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 width: 100%; }
您的位置:首页>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概况>办事指南

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时间:2020-08-21  作者: 周鑫   新闻来源:   【字号: | |

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第七十五条之规定,检察机关应告知未成年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未成年人适用)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