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2月1日)
时间:2024-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1日在重庆市武隆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黄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扣区委“生态优先、旅游引领、三产融合、强区富民”发展战略,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依法能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为加快建成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绿色发展创新示范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武隆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捍卫“两个确立”更加坚定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5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工作30余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肃清邓恢林流毒影响,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举办专题读书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研16次,开展政治轮训63人次,院领导上专题党课6次,全院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工作难题深化调查研究,围绕长江生态检察、服务民营企业5个方面,梳理问题清单18项,建立制度机制3。针对“保护森林资源力度不够”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综合履行刑事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做深做实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二、紧扣中心大局,服务武隆发展更加有力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聚焦平安武隆建设,依法严惩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186人、审查起诉530人,批捕121人、起诉359人。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犯罪批捕13起诉23人。寻衅滋事罪从快批捕陈某某等3人在公共场所持刀伤人案。依法惩治“盗抢骗”“食药环”“黄赌毒”等犯罪,批捕70人,起诉169人。盛某某贩卖327包甲基苯丙胺和543麻古,被依法提起公诉,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聚焦创建“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依法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1638,为企业营造“放心干”的法治环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引导3家民营企业构建合规制度,通过专业的“司法康复”机制帮助企业“强身健体”该项工作居全市前列。全方位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人,与贵州省仁怀市检察院建立“贵州茅台酒”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协作机制。在工业园区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对白马蜂蜜、武隆猪腰枣、沧沟西瓜等地理标志农产品提供司法保护,助力特色农产品品牌茁壮“成长”。

全力融入国家战略。聚焦服务保障“一号工程”,落实川渝检察协作机制,与南充市检察院协作开展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异地监督考察2,与乐山市检察院围绕自然遗产保护开展交流互鉴,形成公益保护同行效应。积极助推乡村振兴,深入开展“护农优商·促城乡融合发展”“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专项活动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涉农刑事案2件,办理耕地保护、农业面源污染等公益诉讼案件18,护好“饭碗田”、稳住“粮袋子”。办理的督促整治生猪交易不正当竞争公益诉讼案被市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落实乡村振兴帮扶责任,尽心尽力开展结对帮扶,实施项目引进、产业扶持、消费帮扶,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全力守护绿色生态。聚焦武隆绿色发展,做优做实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持续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6人。依法起诉某石材公司非法采矿案,该公司被单处罚金1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166万余元,公司主要负责人谢某某等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65万元。严厉打击陈某某等10人潜水电鱼非法捕捞案,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持续开展“乌江画廊”人文自然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创新“原地+异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机制,参与办理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案件12件,督促收缴生态损害赔偿金14万余元。与9家单位共建乌江流域(武隆)矿山闭坑治理生态修复示范点,合力打造乌江流域矿山修复与治理“法治名片”。“督促治理矿山地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获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

三、践行司法为民,纾解急难愁盼更加用情

用心办好民生实事。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34人,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切实守护老百姓“钱袋子”。为劳动者维权“撑腰”,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件,办理支持起22件,成功帮助追回工资36万元,让劳动者不再烦“薪”忧“酬”。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向8名因案致贫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2万元,与区民政局、区妇联8家单位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构建多元化救助格局,为困难群众撑起“暖心伞”廖某某司法救助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精品案例。

尽心守护美好生活。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2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件,助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对全区窨井盖开展排3次,消除井盖安全隐患。守护群众包裹里的安全”,与公安机关、邮政管理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联动机制,对7家寄递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合力推进寄递安全问题诉源治理守护群众身边“防火墙”,联合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应急局等单位对全区医疗机构、敬老院等53个高风险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讲,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精心呵护祖国未来扎实开展“莎姐守未”专项行动,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侵害未成年被害人犯罪案24人,监督立案3全力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3不起诉3人,15名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一人一方案”观护帮教,联合学校及社工组织通过心理干预、家庭教育指导等成功帮教转化坚持“一案多办”综合履职,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磋商意见书等,有效推动解决校园周边噪音污染、电竞酒店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等问题,将案件办理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我院青少年维权岗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1名干警获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

真心回应群众诉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妥善处理来信来访93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实现100%坚持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5件申诉案件全部息诉罢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主动开展上门听证带案下访53件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全方位多角度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现律师“现场+异地+互联网”阅卷畅通无阻,让数据多跑路、律师少跑腿。信访接待窗口干警获市院嘉奖。

四、深耕主责主业,维护公平正义更加有效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情节轻微、初犯偶犯等依法不批39人、不起诉119人。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1.7%、量刑建议采纳率97.3%从源头上实现定分止争、化解矛盾。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办理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478项刑事检察核心指标位居全市前列。强化刑事执行监督,高墙内高墙外一体监督,坚持派驻+巡回同向发力,对 26个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全面巡回检察,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19,监督意见采纳率100%

民事行政检察稳中有升全面推进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监督,办理各类监督案45件,同比上升8个百分点,依法提请民事抗诉1杨某某与田某某离婚纠纷再审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再审检察建议。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经审查认为正确的民事裁判,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10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引导服判息诉。开展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专项监督活动,妥善处理问题婚姻登记案件3件。督促撤销廖某某冒名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监督优秀案件、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百企千家·惠民有感”专项行动优秀案例。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对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行政处罚4件,防止“不诉了之”。

公益诉讼检察稳妥推进。切实当好“公共利益代表”,聚焦“4+10”法定领域持续发力,依法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54件,民事公益诉讼9件。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通过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公益损害问题均在诉前得到解决。通过启动磋商程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及时消除“中铭·山水华府”高层住宅小区连廊安全隐患问30余处。坚持把“回头看”嵌入公益诉讼常规办案流程,持续跟进监督,抓实办案成效。对仙女山旅游度假区污水管网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持续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成落实中央财政专项资2000专门用于仙女山旅游度假区污水管网治理。

职务犯罪检察纵深发展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检察职能作用,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合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5件,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以涉嫌受贿罪对殷某某、陈某依法决定逮捕。贯彻贪污贿赂犯罪与洗钱罪“一案双查”机制,在办理王某某受贿案时,审查发现其涉嫌“自洗钱”犯罪,以受贿罪、洗钱罪提起公诉,获有罪判决。

五、狠抓自身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更加坚实

坚持素能筑基强化教育培训,检察人员线上线下、分级分类参加各项培训245人次常态化开展检察大家谈”“读书沙龙等活动,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强化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参加各类业务竞赛和实战观摩10余场次,提升干警专业能力。3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人才库,5名干警在市院、分院组织的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能手”“最佳辩手”等称号。强化检察理论、实务研究,多篇调研文章被检察系统知名期刊采用1篇获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实务征文二等奖。

  坚持廉洁铸心。深化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抓好清廉检察院建设试点示范,打牢清正廉洁“底板”。坚持文化育廉,打造“廉政文化长廊”“清廉书屋”等清廉文化阵地,开展廉政教育基地学习、“青春倡廉”“家庭助廉”等系列活动,让“廉洁”之风浸润全院、内化于心。坚持监督固廉,完善执法办案监督机制,严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聚焦刑事案件降格量刑廉政风险,建立案件全流程“把关”机制,对检察官权力运行“加把锁”。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院干警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03“逢问必填”更加自觉。深化“以案四说”,开展警示教育4次,常态化开展风险提示和教育提醒,筑牢廉洁从检防线。

坚持数字赋能。依托数字检察辅助办案,运用侦查监督、量刑建议辅助、远程视频、网上信访等办案工具,用好毒品犯罪融合监督与社会治理等12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让办案更高效、监督更精准。依托数字检察强化管理,借助流程监控子系统、“数检通”数据质量巡检系统自动筛查发现办案不规范问题,让管理更规范。依托数字检察优化服务,深化检务协同工作系统,实施档案数字化建设,提高文件“收、转、办”、档案“存、查、管”效率,让服务更便捷。

六、自觉接受监督,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坚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工作各环节。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7次,专题报告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4次,诚恳听取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常态化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参与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102人次,让监督更直接更深入。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法律文书宣告送达、巡回检察等活161举办“检察开放日”活4次。加强检律协作,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议。深化检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和主要办案数据1103让公平正义更透明更可感。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凝心聚力、唯实争先,荣获区级以上集体荣誉7项、个人表彰19人次,6起案件被最高检、市院评为典型案例,28核心业务指标排全市前十、占比93%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区级各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热忱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还有待增强、措施有待细化。二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有提升空间,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还有短板。三是检察干警工作理念、素质能力还不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新要求。四是机制创新、品牌打造还需加大力度。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新时代新征程新武隆发展的关键之年。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和市院工作要求,坚持“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聚焦“效率质量提升年”,紧扣一个“实”字履职尽责,聚力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全力为现代化新武隆建设作出检察新贡献。

一是在学思践悟中擦亮检察底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以打造“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为载体,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市委有要求,武隆强落实,检察见成效。

二是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聚焦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全区“三攻坚一盘活”“十项重点工程”等中心工作,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对实体经济、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创建绿色发展创新示范区。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融合履职,积极保护新质生产力。深化文旅生态司法保护,打造“世界自然遗产地”检察保护、“乌江画廊”跨区域协作保护特色品牌,助力加快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三是在保障民生中传递检察温度。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等工作,积极融入“渝事好商量·服‘武’连心桥”特色品牌打造,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扎实开展“检护民生”“莎姐守未”等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让人民群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四是在强化履职中体现检察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机制,“数字革命”赋能现代化法律监督

五是在接受监督中锻造检察铁军。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进清廉检察院建设。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铁军。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扬帆起航再出发。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武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第3页第8行):最高检部署,在办理涉企刑事案件时,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有挽救可能的涉案企业,检察机关在作出从轻减轻处理决定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以此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司法制度。

附条件不起诉(第3页第17行):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支持起诉(第4页第22行)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支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第7页第10行):人民检察院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刑事案件,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依法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机关处理,并对行政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开展跟踪督促、跟进监督的法律监督活动。

4+10”法定领域(第7页第13行)指《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4个传统法定领域(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单行法规定10个新领域(即: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

“一案双查” (第8页第5行):国家监察委员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见》,要求各级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自觉把贪污贿赂犯罪中的反洗钱工作置于维护国家安全大局中统筹把握,既要有效调查上游贪污贿赂犯罪,又重视洗钱犯罪办理,贯彻贪污贿赂犯罪与洗钱罪“一案双查”机制,同步审查贪污贿赂犯罪的犯罪所得及收益的去向和转移过程。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23-7771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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