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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24  作者:南川检察  新闻来源:南川检察  【字号: |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8日在重庆市南川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 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服务保障工业提质、旅游升级、乡村振兴、城市提升“四个重点”,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大局
  坚持把检察工作寓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去谋划和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凝聚检察力量,依法防控疫情。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市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办理涉疫情案件“六个百分百”目标,确保涉疫情案件依法办准办快办好,共批准逮捕涉疫情犯罪嫌疑人5人,起诉6人,如疫情防控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不遵守小区封闭管理规定,暴力抗拒民警执法,我院受理该案当日即对其以妨害公务罪依法作出批捕、起诉决定,得到央视新闻网、凤凰网、华龙网等多家媒体报道;积极响应区委“疫情防控,暖心南川”志愿服务号召,由院领导带队组建志愿服务工作队到社区、乡镇开展疫情防控任务;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单位开展医疗废弃物检查和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未检干警三级联动,通过网络直播为南川中学等6所中学师生上新冠肺炎防疫法治课,受众达9500余人;为引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检察长带头前往兴隆镇和对口联系企业了解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情况,多名院领导先后走访辖区15家民营企业,为企业纾困解难。
  保护市场主体,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批准逮捕12人,起诉22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对犯罪情节轻微、主动认罪认罚的涉企“三类人员”决定不起诉9人;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注意甄别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区别,如我院在办理聂某某、曾某诈骗案时,两名犯罪嫌疑人系多家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被害人也系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因借贷关系引发房屋产权纠纷,双方经历十年诉讼并影响我区规划拆迁,诉讼直至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在我院主持下签订了和解协议,签署了征地拆迁协议,推进了我区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我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把保就业、稳企业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对涉企案件实行“三个一律”,制定《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办法》,分析司法办案活动对涉案企业造成的影响,尽量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联合区公安局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对24件“挂案”予以撤案,为企业解除诉累、卸下包袱;与区工商联联合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邀请有关部门及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座谈交流;加强协作配合构建长效机制,分别与区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发展中心等6家单位建立4个协作机制,重点就涉市场主体案件线索移送、案件会商、协助调查、信息共享、日常联系等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合力提升服务成效。专项行动得到市检察院贺恒扬检察长及多名区领导的批示肯定,工作做法被转发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借鉴,我院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先进单位。
  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公益保护。牢记和践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坚持把公益诉讼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全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件,协助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加强内外部协作配合,在推动同类案件专人办理的同时,加强外部资源整合,参与生态损害赔偿磋商4件,推荐我区生态环境等领域5名专家进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公益诉讼专家团”,委托鉴定机构、专家等“外脑”出具专业意见6次,推动案件办理专业化;持续加强金佛山生态保护,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在我院设立世界自然遗产检察公益保护办公室,与区金佛山管委会、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组成“联合守护人”,实现保护常态化、系统化;以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契机,以金佛山、青城山生态保护为着力点,与都江堰市检察院签订联系协作办法;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检察长会同区级河长开展河库“三乱”专项巡查整治活动,对凤嘴江、老木沟水库、市民广场等重点场所进行巡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督促修复被损毁林地70余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约8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70余亩;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在办准办好“4+1”领域案件的基础上,办理公共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等领域案件8件,对销售印制有伟人头像、人民币图样的冥币,存在贬损人民币的情形,联合区人民银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惩治腐败,办好职务犯罪案件。强化监检合作,实现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案件会商,办准办好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起诉职务犯罪嫌疑人6人;我院办理的邹某某贪污、受贿案,犯罪嫌疑人邹某某在担任村主任期间贪污国家扶贫资金10万元,受贿10万元,起诉后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在办理冉某挪用公款案中,发现某公司存在风险排查不彻底、内控机制不完善、员工风险防控不到位和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向其发出检察建议,该公司12 天内实施了6项整改措施,有效地完善了公司内部管理,该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十大典型案例”。
  落实帮扶责任,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落实帮扶集团责任,派出3名中层干部担任第一书记,组织帮扶责任人定期入户走访,统筹各帮扶单位积极落实帮扶措施,争取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资金及其他资金57万元,筹建“四好农村路”3.2公里,不定期组织干警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加大对困难对象尤其是建卡贫困户的司法救助力度,为14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申请司法救助金26.6万元,其中向3个建卡贫困户、2个低保户发放司法救助金近15万元,有效防止其因案返贫。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南川建设
  提高检察机关在平安建设中的履职水平,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建立常治长效机制。以“六清”“六建”工作为重点,全面深化扫黑除恶工作,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35人,移送线索3条。办理的杨某等1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成功指控为“套路贷”犯罪案件,被市检察院评为扫黑除恶典型案例;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机制,如检察长带领办案团队,办理的以唐某某为首的39人涉黑犯罪团伙案,对全案1340册案卷,1019张光盘进行认真梳理,形成了42万余字审查报告,8万余字起诉书,制定了61万余字出庭预案,在较短时间内对1人微罪不起诉,对31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7人以普通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在7天的庭审中,对400余笔犯罪事实进行指控,对40名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有力答辩,全案37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此前拒不认罪的唐某某当庭认罪。积极构建“1+6”工作体系,完善内部考核管理机制的同时,分别与区法院、公安局以及多个行政部门建立协作办案、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治长效。
  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平安稳定。立足检察职能,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72人,起诉593人,审查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43人,在办理聂某某故意杀人案中,犯罪嫌疑人聂某某强奸杀人后隐姓埋名潜逃21年,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我院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聂某某依法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审查起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非法持有枪支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12人,“两抢一盗”等侵害群众财产利益犯罪190人,“黄赌毒”犯罪119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人;审查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78人,对涉案金额达5700余万元的“民族资产解冻”网络诈骗案提起公诉;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适用,共对671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程序,适用率92.45%,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400人,法院采纳率98.5%;深化社会治理,制定《关于履行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份,均得到整改回复。
  回应群众关切,化解社会矛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持续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建立明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受理的226件来信来访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全年无激访、闹访、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办案效果,构建和谐社会,对35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批捕,对126名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起诉,努力修复社会关系,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23件30人,如我院办理的康某某4人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康某某与邻居吴某某因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家人之间发生打斗,造成3人轻伤2人轻微伤,在我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赔偿协议,我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深化“莎姐”品牌。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原则,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件4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16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持续推动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对全区7347名教职工、549名校园保安开展涉罪信息集中查询,与区公安局、教委、团区委等多家单位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信息通报》《重点未成年人涉黑涉恶预警管控》等机制,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建设,筹划建立一站式询问机制,对遭受性侵害未成年人开展综合救助,如我院在办理的一起性侵害案件中发现,被害人遭受继父性侵,身心受到严重创伤,我院积极协调区教委,帮助被害人办理转学和在校住读,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每月定期对患有重度抑郁的被害人及其母亲进行心理测评和专项治疗,帮助摆脱抑郁困扰,尽最大努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案被市检察院评为十大“优秀工作案例”;依托“莎姐”平台,持续开展普法宣传35场,通过线上授课、现场法治宣传、小品演出等形式,深入10个乡镇、13所学校宣传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知识,在两年时间内实现所有乡镇及中心校普法宣传全覆盖。
  三、聚焦诉讼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保障司法权力正确行使。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秉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严把证据审查关,坚持疑罪从无,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30人,存疑不起诉11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1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均得到整改回复;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3人,变更强制措施13人;坚持不枉不纵,追捕漏犯4人,追诉漏犯5人、漏罪1条;加强检警合作,在区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挂牌成立驻区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共同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支持起诉等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16件,提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抗诉的一起民事监督案件,被市检察院评为民事行政检察典型案例;通过办案发现,6家行政单位存在保护公共利益、维护公共安全,管理不完善、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向其发出依法行政、改进工作检察建议;支持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讨薪提起民事诉讼,如重庆某建筑劳务公司受疫情影响,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拖欠20名务工人员工资8万余元,我院联合区司法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付款协议并及时兑现,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注重与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协作配合,发挥刑事执行监督职能,保障刑罚依法执行,办理监管活动执法监督、监外执行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54件;办理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2件,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1件;移送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线索2条;协助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件;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案件5件;对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采取灵活监管措施,如某企业法定代表人吴某某,因复工复产后无法外出经营,企业存在经营困难风险,我院与区司法局联合为其制定矫正方案,为企业提供法律保障服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四、以检察队伍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基层院建设
  充分发挥政治建设的引领作用,以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活动为抓手,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提高站位抓党建。把牢思想政治“总开关”,突出党建引领、强化党建支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筑牢基层党建“桥头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讲政治、顾大局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2次,院领导在支部作专题辅导报告、上主题党课9次,落实支部党建任务清单,定期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用好用活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平台,开展主题征文、学习评比,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推进;自觉接受市检察院党组政治巡察,针对巡察提出的4个方面17项问题,我院高度重视,列明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压实整改责任,逐项整改“销号”,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得到市检察院党组高度认可。
  多策并举育人才。依托市检察院“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网络知识竞赛,在全院形成“比积分、比业务、比能力”的学习氛围,7名干警获奖,我院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组织奖;举办3期“检察官论坛”暨青年干警大家谈系列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全国优秀公诉人、优秀党员为干警开展针对性培训;在业务部门开展如何提升司法能力大讨论,通过集中学习检答网精品讲堂、中检网重点课程、制作案件流程操作规范导图等方式,补齐执法规范化建设短板;为年轻干警完善系统持续的“传帮带”措施,量身打造集培训学习、岗位练兵、旁听庭审、业务竞赛于一体的成长计划,组织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班70余人次;选派5名业务骨干、新进人员分别到上级机关、区级部门、城口县院等地挂职锻炼,努力培养“能办案、能办文、能办事”的综合性检察人才,参加首届“重庆•渝西法治论坛”,两篇论文获优秀奖。
  质效并重强管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建立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把“案-件比”作为考核检察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主要指标,减少案件退查、延期等环节,避免程序“空转”,实现检察环节刑事“案-件比”下降到1:1.26,同比下降31%,位居全市检察机关第8位;综合运用统一业务应用、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系统统筹抓好案件质量,开展案件质量常规评查4次,专项评查1次,案件评查抽查率达23%,将案件质量评查、业绩考评结果纳入司法档案,作为检察官评优晋级、退出员额的重要依据,促进检察官依法办案、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院领导直接办理各类案件69件,在扫黑除恶、服务民营经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领域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坚持不懈抓作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坚持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落实严管就是厚爱要求,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开展日常监督,推动领导干部交心谈心常态化,运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全面梳理案件办理、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册》,修订完善各项制度15项;开展执法办案、纪律作风等检务督察12次;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教育引导干警守住为民初心,把住自律底线;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对插手、干预、过问办案情况坚持“逢问必录”,全年向市检察院报送相关事项36项,努力营造良好办案氛围,净化司法环境。
  五、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
  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建设水平,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牢记“人大监督实质是人民对国
  家权力运行的监督”思想理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提请审议免去法律职务1人次;坚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就检察长座谈会会议精神和“保市场主体、服务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等工作汇报6次;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我院公诉工作,我院高度重视,将贯彻落实审议意见作为推动公诉工作的重要契机,对照问题清单,立即落实整改,定期报送工作情况,接受区人大常委会满意度测评,获评93分;做实做细代表联络工作,开展面对面走访51人次,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积极回应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到三泉镇开展“莎姐大普法•四百工程”—“送法进乡村”活动。 
  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深入开展公开听证,规范听证程序,明确听证案件范围,增强公开听证透明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会4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举办“同舟共济,检护明天”等检察开放日活动7次,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警风(行风)监督员及网民代表60余人到我院进行集中视察,进一步促进外界对检察机关的了解;持续做好法律文书公开,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累计公开法律文书498份,公开率达100%,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61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一年以来,我院办案质量稳步提升,无捕后绝对不诉、存疑不诉、无罪判决等情形,无干警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在政法队伍民意调查中,我院满意度测评98.64分、司法公信力测评98.78分,在全市基层检察院测评中均为最高分;我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1名干警获评全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1名干警入选全市十佳公诉人,2名干警获嘉奖,32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检察一部获评2020年度“南川区十大法治人物(集体)”,检察六部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中被记集体三等功。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视野还不够开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仍有待提升;二是检察职能的发挥还不够充分,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维护司法公正权威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三是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积极主动履职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还很欠缺。对此,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方法,切实加以整改。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基层院建设,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十四五”规划实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忠诚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围绕全区工作重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全面服务经济健康发展,持续净化市场环境,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制假售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好民法典实施的宣传工作,持续更新办案理念,为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打好基础,在履职办案中贯彻落实好民法典,真正把民法典的精神内涵融会贯通到检察工作实践中。
  践行司法为民,维护平安稳定。常态化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黄赌毒”犯罪等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全民反诈骗”活动,加大对电信诈骗、网络传销、金融诈骗等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坚持规范办案和诉讼监督相结合,加强与区法院、公安局相互配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对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
  打造过硬队伍,提升履职水平。建好建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业绩考评和岗位练兵,加快青年干警培养,选派干警积极参加各类竞赛,安排青年干警参与大要案件办理,督促检察官加强对检察官助理的“传帮带”,在办案中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从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为重点,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把外部监督作为反映检察工作的“晴雨表”,主动接受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监督,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积极争取区政府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不断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办精办好检察开放日活动,持续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对案件办理存在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依法公开听证。
  各位代表,“十四五”时期进入新发展阶段,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新的起点上,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风好正是扬帆时,不待扬鞭自奋蹄的精神面貌和勇于担当、奋发竞进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服务保障南川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提供更多优质的检察产品,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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