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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24  作者:南川检察  新闻来源:南川检察  【字号: |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9日在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江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以来检察工作
  

 

  2017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服务保障全区中心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一、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助力平安南川建设
  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作用更加彰显。五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47人,起诉3013人,同比分别减少2.31%和3.03%。
  以更充分的履职,保障社会秩序。突出打击各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查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316人;“两抢一盗”等侵害群众财产利益的多发性犯罪993人,如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多个社区实施入户盗窃,引发周边群众恐慌,在犯罪嫌疑人零供述的情况下,我院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查明34起入户盗窃事实,并及时批捕、提起公诉;审查起诉“黄赌毒”犯罪610人,对涉嫌贩卖毒品的谢某某等5人依法批准逮捕,涉案毒品达14千克,并移送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审查起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非法持有枪支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562人;开展“全民反诈”“断卡”等专项行动,审查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210人。守土尽责,以检察办案助力全区疫情防控,严厉打击各类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犯罪,起诉涉疫情犯罪6人。
  以更坚决的态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批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79人,移送线索39条;以“六清”“六建”工作为重点与区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建立协作办案、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治长效;在办理的杨某等1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我院依法提前介入,通过引导侦查,办成了一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办理的以唐某某为首的3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成功指控犯罪,38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取得良好办案效果;以上2件案件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我院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1名干警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记三等功,1名干警荣获“重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称号;检察一部被评为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5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
  以更积极的行动,促进社会治理。严格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做好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受理来信来访1331件,均做到件件有回复,五年来无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包案化解48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依法不捕196人、不诉382人;努力修复社会关系,对68件因亲友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双方和解,减少社会对抗;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社会治理的作用,对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适用2314人,适用率提升到85%以上;深化社会治理,制定《关于履行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深挖案发原因,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7份,促进了有关部门进一步依法履职。
  以更务实的举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化“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95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47人,附条件不起诉22人,不诉率由2017年的5.56%提升至2021年的62.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助配合,建立观护基地,培育专业司法社工,对17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帮教矫治,引导其回归正轨;如未成年人何某某,涉嫌盗窃罪,我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何某某在考察期间外出打工,因家庭原因缺乏监管,我院主动委托司法社工和其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帮扶矫正,落实监护责任,因表现良好,我院依法对其作出微罪不起诉。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持续推动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对全区7347名教职工、549名校园保安开展涉罪信息集中查询;对18名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救助、协助转学和司法救助;在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联合区公安局建成500平方米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为未成年人提供“一站式”询问和救助;依托“莎姐”普法团队,检察长带领13名法治副校长,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等为主题开展普法宣传183场,受众达11万余人次。
  二、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合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
  以更强的责任,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防控金融风险,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洗钱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7人,起诉98人;办理的彭某、常某某洗钱案,犯罪嫌疑人将黑社会性质组织骗取的银行贷款1400万余元,以领出和冲抵借款等形式为其掩饰、隐瞒,我院以涉嫌洗钱罪依法提起公诉,该案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全面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清理涉民企“挂案”24件,为企业卸下诉累;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益等犯罪活动,批准逮捕66人,起诉83人;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对犯罪情节轻微、主动认罪认罚的涉企“三类人员”,决定不起诉6人;建立为企业常态化服务机制,领导“分片包干”定期走访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得到市检察院贺恒扬检察长及多名区领导的批示肯定,工作做法被转发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借鉴,我院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先进单位。
  以更有效的协作,严厉惩治职务犯罪。强化监检协作,协同落实好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会商,办案质量不断提升。提前介入监察机关调查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6件,决定逮捕15人,起诉2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损失250余万元,如我院批捕起诉的原南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坤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受贿600余万元,我院在审查其受贿犯罪事实中,发现陈某将其中200余万元赃款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炒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经我院与区纪委监委达成一致意见,以受贿罪、洗钱罪对其提起公诉。
  以更精准的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区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派出3名中层干部担任第一书记,组织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积极履行乾丰镇帮扶集团牵头职责,争取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资金57万元,筹建“四好农村路”3.2公里,组织干警参与消费扶贫46万余元;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加大对涉案困难对象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73.5万元,有效防止因案致贫、返贫。
  三、着力开展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履行公益诉讼办案职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凝聚保护合力。依靠党委政府支持,打造内外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区委区政府于2018年4月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我院开展公益诉讼提供了政策保障;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我院公益诉讼情况报告,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到我院开展调研,并邀请公益诉讼专家解读公益诉讼制度;在此基础上,我院主动作为,与区生态环境局、金佛山管委会等13个部门,联合制定《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日常联络“两个机制”和重大情况通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互派干部挂职等“三个制度”。
  拓展监督渠道。加强公益诉讼宣传,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公益诉讼工作,扩大社会知晓面;发挥公益诉讼线索收集“千里眼”作用,聘任5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为公益诉讼观察员;贯彻落实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推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公益保护;推行“河长(林长)+检察长”制,检察长会同区级河长,对孝子河、凤嘴江、老木沟水库等重点场所进行巡查,共同推动公益保护。
  提升保护质效。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借助“外脑”,委托鉴定机构、专家团队出具专业意见,推动公益保护质效稳步提升。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4条,立案23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7份,磋商结案10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0件,发出公告24件。围绕生态保护、食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持续发力,开展污水“三排”、河库“三乱”专项整治和“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通过诉前磋商形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仅7个工作日就清除了西城街道来游关社区占地2000平米的“垃圾山”,受到一致好评,被检察日报、重庆检事儿刊登报道。五年来,通过公益保护,累计督促修复被损毁林地、耕地300余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约80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00余亩,督促清理和回收固体废物6万余吨,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34公斤;督促收回积欠的国有财产1400余万元。
  四、强化监督制约,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维护司法公正和树立司法权威相结合,突出监督重点、注重监督实效、规范文明司法。
  注重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秉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严把证据审查关,坚持疑罪从无,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不批准逮捕164人,证据不足不起诉39人;办理监督立案24件,监督撤案86件;对侦查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2份,对审判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87人;坚持不枉不纵,追捕漏犯28人,追诉漏犯28人、漏罪19条。
  推动民事行政监督。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支持起诉等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931件,提请抗诉6件,均得到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支持,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均获采纳;通过办案发现12家行政单位存在维护公共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向其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支持402名进城务工人员讨薪提起民事诉讼,全部获得胜诉,追回欠薪1000余万元。提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抗诉的一起民事监督案件,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注重与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协作配合,发挥刑事执行监督职能,保障刑罚依法执行。办理监管活动执法监督、监外执行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254件,监督意见均得到采纳;办理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9件,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3件;移送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线索13条;协助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4件6人;出台全市首个《驻所检察核查重大案件非法取证实施办法(试行)》,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19件;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统一部署,开展“减假暂”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共筛查1990年以来的案件3323件,排查重点案件865件,发现问题案件5件、瑕疵案件48件,依法纠正问题案件5件。
  五、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引领,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把政治建设当作首要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党史学习教育深度融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制度,检察长带头学习研讨,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用活用好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平台,开展主题征文、学习评比,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推进;接受市检察院党组政治巡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销号”,得到市检察院党组高度认可。
  提升队伍专业化素质。坚持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相结合,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岗位练兵23人次,各类培训158人次;举办专题辩论赛、主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全国优秀公诉人、优秀党员开展检察研讨、案例剖析;选派优秀青年干警到上级机关、区级部门学习锻炼;建立检委会旁听制度,为青年干警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始终坚持提升专业化水平,近年来,我院1名干警进入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一级人才库,13名干警进入市检察院人才库,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十佳公诉人,1名干警在市检察院举办的业务竞赛中获得业务能手称号。
  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生命线,检察长率先垂范,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头每季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带头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细则“指挥棒”作用,全面提升检察官办案质量、效果和效率。加强案件质效管控,严格控制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延期率,推动“案-件比”指标从1.65逐年下降到1.07;坚持每季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案件1423件。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统一部署,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473件;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检查案件868件,对发现的问题均进行了整改。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制定“三重一大”事项讨论情况报备制度,健全内部监督体系;持续推动建章立制,全面梳理案件办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修订完善各项制度;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开展日常监督,检察长带头上廉政党课,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坚持警钟长鸣。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院干警主动查找和组织排查六大类“顽瘴痼疾”120条,其他问题225条,所涉及问题均已整改落实到位,教育整顿工作得到中督组和市指导组肯定。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累计向市检察院报送相关事项75项。开展“流毒影响怎么看、全面肃清怎么办、今后工作怎么干”思想大讨论,全面肃清流毒影响,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六、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坚持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受人民监督,努力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进一步强化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意识,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任免法律职务13人次;坚持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就司法体制改革、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公诉工作、未成年人检察作专项汇报,其中公诉工作接受区人大常委会满意度测评,积极吸纳代表意见建议,推动工作及时整改。为代表履职提供各类服务保障,开展个性化代表联络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等检察开放日活动、观摩公诉人出庭、普法宣传、视察调研等17次;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及15名市人大代表来南视察检察工作。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大对检察权运行和规范执法的监督力度。主动邀请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会12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警风(行风)监督员及网民代表224人到我院进行集中视察,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召开检律座谈会,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通12309中国检察网律师线上阅卷系统及诉讼环节关键信息告知,受理异地预约申请在线阅卷13人次,推动律师阅卷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用跑”;持续做好法律文书公开,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累计公开法律文书2213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485条。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推动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了职务犯罪侦查权转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改革,选任27名员额制检察官,新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全面落地实施,实行捕诉一体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立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压实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我院检察工作始终保持了生机活力。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检察机关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连续四年稳步提升,2020年政法队伍民意调查中,我院满意度测评98.64分、司法公信力测评98.78分,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和全区政法机关均位列第一。我们坚持严把案件质量关。努力办准办好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了办案质量稳步提升,无捕后无罪判决等情况,办案安全继续保持零事故,无干警违纪违法现象发生。我们坚持践行初心使命。忠诚担当、恪尽职守,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2020年我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五年来有66人次获嘉奖,10人次被记三等功,122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取得以上成绩,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必须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检察机关既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只有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请示报告检察工作,才能保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也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只有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这条主线,依法行使检察权,检察机关的地位和作用才能彰显。必须坚持服务大局。自觉将检察履职寓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推动,主动对接全区发展战略,检察机关才能有为有位。必须坚持人才培养。人才是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支撑,只有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才能担当起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历史使命。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执法理念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二是各项检察业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三是高素质领军人才缺乏,法律监督能力、规范执法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努力改进和解决。

 

 

2022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统领,围绕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担当新发展使命的能力和水平,服务保障南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区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
  不断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始终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切实将“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实践行。持续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切实加强检察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建设同城化发展先行区“一区目标”“两化路径”“五大定位”“六个提升”,切实担负起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涉企“挂案”“积案”清理工作常态化,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依法办案与追赃挽损、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化解矛盾与促进企业规范经营有机结合,审慎、稳妥办理涉企案件。健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持续落实“三个一律”等政策制度。
  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黄赌毒”等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网络空间治理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电信网络等新型犯罪,积极挽回经济损失,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落实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和矛盾化解同步推进机制,健全疑难案件运用听证制度,用好司法救助制度,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六进”活动,促进全民法治素养提升。
  牢固树立为民司法理念,做好民生司法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综合运用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手段,加大生态环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推动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办理涉及公共安全、互联网公益保护、文化遗产等方面的案件。
  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司法公正。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落实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推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衔接。健全完善我院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工作机制;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和疑罪从无,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落实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完善提前介入、退回补充调查、自行补充侦查机制。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围绕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目标,全面提升干警专业化水平,加快培养青年领军人才,继续推进以增强执法办案能力为重点的分层分类培训计划,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实施检察官、法官、人民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尺度。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健全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提升接受监督的制度化水平。探索建立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为代表履职提供切实保障。
  各位代表,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面对新阶段新任务,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敢于担当、务实进取,以更高质量、能动司法的检察履职,更有力地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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