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武隆检察:法检协作 打通公益诉讼执行“最后一公里”
时间:2022-10-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18日,武隆区检察院邀请涪陵区法院来武,对该院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判决执行监督“回头看”。武隆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世勇,检察五部主任黄坤峰、员额检察官彭春雨,涪陵区法院副院长孔令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信梅,员额法官王艳国,武隆区人大代表任忠林、区政协委员路杨参加活动。

“目前主要种植了木豆和四季青两种植物用于矿山复绿,这两种植物对土壤环境的适应性较强,存活率较高……”武隆区某闭坑矿山治理现场,在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的讲解下,一行人查看了该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情况。

如今,目之所及一片绿意盎然,昔日满目疮痍的废弃矿山如今生机勃勃。从危岩治理到矿山复绿,这场打了近四年的“持久战”终于划上圆满的句号。

据了解,该闭坑矿山是位于乌江支流大溪河“小三峡”沿岸的一处石灰岩矿区,自201212月起便开始进行石灰岩露天开采,时间长达5年之久,直至201711月,其所属公司提交申请对该矿区进行闭坑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而在治理过程中,该公司并未严格按照方案内容及标准执行,致使矿区生态环境未得到有效修复。20185月,武隆区检察院发现该公益诉讼线索后决定立案,经调查,向该区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督促落实整改。后该院多次开展“回头看”并委托专业公司进行鉴定,该矿山闭坑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不彻底,遂向涪陵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责令该单位依法履行对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监管职责。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孔令红副院长谈到,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和企业履行义务,促使该闭坑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建议武隆区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将该矿山作为一处生态环境修复展示点,在现场设立矿山整改前后的对比照片展板,展示修复效果,也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起到警示性作用。

此外,张世勇副检察长还带队乘船前往大溪河武隆与涪陵交界段开展巡河工作,对水域日常管理、河流水质、沿岸生态环境等情况进行查看,严格落实“河长+检察长”制度,积极探索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的新模式。

“公益诉讼的目的不是一诉了之,更不能让判决书沦为一纸空文,补偿修复生态环境资源才是公益诉讼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根本目的。”张世勇检察长说到,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积极探索,扎实履职,加强法检协作,推动工作深度融合,实现检察监督职能与审判执行监督职能的同频共振,法检共同发力,打通公益诉讼执行“最后一公里”,确保生态环境和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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