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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8-22  作者:南川检察  新闻来源:南川检察  【字号: |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3日在重庆市南川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 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区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在南川区委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严格执法办案,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司法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 围绕全面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定位,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去谋划思考,立足生态文明建设、民营经济包括产权司法保护、脱贫攻坚战略三个重心做好服务保障。
  推进和谐稳定,共建“平安南川”。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把打击刑事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管理的主要抓手,努力营造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积极参与反暴恐、反邪教专项斗争,积极投入“渝安2号”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390人,提起公诉613人。依法审查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安全案件83人,非法持枪、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121人,“两抢一盗”等损害群众财产利益案件245人;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28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嫌疑人依法决定不批捕,对40名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相对较小的嫌疑人依法决定不起诉;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提请区委政法委牵头出台具体实施意见,主动联系落实值班律师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全年共启动认罪认罚程序办理案件303件393人,适用比例百分之五十七点六,对其中342人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百分之九十点二;打造“莎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结合执法办案开展法治巡讲、心理帮扶等活动,办理的张某某、唐某某附条件不起诉案成功入选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十大典型案例;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受理来信来访585件,对所有涉检信访案件严格筛查风险隐患,坚持引导来访群众理性、平和表达诉求,全年无激访、闹访、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助力经济发展,开辟“绿色通道”。成立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工商联开设专门办公室,派专人负责收集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意见建议,按事由分流到本院相应业务部门办理,并及时向企业反馈;继续深化“检察官进民企”活动,根据民企的个性化需求,定制企业经营法律知识问答卡,定期开办法律知识讲坛,加强法律服务和政策引导;组织检察官对涉及民营企业的重大案件进行回访,提高服务针对性和实效性。
  保护生态环境,构筑“环保屏障”。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为建设山清水秀“大美南川”做好司法保障。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共批捕起诉该类犯罪嫌疑人12人;与行政执法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线索11件21人;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准备工作,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和专门办案组织,确定专门人员承担公益诉讼职责;积极与区法院以及区国土、环保、食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起全面协作配合的工作衔接机制;举办“保障生态环境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向出席活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收集意见建议。今年7月以来,我院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其中民事案件1件(已移送三分院),行政案件2件,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
  服务脱贫攻坚,打造“民生检察”。围绕服务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利用派驻基层检察室驻地优势,在全区30多个村居民服务中心部署“检察官在行动”流动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扶贫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接受群众举报申诉,重点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中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办理,及时妥善解决贫困群众反映的问题;与扶贫责任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建立扶贫资金项目信息监督共享平台,监督从部门到村居两委做好扶贫项目资金流向、预算及财务政务的公开工作,确保国家惠农扶贫政策在贯彻落实环节不打折扣。
二、 围绕全面依法履职,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
  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通过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办案树立司法权威。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面对职务犯罪侦防工作即将整体转隶到监察委员会的新形势,按照“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的总体部署,聚焦精准扶贫、行政执法以及民生领域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立案侦查15件15人,同比上升百分之三十三点三,其中贪污受贿案件12人,渎职案件3人,大案10人,大案率百分之六十六点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万元。
  扎实开展预防教育。深入开展“检察官乡村行”活动,将扶贫攻坚工作与预防职务犯罪深度融合,以职务犯罪多发地区、区级大项目建设集中所在地为重点,深入各街道、乡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法制宣传、院坝座谈12次,受教育干部群众上千人次;组织街道、乡镇、村社干部参加法律知识测试4次,所到地方主要领导干部积极带头参加,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组织专题学习,形成齐抓共管预防职务犯罪的良好氛围。
  着力提升监督质效。把握检察监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严把证据审查关,坚持疑罪从无,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不批准逮捕24人,存疑不起诉5人;对侦查机关在侦查取证中合法性存疑的案件认真调查核实,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13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3件5人,监督撤案3件3人,发送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建议书3件10人;纠正漏捕6人,追诉漏犯2人、漏罪3条,其中1名漏犯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出台了全市首个《驻所检察核查重大案件非法取证实施办法(试行)》并得到市院转发,为驻所检察启动核查非法取证程序作出规范指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2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4件。开展民事行政检察,成功监督全市首例行政机关协助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案件,督促行政机关协助法院向当事人兑付工伤保险、养老保险金共计277万余元;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77件,占三分院辖区支持起诉案件总量的百分之七十七点二,办案量排名全市第一。其中针对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支持起诉335件,全部获得胜诉,追回欠薪600余万元,同时派员对执行兑现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群众反响良好。
三、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
  立足检察职能实际,全面展开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市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2017年1月1日起,我院正式按照司法责任制要求全面运行。
  把好“监督者”门槛,精心遴选入额人员。严格选任员额检察官,确保选任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目前,我院实际配置员额检察官28名,占比百分之30.4,入额检察官中百分之54为31岁至45岁的中青年业务骨干,百分之93为业务工作年限10年以上者,检察官占政法专项编制的比例较改革前下降了40个百分点;入额检察官不论职务高低,一律严格按照所报考岗位安排工作,3名专职检委会委员作为院领导直接投入一线办案。
  规范“执法者”行为,着力完善配套机制。明确了以检察官为主体,固定或随案配备辅助人员的办案模式,从办案组织形式上确立了检察官的主体责任;按照检察官权力清单,将百分之70的检察权授予检察官行使,同时出台规定将19项公诉权限明确由检察长授权下放,切实保证“谁办案谁负责”;坚持放权不放任,建立本院业绩考评办法,先后经多次公开广泛征求干警意见、党组会议充分讨论酝酿定稿,明确了考评等次、量化指标,作为绩效考核、等级晋升的基本依据。
  提升“辅助者”效率,实现资源有效配备。为员额检察官配备辅助人员45名,从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13名,让检察官不再分心其它程序性、准备性工作,专心聚焦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依托案管中心进行案件集中式收发、分流,案卷材料的送达、告知等事项交由法警队专门负责,充分发挥检察辅助人员的办案助推作用和司法行政人员的服务保障作用。
  转变“侦查员”身份,坚决服从改革要求。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要求,院党组与涉及转隶的干警逐一交心谈心,注意掌握其思想动态,切实把所有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保证全院上下步调一致。同时,坚决执行转隶要求,将侦查、预防部门符合条件的17名干警全部转隶到监察委员会,保证了队伍的完整性和战斗力;做好结案、积案、线索及涉案款物的专项清理,现已经全部办结清零。
  司法体制改革运行以来,我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88件,人均办案11件,占全院办案总数的百分之10.3;侦监、公诉部门负责人直接办案79件、81件,均超过各自部门办案总量的百分之15;审查办结批捕、公诉案件周期分别为6.2天、21.5天,相比去年同期分别缩短百分之8.9、百分之14;检察官独立办案后,召开检委会讨论案件9次,同比减少百分之52.6,办案效率显著提高。
四、 围绕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推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全面提升为着力点,持之以恒地加强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凝心聚力抓党建。院党组把认真扎实开展党建工作明确为第一要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本院十九大精神宣传学习方案,检察长、各分管领导分别深入所在支部讲党课,通过制作PPT、播放音视频资料等多种方式宣讲、解读十九大精神,得到干警好评;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等专项教育活动,通过听专题讲座、展开专题研讨、交流心得体会等方式加强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检察干警,确保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组织青年干警到南川监狱开展“爱岗敬业、廉洁奉公”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锤炼党性、筑牢思想防线。
  完善制度促规范。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生活,出台《中共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重大事项广泛听取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根据检察官权力清单,重新修订检委会议事和工作规则,规范了检委会发言、决议等程序,同时规定纪检组长固定列席检委会进行同步监督,促进检委会议事更加高效规范有序;坚持“严”字当头管理队伍,出台检务督察实施意见,将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检察人员廉洁自律情况作为重要权重系数“一票否决”,同时将督察结果运用到年度绩效考核并记入检察官执法档案,规范干警日常行为。
  业务培训强素质。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岗位练兵及培训活动78人次;举办专题辩论赛,邀请全国优秀公诉人担任评委,定期开展检察研讨、案例剖析等活动,为干警提供展示平台;选派优秀青年干警到上级机关学习锻炼,积极支持和鼓励青年干警攻读在职研究生,建立检委会旁听制度,激发年轻干警奋发有为的热情;在注重业务培训的同时丰富干警业余生活,组织青年联合会开展歌咏比赛、徒步登山、书法赏析等文体活动,增加了青年队伍活力和凝聚力。
五、围绕全面接受监督,保障权力正确行使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的新期待,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始终坚持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深刻认识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的理念;将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对我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要求明确作为检察工作思路,先后组织67名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视察办案工作区、观摩公诉人出庭、参加案件公开审理宣告、参与信访接待及检风检纪督察,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落实;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在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并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意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
  自觉接受民主和社会监督。牢固树立接受民主监督就是发扬司法民主的理念,邀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代表视察、评议工作120人次,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推动改进工作;对拟不起诉、撤案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加大对检察权运行和规范执法的监督力度;充分认识律师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律师阅卷权,案件管理部门2017年起免费为律师提供复印、打印、刻录服务,统一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安排会见及案件查询115人次,努力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
  注重自身执法司法行为监督。依托案管办每季度进行1次案件质量评查,力求见人、见事、见案件,将评查的244个案件中的24个不规范问题一一分类并上网公示,限时整改,问题整改到位前不予销号,推动检察官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明确案件信息“以公开为惯例、不公开为特例”,依托“法律监督网”发布供群众查询的案件信息670件,法律文书520份,公开比例百分之106.8,列全市第2位。
  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我院办案质量稳步提升,无捕后绝对不诉、存疑不诉、撤回起诉和无罪判决等情况,办案安全继续保持零事故,无干警违纪违法现象发生。第四中心检察室被评为“全市优秀派出检察室”,财务管理工作被市财政局评比为行政政法财务管理一等奖,3名干警被市检察院、区委荣记三等功,24人次受到市级、区级表彰,多项工作得到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我院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面对司法体制改革中检察职能的变化,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自觉性还不高,执行力还不强,诉讼权利告知、法律文书制作等环节不规范的问题还时有发生,部分干警的执法规范化理念还没有真正入脑入心;三是队伍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进入全市检察人才库的只有8人,高层次业务领军人物和专家型人才短缺的问题依然存在。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以勤勉务实的态度和抓铁有痕的干劲,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的战略任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按照市委陈敏尔书记对检察工作的“134”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区委实施“5+2”战略安排、“10+3”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向司法体制改革要动力,以公益诉讼工作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大局稳定、促进司法公正中应有的职能作用。
  一要全面服务经济发展。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总方针,坚持服务全区发展思路,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经济关系、规范经济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努力营造既安定有序又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要把防控经济金融风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传销以及集资诈骗等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犯罪,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
  二要全力维护平安稳定。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围绕这一目标,我们要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黄赌毒黑拐骗”以及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依法办理学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严惩侵害儿童权益犯罪;推动“莎姐”大普法平台与派驻检察室同台共舞,共同建立青少年预防犯罪教育基地,为更多群体开展法治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源头治理。
  三要不断强化监督水平。十九大报告要求,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继续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中心,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为重点,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坚决监督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违法办案等问题,重点监督纠正违反规定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涉案财物,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量刑畸轻畸重,刑罚变更执行不当,民事虚假诉讼等问题;主动构建合作共赢、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新型检律关系,坚持疑罪从无原则,认真调查核实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完善健全纠防冤错案件长效机制。
  四要继续推进各项改革。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的重要指示,持续发力强化改革措施、巩固改革成果。要树立以公益为本的思想,将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推进,找准工作切入点,把工作重心放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主动争取各级部门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继续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做好精准量刑建议与幅度量刑建议的有机结合;建立和规范对监察委员会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司法程序和工作机制,坚持严惩腐败和保障人权并重。
  五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始终把党的建设挺在最前面,层层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对违法违纪“零容忍”;始终把能力提升作为着力点,对照岗位素能标准,分类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核心能力训练,强化高层次人才和专门人才培养,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专业化培训。
  六要更加自觉接受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们要自觉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继续坚持人大任命检察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制度,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工作;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努力构建与新的司法责任制体系相配套的权责一致、开放透明、亲民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塑造人民群众看得见、信得过、可感受、能评价的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为检察工作带来了新的改变,提出了新的挑战,也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我们始终坚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检察机关不变的根本定位,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我们永恒的历史使命。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主动拥抱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实现新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在检察工作中,为推进依法治区的新征程,加速“工业强区、旅游名城、生态花园”和“强美富”新南川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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