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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21  作者:南川检察  新闻来源:南川检察  【字号: |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29日在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江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主要工作


2022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全区“1256”总体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奋力书写南川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政治自觉,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把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构建新安全格局,为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全力推进平安建设。坚决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全年批捕221人,起诉531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邪教犯罪组织,发挥邪教案件辖区集中办理优势,坚持“引导侦查、专人办案、教育转化”三位一体,批捕2人,起诉9人,促成3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较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批捕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犯罪嫌疑人18人,起诉31人。在办理以黄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中,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5名成员依法提起公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全区30余家单位开展专题培训,有效凝聚打击有组织犯罪工作合力。检察一部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1名干警荣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致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积极参与“全民反诈”专项行动,注重全链条打击上下游关联犯罪,严厉打击售卖公民个人信息、提供“两卡”等犯罪,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灰产业链,批捕19人,起诉75人,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39万余元。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批4人,起诉6人,努力做到能追必追、可挽尽挽,用检察力量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在办案中注重督促公安机关加强涉案财产监管,并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依法追缴犯罪所得23万余元。坚持宣传与打击并重,通过微信公众号建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栏,发文13篇,以漫画和动画的方式揭露养老诈骗常用骗术;自编自演老年人防诈小品,进社区开展宣传活动14场、发放预防诈骗宣传手册6000余份,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依法不批捕83人、不起诉108坚持宽严相济,努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对591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85%以上与区司法局签订《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对有赔偿意愿但未达到被害人赔偿要求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公证处提存足额赔偿保证金后,作为从宽处理的参考因素,进一步促进矛盾化解。联合区公安局在全市率先推行电子手环“云”监管措施,对采取非羁押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犯罪嫌疑人实行全天候“云”监管,推动诉前羁押率进一步降低。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共审查616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97人。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抓好重要节日、节点应急预案和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建立涉检风险动态排查化解机制,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均按要求上报,确保办案安全。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的124件来信来访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性或结果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全面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院领导带头接访82次,包案办理5件全部办结,其中刑事申诉案件息诉率100%。努力修复社会关系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2326。坚持开门办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居民等参与听证,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共同促进案结事了,全年组织听证23件,同比增长109%

二、坚持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采取系列措施,出台系列政策,打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组合拳”。

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起诉侵害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37人,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人,1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市场主体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构建刑行衔接、多方合作一体化工作格局,联合区司法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等7个部门,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开展企业合规审查,促进企业规范化经营。对1家涉环境污染企业,经第三方监督考察合格后,我院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持续开展“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与区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加强协作的意见》,对涉知识产权案件统一认定标准,有效解决侦查、起诉两个环节步调不一致问题。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确定,并向市检察院推荐入选5家区级、2家市级“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由院领导分片包干,做到司法服务精准对接。

助推绿色低碳发展。助力打造主城都市区后花园,在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方面下功夫。从严追诉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5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34督促挽回、复垦耕地114亩,督促整治恢复林地24.5亩,整改养殖污染2,协助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追索环境赔偿金5857深化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机制,与区河长办、林长办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推行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与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会签《环境保护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推进保护生态环境齐抓共管。办理的督促整治三岔河水库污染案和先锋氧化铝有限公司赤泥浆泄露污染事故案,共同入选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刑衔接典型案例。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综合运用刑事打击、矛盾化解、困难帮扶等措施,保障农村发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人员、老弱病残人员、破坏农资等涉农犯罪,起诉56人。守好国土国财,办理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办理的督促规范修建南两高速涉农工程资金使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办理“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公益诉讼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推动主管部门完成土地整治137亩,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域的社会效果。用好司法救助政策传递检察温暖,加大对涉案困难对象的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1.1万元,同比增长8%,在办理田某某诈骗案中,田某某以能够代办社保补缴业务为由,骗取47名被害人235万余元,由于本案被害人大多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我院对8名困难被害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6余元,有效防止因案致贫、返贫。

三、坚持司法为民,合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凝聚多方合力,以“如我在诉,情同此心”的工作态度,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保障人民权益

倾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开展“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区“小区无障碍车位”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共排查50个停车场,督促收回出租的无障碍停车位50个,整治规范228个,新建投用35个,实现了“无碍”变“有爱”,该案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围绕饮水安全、人居环境改善、公共安全等领域,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0件,督促8家水厂整改达标,清理固体废物2万余吨,公共区域电线私拉乱接问题和加油站安全隐患得以整治,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守护公共安全。支持41位农民工起诉,追回劳动报酬35万余元,切实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用心守好安全底线。与相关部门共商共治,共建“治理共同体”。贯彻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促进我区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争取区委政法委支持,由其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和部分快递企业,召开工作推进会,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并就寄递行业视频监控纳入我区“雪亮工程”达成一致意见。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推动安全生产领域诉源治理,结合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为乡镇(街道)、重点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应急办的相关人员开展法治宣讲;与区应急局、水利局、规自局、住建委等15个单位联合开展“减轻灾害风险,守护美好家园”为主题的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受众2000余人。联合区消防救援支队建立《“检消”工作协作机制》,共同推动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开展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批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9人,起诉8人。由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司联合签订《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会商工作制度》,一体化推进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深化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开展教职员工及校外培训机构教职人员入职查询3883人。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与区教委、妇联、关工委联合制定《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打造司法机关与社会支持体系相衔接的多元化综合救助体系,救助困境未成年人10人,为2名特别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余元。与小微企业协会、青企协和女企协以及重点企业共同推进观护基地建设,依托南川区映山红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开展亲职教育和帮教矫治15人,向涉罪未成年人和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发出督促监护令15份,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莎姐”团队依托“线上云普法+线下法治课”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19场,受众11万余人次;检察长为南川中学8200余名学生及家长上视频法治课,宣传宪法精神,共同探讨家庭法治教育。

四、坚持双赢多赢共赢,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

紧紧围绕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妥善、有效履行监督职能,凝聚法治最大“公约数”。

做强刑事诉讼监督。在区公安局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采取“常驻+轮值”的方式开展工作,通过业务研讨、同堂培训、联合普法等方式,共同提升工作质效。监督撤案34件、监督立案1件,发出纠违通知书22份,追捕漏犯4人,追诉漏罪3条,对4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倾力打造惩治犯罪监督协作“兄弟连”。注重刑事审判监督,发挥检法联席会议在监督中的“沟通桥梁”作用,综合运用口头监督、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及时纠正刑事审判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发出纠违通知书3份,保障程序公正。

做实公益诉讼监督。牢牢把握“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的工作定位,紧紧围绕公益诉讼“4+9”法定领域开展监督,全力守护公共利益,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8件,均收到行政机关整改回复;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其中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案件4件,报送上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1件。践行“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最佳司法状态”理念,通过诉前磋商结案2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推动绝大多数公益受损问题在诉前程序中得到解决,努力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

做精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进一步做实“精准监督”,在“监督与支持并重”中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4件,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并获改判案件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裁定进入再审案件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6件。持续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监督,办理虚假诉讼裁判结果监督案件4,均得到法院支持裁定再审。积极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在办理郑某与武隆区社保中心行政纠纷监督案中,通过公开听证促使社保中心同意先行支付144万余元工伤赔偿款,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注重行政争议矛盾源头化解,把非诉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协助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办理的姚某某等61人诉某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老龄活动中心”行政赔偿纠纷监督案,经多次协商召开现场会释法说理后,纠纷得以解决,促使当事人撤回监督申请并签订息诉息访承诺书。

做深刑事执行监督。以“驻守+巡回”的方式加强对看守所监督,办理执法监督案件29件,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10件,控告申诉案件2件;办理监外执行监督案件32件,将检察监督贯穿调查评估、交付接收、变更执行、终止执行全过程,对社区矫正开展巡回检察,提出监督意见7条,均整改落实移送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4条,经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后立案侦查1件;开展职务犯罪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专项活动,对2018年以来判决生效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核查,核查涉案人数19人,涉案金额505万元,法院均已纳入执行程序。

做好监检协作。与区监委工作人员就职务犯罪证据体系建构开展同堂培训,共同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区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6人,均已提起公诉,加强释法说理,督促2名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退赃138余元。与区监委共同推动打击行贿受贿领域反洗钱犯罪,办理的陈某受贿、洗钱案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我院被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评为洗钱案件办理有功单位,4名干警被评为有功个人。

五、坚持从严管党治检,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抓深抓实主体责任,提升依法能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持续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铁军。

旗帜鲜明讲政治、铸忠诚。持续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制定系统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宣讲,综合运用“学习强国”“检答网”、党支部微信群等平台,认真开展自学,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实效性。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按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四大家”及区委政法委报告工作21次。

行稳致远打基础、提素能。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出台“三类人员”业绩考评办法,做好压力传导,持续压实办案责任,检察长带头每季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将案件质量评查、业绩考评结果纳入司法档案,作为检察干警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促进干警依法办案、尽责履职、担当作为,办案质量保持持续稳定。选派7名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3人获奖强化公益诉讼“外脑”,组建56人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团队,另聘任2名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邀请市检察院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部门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组建“侦协办”“长生办”“知产办”“青年写作组”等专业化团队,为青年干警搭建成长平台,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驰而不息正检风、肃检纪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对在职、离退休干警及聘用人员开展意识形态专题教育;对微信公众号、网站信息发布落实审查制度,全覆盖管控宣教阵地。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责任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坚持每月干警完成个人事项填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累计向上级报送相关事项24条。坚持人事工作事前审查,对34人次拟晋升、奖励的干部进行审查并出据廉政审查意见。调查涉检察干警问题线索6条,均及时进行处置,并对不实线索进行及时澄清。结合全市检察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廉洁底线。

六、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第六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6次,牵头办理代表意见建议1件,就过去五年公益诉讼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设立人大代表工作站,配备“代表信箱”,以开展视察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接受代表监督,首次进站活动时邀请代表现场见证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先后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群众代表等106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2场次。依法依规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68条,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

各位代表,一年以来,我院各项工作同步发力、有序开展、稳步前行,办案质量保持持续稳定,无捕后绝对不诉、无罪判决等情形,无干警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在全市检察机关可排名的36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25项指标位列全市前十,7件案件被评为典型案例。我院检察一部被评为“重庆市工人先锋号”,检察三部被评为“重庆市巾帼文明岗”,1名干警获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2名干警记三等功,9名干警获嘉奖,20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党的二十大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面对新任务新挑战,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在新发展阶段发挥检察职能,创新法律监督格局,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能力水平仍有待提升;二是应对新形势新挑战,部分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尚未充分融合,有效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创新、创先、创优的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干警工作理念和司法办案水平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此,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切实加以整改。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加全面、准确、能动履行检察职责,紧紧围绕全区“1256”总体思路,牢牢把握“跨越崛起、率先突破”主调,为建设经济繁荣、包容开放、人文和谐、幸福宜居的现代化新南川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把全员覆盖主题培训与各类检察业务培训结合起来,全力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严管厚爱,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压实填报责任,筑牢廉洁底线。持续提升履职能力,联合各家司法机关同堂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提升专业素养;加快培养青年干警,在实训中解决干警的“本领恐慌”问题

二是严惩各类犯罪,自觉担当新征程上法治责任。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等专项整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对黑恶势力露头就打,切防死灰复燃。持续打击各类违反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服务创新发展、绿色发展,运用法治力量更加有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全面发挥打击犯罪、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职能职责,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加强司法保障;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实在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让“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最佳司法状态”等理念贯穿办案始终。

四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与各执法部门形成良性互动工作关系,共同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把加强“两法衔接”作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深化刑事诉讼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提前介入作用,强化监督刚性。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机制,把非诉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提升民事行政监督质效,促进社会和谐。

五是推进阳光检察,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坚决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好代表意见、建议。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办精办好检察开放日活动更加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更加积极争取区政府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络、微信征询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改进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权始终依法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在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注重“四大检察”齐头并进、“十大业务”协调发展,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南川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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