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履行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开展诉讼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公益诉讼等职责,保护国家安全,维护司法公正及社会主义法制,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改革后,现有内设机构8个,包括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政治部、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672.54万元,支出总计2,672.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3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2022年年末实际在岗干警较2021年较少3人。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94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0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2022年年末实际在岗干警较2021年较少3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0.46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732.08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965.2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1.69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一是增拨公务员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二是追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三是年中追加了九次司法救助金以上调整事项。其中:基本支出1,658.72万元,占84.4%;项目支出306.50万元,占15.6%。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0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22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结余款为业务装备款,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70.2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53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2022年年末实际在岗干警较2021年较少3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0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2022年年末实际在岗干警较2021年较少3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8.89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一是增拨公务员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二是追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三是年中追加了九次司法救助金以上调整事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76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9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一是增拨公务员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二是追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三是年中追加了九次司法救助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3.65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一是增拨公务员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二是追加了住房公积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三是年中追加了九次司法救助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22万元,下降83.5%,主要原因是结余款为业务装备款,较上年有所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631.85万元,占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39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一是增拨公务员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二是年度中追加了司法救助金。
(2)教育支出2.97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增长0%,与上年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3.67万元,占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36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基本养老保险费。
(4)卫生健康支出57.70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79.03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1万元,增长33.7%,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8.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0.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45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末实际在岗干警较2021年较少3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遗嘱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支出。公用经费34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61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检察服装购置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日常办公设备购置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5.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7万元,下降23.9%,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56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往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年初也未预算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数持平,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17.98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保障检察业务办案。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采用询价比价原则采购公务用车,实际支出费用较年初预算数有所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去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0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办案、现场堪查、侦查指挥、防暴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5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81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因公务用车年久老化,维修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5.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检察院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员额制检察官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3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我院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6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37元,车均购置费17.98万元,车均维护费2.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会议费预算。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8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院按照厉行节约原则,严格压缩培训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7.7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61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检察服装购置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应当参照如下格式量化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3个一级项目、1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06.5万元。
整体绩效自评表:
一级项目自评表表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黄 齐 023—77712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