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2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5-09-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辖区基层检察院的业务指导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内设部门12个,其中业务部门7个,包括检察一部、二部、三部、四部、五部、六部、七部;司法行政部门5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检察业务保障部、检察事务保障部、检务督察部。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638.24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81.32万元,增长51.7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追加了职业年金政策性补缴、一次性健康休养费、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员额制绩效考核奖金、人员政策性清算等资金;二是2024年度新增了技侦大楼及附属工程经费及办案中心装修改造等一次性项目经费。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4568.1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54.26万元,增长51.5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追加了职业年金政策性补缴、一次性健康休养费、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员额制绩效考核奖金、人员政策性清算等资金;二是2024年度新增了技侦大楼及附属工程经费及办案中心装修改造等一次性项目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68.1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0.09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4638.2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51.41万元,增长55.2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了职业年金政策性补缴、一次性健康休养费、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员额制绩效考核奖金、人员政策性清算等资金支出;二是2024年度新增了技侦大楼及附属工程经费及办案中心装修改造等一次性项目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548.8万元,占54.95%;项目支出2089.44万元,占45.05%;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0.0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度结转资金已全部实现支出,2024年度无新增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638.2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81.32万元,增长51.7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追加了职业年金政策性补缴、一次性健康休养费、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员额制绩效考核奖金、人员政策性清算等资金;二是2024年度新增了技侦大楼及附属工程经费及办案中心装修改造等一次性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8.1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54.26万元,增长51.5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新增了技侦大楼及附属工程经费及办案中心装修改造等一次性项目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07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了职业年金政策性补缴、一次性健康休养费、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员额制绩效考核奖金、人员政策性清算等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0.09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8.2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51.41万元,增长55.29%。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新增了技侦大楼及附属工程经费及办案中心装修改造等一次性项目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16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职业年金政策性补缴、一次性健康休养费、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员额制绩效考核奖金、人员政策性清算等资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4003万元,占8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32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追加了员额制绩效考核奖金、人员政策性清算等资金并实现了支出。

2)教育支出3.9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数。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7.55万元,占8.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9万元,增长14.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追加了职业年金政策性补缴、一次性健康休养费、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等资金并实现了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109.89万元,占2.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0.22%,主要原因是年底清算追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资金并实现了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33.9万元,占2.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0.3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导致住房公积金缴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0.0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度结转资金已全部实现支出,2024年度无新增结转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8.8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2104.1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2.21万元,增长6.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职业年金政策性补缴、一次性健康休养费、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员额制绩效考核奖金、人员政策性清算等资金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含清缴)、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444.6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79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严控机关运行成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6.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2万元,下降10.7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74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地处山区位置,因办案所需,本年度购置执法执勤用车3辆,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导致全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58.3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执勤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9万元,下降3.1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98万元,增长149.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执法执勤用车3辆,较上年度增加2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调查取证、提讯审讯、诉讼监督、控告申诉、通讯指挥、侦查取证、现场勘查、检验鉴定、押解、检察保障等执法办案任务,重要公务出行、紧急公务出行、特殊公务出行、远距离公务出行(公共交通不能通达或出行成本过高的情况下)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万元,下降17.7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77万元,下降19.1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控执法执勤车辆使用。

公务接待费1.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同级检察系统业务指导、各级其他部门的领导指导工作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3万元,下降57.6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7万元,下降27.01%,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3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5辆;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3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4元,车均购置费19.46万元,车均维护费2.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6万元,下降50.75%,主要原因是2024年承办会议较上年减少,相应减少了会议费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2.1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9.97万元,下降31.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培训计划调整,市外培训减少。本年度差旅费支出83.73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8.63万元,增长11.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跨区域案件办理数量增加,导致差旅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4.6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79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严控机关运行成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扫描仪等办公办案设备。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3个一级项目、6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071万元, 项目全年调整预算数2070.89万元,执行数2070.8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4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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