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信息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9-03-08  作者: 彭水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能职责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速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单位构成。我院设有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政治部、办公室等8个内设部室,派驻龙射检察室、派驻郁山检察室等2个派出机构。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5.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5.49万元,比2018年增加32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1.85万元,比2018年增加95.6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经费增资,比2018增加133.74万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职务犯罪侦查局转隶,公用经费比2018减少38.13万元,基本支出总体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93.64万元,比2018年增加226.4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我院新办公楼弱电智能化工程建设,属一次性项目;二是增加公益诉讼专项经费,用于办案业务及重点工作支出。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与2018年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60.2万元,比2018年减少1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2万元,比2018年减少12.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职务犯罪侦查局转隶,划转车辆3辆,实有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49.16万元,比上年减少38.13万元,主要原因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职务犯罪侦查局转隶,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58.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93.6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2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田巧  联系方式:023-6470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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