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7-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有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公诉、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纪检监察、对辖区基层检察院的业务指导等职能。
2.机构情况。内设15个处室,主要包括办公室、公诉处、职侦局、民行处等。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5.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5.51万元,比2016年增加9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0.81万元,比2016年增加212.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提标,新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04.7万元,比2016年减少118.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016年一次性支出因素。主要用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等重点工作。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14.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0.4万元,比2016年减少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1万元,比2016年增加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规模和次数,公务接待支出逐年下降;同时,由于2016年我单位办理的大要案增多,预计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随着办案出差次数增多略有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33.6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国内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4.7万元。主要用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及其他检察事务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