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镜头记录公正,彭水县检察院全面落实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时间:2022-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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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同录规定》)和市检察院工作要求,彭水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各项工作措施,迅速制定配套实施细则,以健全的制度机制,狠抓落实,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
最高检下发《同录规定》后,彭水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学习相关文件之后进行初步探索,在日常办理案件中尝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及时发现并改进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2年2月,制定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围绕程序规范、办案安全、设备设施保障等方面,进一步优化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签字具结流程,有效防止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不规范、走形式等问题,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及值班律师的诉讼权利,确保认罪认罚案件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
通过对认罪认罚听取意见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极大地增强了犯罪嫌疑人对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提出精准量刑建议的认同感,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下一步,彭水县检察院将严格按照最高检《同录规定》要求,严格落实高检院、市检察院相关工作部署,不断实践和完善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落地,全面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