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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院:检察长向国有企业送达检察建议
时间:2019-04-30  作者: 彭水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5日,彭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天文向中石油重庆销售公司黔江分公司彭水经营部现场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彭水县检察院在办理该经营部加油站加油员李某某盗窃一案过程中发现,李某某利用系统漏洞,补办客户长期未使用的加油卡,然后进行刷卡套现谋利。办案检察官经过实地调研,发现公司加油卡系统上“僵尸卡”普遍存在,加油站管理不到位,经营部监督不全面。彭水县检察院着力提升司法办案“三重境界”,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决定向该经营部发出检察建议。
送达现场,陈天文指出加油站员工恶意违规刷卡套现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威胁到国家财产安全。李某某事件的案发,只是问题的“导火索”,违规刷卡套现行为普遍存在,暴露出监督管理的缺失和乏力。贵经营部应以此次事件为契机,规范加油站的运营管理,全面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发出检察建议,其目的就是促进管理,创新治理,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刷卡套现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国家财产安全。
该经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事件发生后,经营部进一步加强对违规刷卡套现行为的督查和惩处力度。也十分感谢你们及时指出问题并提出宝贵的建议,我们将严格按照检察建议书的要求,落实监管整改,疏堵结合,维护国有企业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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