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4日在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石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江诚检察长委托,代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区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围绕全区“1343”总体思路,立足法律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履职,服务现代化新南川建设。一年来,共办理刑事检察案件640件(其中审查逮捕204件280人,批准逮捕233人、不捕46人,不捕率16.43%;审查起诉436件690人,起诉561人、不诉111人,不诉率16.09%);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68件,民事检察案件114件,行政检察案件86件。入选最高检或国家部委典型案(事)例2件、市级5件,集体和个人获最高检表彰2项、市级表彰6项、区级表彰12项,院领导班子连续6年被区委评为“优秀”等次。
一、服务发展大局,助力稳进增效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为南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服务保障社会大局稳定。贯彻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犯罪2人,涉恶犯罪8人;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54人,起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36人;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起诉多发性侵财类犯罪159人;依法从严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境内关联犯罪,起诉83人;严厉打击黄赌毒等严重威胁治安形势犯罪,起诉160人;强化监检协作,筑牢反腐防线,起诉职务犯罪7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汪某单位行贿案依法提起公诉。
护航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犯罪,起诉非法经营、销售假药等犯罪31人,维护辖区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加强检警协作,会同区公安局对涉企刑事案件开展全面清查,梳理发现并通知公安机关对3起不符合立案条件涉企刑事案件、1起长期挂案及时撤案,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与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会签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协作办法,主动加入全区“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平台,优化“有呼即应、无事不扰”机制,在工业园区设立“检察护企服务站”,结合检察工作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向区内12家银行、39家企业宣讲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内容,收集企业建议12条,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法律问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某国有企业存在内部监管缺位、物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该公司修订人事管理制度7项、制定物资采购管理制度2项,助力国企有序经营。
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加强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办理,督促收回国有财产600余万元;针对我区毒品犯罪结构变化形势,会同綦江区检察院、贵州省桐梓县检察院会签《关于防范和打击治理毒品犯罪跨区域协作工作意见》,进一步增强跨区域禁毒工作实效;对辖区毒品犯罪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后形成专题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制作的禁毒宣传片获川渝检察机关禁毒微视频一等奖;在办案中强化综合履职,对涉案被破坏林地周边区域进行全方位核查,向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新发现的危害生态线索7条;向管理部门发出优化管理方式的检察建议,充分考虑竹笋生产、运输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探索采取无人机运输等方式保障金佛山原住民生产生活,共同守护绿色生态;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院领导接访下访93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8件,包案率100%;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37件,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与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实施细则》,指派专门检察官作为案件联络员,争取把矛盾纠纷处理在一线、化解在基层。
守正创新深化改革质效。2024年起诉的各类刑事犯罪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罪犯人数占90.47%。在刑事犯罪呈现轻刑化趋势的大背景下,我院与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共同探索构建“四方贯通、集中速裁、多元治理”机制,联合区法院试点建设刑事速裁中心,对符合速裁程序规定的案件同步履职,从侦查、起诉到审判全链条无缝衔接、“一站式”集中办理,实现轻刑案件快侦、快诉、快审,全年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占比达45.23%,同比上升17.72个百分点,办案效率明显提升;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认罪教育和释法说理,促成603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在全市率先探索非羁押数字化监管,与区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执行拘役罪犯每月可以回家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保障拘役罪犯“回家权”,努力减轻对抗情绪,促使罪犯主动接受改造;坚持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相统一,对情节轻微的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构建“生态修复+相对不起诉+行政处罚”办案模式,积极引导3名破坏自然保护地案件当事人自愿参与保护区护林、巡林,并促成其缴纳生态修复金对已破坏林地种植复绿。
二、聚焦司法为民,守护民生福祉
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抓好就业服务保障、社会事业发展、矛盾风险化解三项重点民生工作,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积极回应百姓诉求。站稳人民立场,传递检察温度,办理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2件,督促相关部门下架2家商户过期食品、整改7家餐馆燃气安全问题,建立规范辖区内的蔬菜种植合作社、农场等生产台账、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提升区内部分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整治3处小区“飞线充电”安全隐患点位,让群众住得安心、吃得放心;督促区内3家医疗机构规范设置母婴室及无障碍设施,持续深化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检察公益诉讼,规范盲道设置,让“无碍”更有爱。
尽心呵护少年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12人,起诉16人,批捕率、起诉率均为100%;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坚决依法惩治,起诉19人;对未成年人轻微犯罪案件不起诉11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委托司法社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教矫治,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权益保护,联合区教委、区妇联、团区委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专门普法活动、家校社共育活动22次,受众4000余人次;对21家中小学校园周边出版物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摸排,对出售“烟卡”的6家商铺进行提醒普法,大力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被市人社局评为“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
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加大涉案困境妇女、未成年人救助力度,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3件,救助困难妇女16人、未成年被害人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7万余元;与四川省都江堰市检察院、江北区检察院联合办理陈某甲、谢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通过共同开展“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心理抚慰+造血扶智”的多元综合帮扶救助,切实维护因案致困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川渝检察机关协作典型案例。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治理冬季欠薪、打击虚假诉讼等专项行动,与区总工会、区人社局等单位会签《关于协调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方案》,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日常工作联络,办理32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讨回欠薪35万余元,解决老百姓的“烦薪事”;协同区法院等单位做好民事和解工作,通过支持起诉帮助30名合同纠纷当事人重新签订土地转包合同;联合区民政局对辖区内存在当事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结婚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及时督促撤销4起虚假婚姻登记。
三、深耕主责主业,强化法治担当
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系统做好监督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客观公正做优刑事检察。强化证据审查,夯实案件办理质效,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撤案17件,纠正漏捕1人、漏诉5人、漏罪10条,对近期抓获的1起超过二十年追诉期限的命案当事人依法层报最高检核准追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8件(其中排除非法证据1件);注重刑事审判监督,综合运用口头监督、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及时纠正刑事审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一案双查”力度,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加强审查,发现洗钱线索1条并依法起诉。提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意见60件,采纳率100%;主动深挖检察侦查职务犯罪线索2条均已成案,2名司法工作人员被立案查处。
精准有力做强民事检察。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9件;针对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积极畅通系统内外部线索来源和渠道,加强与区法院、区公安局等机关沟通交流,联合处置线索,办理2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其中1件向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请抗诉获支持并得到再审改判,1件向区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得到采纳。
依法联动做实行政检察。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心,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办理行政监督案件4件;切实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推动化解4起行政争议,将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化化解贯穿履职办案全过程;坚持全面审查原则,在“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一体联动的基础上,稳妥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根据内部监督线索移送机制,办理71件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获取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线索12条,均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对被不起诉人作出适格行政处罚,确保过罚相当。
规范提升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检察监督,督促修复被非法占用、破坏的耕地、林地400余亩,回收和清理垃圾等固体废物14吨;加强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与贵州省道真县检察院签订《金佛山、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检察公益保护跨区域协作工作意见》,凝聚渝黔检察监督合力;联合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等单位开展“金佛山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十周年”资源价值与普法宣传活动,与重庆市药物种植研究所、区金佛山管委会就保护高山乔木杜鹃花、178环线规范管理等问题达成框架协议,为守护自然遗产、保护生物多样性贡献检察智慧;招募57名“益心为公”志愿者,拓展发现线索13条,提供专业咨询10次,参与“回头看”活动45件次,为公益诉讼提供专业支持。
四、坚持政治引领,锻造过硬队伍
深刻认识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与大局工作同频共振、与自身建设同步推进,在践行党的全面领导上展现担当作为。
稳固政治建设“压舱石”。始终把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2024年以来主动向区委、市检察院书面请示报告24次,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持续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政治轮训等制度,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抓实理论学习,把教育成果转化为推进检察事业发展向上的实干实效。
激活干部队伍“动力源”。坚持把队伍专业化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注重全员培训和分类学习相结合,案例实训和理论研究相结合,积极组织参加市检察院及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培训52人次,利用中国检察教育网开展线上培训15次;以“青年干部成长互助工作小组”为抓手,强化导师领航、互派交流、旁听会议、多岗位锻炼的练兵机制,选派5名干警到中纪委、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等上级单位参与大要案件办理、巡视巡察等工作,1名干警获市级业务竞赛能手。我院参与撰写最高检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1个,向市检察院提出法律适用请示1件;深入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系列工程,举办“南检双月讲堂”3次,推动业务骨干走上讲台,达到“你讲我听、互学共进”效果。
筑牢纪律作风“防火墙”。充分运用“数检通”智能软件,抓实案件常态化流程监控和全过程数据监管,定期发布业务数据分析报告、开展研判会商,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推进清廉检察院建设,对司法办案风险实行“嵌入式”监督管理,根据最新出台的检察官权力清单梳理廉政风险点,动态完善廉政风险清单,并逐条对应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廉政风险全流程动态监测;持续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和防止过问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落实落细,记录报告重大事项62件,确保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延伸监督管理触角,紧盯八小时内,监督八小时外,帮助干警守好红线、把握底线,连续16年无干警违纪违法。
五、践行人民至上,保证公开透明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
自觉接受监督。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8次,提请任免干部12人次,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在我院设立的代表工作站开展日常监督活动;精准研判、精准分解、精准办理代表委员在区“两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提案,检察长全程参与、全程跟进、全程督导,推动“办理答复”向“办理落实”转变,对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2件代表建议、区政协交办的1件委员提案高度重视、高效办结,确保落地见效,均得到代表委员的满意答复。
深化双向互动。深刻领悟“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就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理念,在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的指导支持下,推动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与代表意见建议、委员提案相互转化衔接工作机制,注重与代表委员履职协同发力,把代表委员的“金点子”变成检察履职的“金钥匙”;探索开展“菜单式+专题式+订单式”代表委员联络活动,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检察开放日活动24次;持续推动“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联合区司法局完善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居民、志愿者等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31件次,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在“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信息1363条,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通过“线上+线下+异地”阅卷模式,便捷办理律师阅卷176人次,与区司法局、区律工委召开检律协作联席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深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构建“亲”“清”检律关系。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标南川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要求,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的创新性和针对性还需加强;二是对标人民群众更高期待,检察监督的质量、效率和效果还需提升;三是对标新时代检察机关的履职要求,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数字检察等方面紧缺人才培养还需增强。对此,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努力推进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现代化新南川建设的奋进之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围绕建设“渝东生态新城”总目标,以“三个善于”为指引,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南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以贯之”站稳政治立场。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开展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两个回归”加强检察履职。践行正确政绩观,按照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总体要求,将检察履职回归到办案基本职责上、回归到具体案件办理上。把维护发展和稳定放在首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严重犯罪,稳步推进检察侦查,做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围绕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加强法律监督,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南川实践,通过检察听证、释法说理等多种方式,促进涉案矛盾纠纷依法实质性化解。
“三个管理”指导办案实践。遵循司法规律,落实最高检“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工作要求,提升数字赋能监督水平,提高办案质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激励检察人员对案件办理有无瑕疵延伸自省、对相关部门有无履职不当延伸监督、对案件相关困难当事人延伸服务,既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又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加强内部线索移送、依法接续监督,实现业务融合。优化“三个结构比”,准确把握刑民、刑行交叉案件的实质法律关系,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强化民商事虚假诉讼监督,深化民事诉讼监督层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凝聚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精准规范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
“五个过硬”锻造检察铁军。坚持从严治检,定期开展形势政策教育,落实防止过问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坚持人才强检,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夯实人才梯队建设,培育专业化办案团队和高素质拔尖人才;坚持文化润检,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激活检察文化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内生动力。
各位代表,实干为要,奋斗以成。区检察院将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在各位代表和全区人民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恪尽职守、锐意进取,为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中实现南川新作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