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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0-08-24  作者: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履行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开展诉讼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公益诉讼等职责,保护国家安全,维护司法公正及社会主义法制,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本单位内设机构改革后,现有内设机构6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仙女山派出检察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813.14万元,支出总计2,813.1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03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院“两房”建设智能化信息专项经费、区财政配套“两房”建设资金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049.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3.3万元,下降11.0%,主要原因是2019年政策性增资减少、办案业务费减少及“两房”建设专项项目支出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8.05万元,占99.9%;其他收入1.5万元,占0.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763.6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110.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21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职侦转隶人员办案业务经费进行划转,项目经费进行了调减。其中:基本支出1,933.14万元,占91.6%;项目支出177.22万元,占8.4%。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02.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82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我院“两房”建设尚未竣工结算,质保金及工程进度款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54.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4.82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人员定额公用经费增加、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和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等专项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8.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57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79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人员定额公用经费增加、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和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等专项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25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6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57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和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等专项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9万元,下降92.64%,主要原因是我院“两房”建设尚未竣工结算,质保金及工程进度款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699.86万元,占8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28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追加财政目标绩效奖金、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退休健康休养费、退休人员死亡怃恤。
  (2)教育支出2.98万元,占0.2%,严格执行预算,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2.85万元,占1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29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和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等专项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64.69万元,占3.2%,严格执行预算,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63.45万元,占3.1%,严格执行预算,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6.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8.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47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是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39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54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和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等专项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73万元,下降53.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8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往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年初也未预算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数持平,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019年度本部门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0万元,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上年数持平,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办案、现场堪查、侦查指挥、防暴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万元,下降52.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4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5.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检察院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员额制检察官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3万元,下降56.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6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8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54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检察业务量增加,机关运营经费开支增加。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万元,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5万元,下降31.0%,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原则,严格压缩会议和培训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电脑、网络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231.22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总体效果较好,涉及资金231.22万元,项目实际支出231.22万元,完成率100%,既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又实现了各项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安全运行。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 自评综述
    检察监督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一级项目总体预算231.22万元,目标完成231.22万元,完成率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1.22万元,执行数为231.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良好地保障了业务的正常开展,二是满足日常工作的需求。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问题还不熟悉,没有预见性,二是对新事物的学习能力还不够,缺乏经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学习,加强认识,二是加强监督,不断提高,建立科学有效的目标绩效体系。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712088。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23-7771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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