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孩子人生中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风将是孩子成长路上的一盏明灯……”5月26日下午,在武隆区羊角街道艳山红村的家风家教创新实践基地,武隆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胤宸社工服务中心,为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小可(化名)及家长举办了一场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传家忠和孝,兴家文和德,持家勤和俭……”活动中,在检察官和社工的讲解引导下,小可和父亲感受着拥有百余年历史的《黄氏家训》的魅力与力量,认识“家训、家规、家风”对于一个家庭的重要性。
据了解,此前,武隆区检察院已对小可的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从改变沟通方式、调整家庭相处模式、关注心理健康、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四个重点方面提出监护要求。后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目的是促进家长履行家庭职责从“生活型”向“教育型”、从“看管型”向“引导型”转变。
据该院未检检察官徐红介绍,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首次从法律层面对“家庭教育指导”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早在2015年,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就已注意到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的重要性,这项工作在当时以“亲职教育”的方式开展。
由于父母的监护失职,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或受到犯罪侵害。一直以来,该院通过联合妇联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公益活动、未成年人综合救助等推动涉未案件中的亲职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坚持在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进行摸底排查,核实是否存在监护缺失、家庭教育不足等问题,并针对排查出的不同问题,对20余个家庭量身定制方案,多措并举唤醒缺位家长,引导他们倾听孩子的心声,以正确的家庭教育帮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没有完美的父母,只有不断成长的家长。”徐红谈到,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项长期且系统的工程,不仅需要学校、社会的介入和指导,家长在其中更是肩负着重要的职责。
如今,从强制亲职教育变为“依法带娃”,该院更是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父母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5月26日至27日,该院未检部门还先后前往长坝镇、和顺镇开展未成年人防性侵普法宣传活动,活动邀请了部分乡镇居民、和顺小学师生及家长参加,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完整、系统的防性侵教育,引导家长在日常生活中提升孩子们预防性侵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