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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主要办案业务数据

时间:2022-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履行好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黔江区检察院2021年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办案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黔江区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97人,同比上升19.28%;不捕63人,同比下降22.22%,不捕率为17.50%。共决定起诉711人,同比上升3.34%;决定不起诉184人,同比上升3.37%,不起诉率20.42%。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盗窃罪,共计92人,同比上升1.99%;排在第二位的是危险驾驶罪,共计91人,同比下降22.88%;排在第三位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共计88人,同比上升282.61%。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1年,黔江区院审结认罪认罚案件人数78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9.24%。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共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501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88.20%。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合计554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7.54%。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黔江区院监督立案并获有罪判决5件,监督撤案8件。
     2.侦查活动监督。2021年,黔江区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且收到回复整改42件。 
     3.审判监督。2021年,黔江区院提出、提请抗诉案件4件,区法院改判2件,发回重审2件。
    二、刑事执行检察办案情况
    2021年,黔江区院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8件,已纠正24件。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4人,已纠正30人。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34件。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5件。
    三、民事行政检察办案情况
    (一)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情况。
    2021年,黔江区院共办理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10件,审查后向法院发出7件再审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中,法院已回复进入再审程序6件。
    (二)民事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情况。
    2021年,黔江区院共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8件,法院已回复并采纳11件。
    (三)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情况。
    2021年,黔江区院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9件,发出检察建议23件,法院已回复并采纳22件。    
   (四)支持起诉情况。
    2021年,黔江区院共支持起诉44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情况
    2021年,黔江区院共立案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件(含未检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件(含未检3件),已全部收到回复并整改。
   五、涉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1年,黔江区院对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进行了心理救助。联合社工组织对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家庭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对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心理测评、心理疏导等帮教措施。临界预防4人。对被害人开展社会救助2人,心理救助3人,提供法律援助4人,协助转学1人。
    六、信访情况
   2021年,黔江区院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110人次。从来源看,其中来信19件,来访81件,电话访7件,网络访3件。从种类看,举报类7件,控告类9件,民事行政类13件,刑事申诉类5件,其他法律咨询类76件。检察长接访73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