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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武隆检察:庭审现场“搬”到乌江边 以案释法敲警钟
时间:2023-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10日上午,武隆区检察院、涪陵区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武隆区乌江干流水生生物放流点,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公开开庭审理,并现场进行普法宣传。4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退捕渔民、周边群众旁听庭审。

据了解,本案中9名被告人采取潜水电捕鱼的新型作案方式,隐蔽性强,危害性高。潜水电捕鱼是一种发生在水下的捕捞手法,不仅对该水域中所有水生生物群体无差别性造成严重破坏,还会影响该水域中水生生物的生存栖息地以及生存繁衍环境。

法院审理后依法当庭宣判,分别判处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拘役二个月不等刑罚,对其中4名被告人宣告缓刑,追缴被告人犯罪所得赃款,对扣押在案的冲锋舟、潜水服、电鱼竿等作案工具以及渔获物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在此之前,9名犯罪嫌疑人已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已缴纳生态补偿金5.3万余元。

庭审结束后,涪陵区法院、武隆区检察院、武隆区公安局、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武隆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向退捕渔民及群众发放长江“十年禁渔”案例警示、水资源环境保护科普手册等宣传资料,让大家进一步树立起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

下一步,武隆区检察院将不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与职能部门配合,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守护好这片绿水青山。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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