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2019年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2-25  作者:南川检察  新闻来源:南川检察  【字号: |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8日在重庆市南川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 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聚焦主责主业,在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

  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执法办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突出办案质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年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4人,移送1名犯罪嫌疑人到市检察院三分院审查起诉,起诉涉恶犯罪嫌疑人39人,起诉的被告人周某某等人涉恶案件得到法院判决;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举办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办理专题培训会,由我院刑检业务骨干就办案中“套路贷”“软暴力”、财产处置等法律适用问题,为全区政法各家72名干警进行深入讲解,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办案效能;加大与区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局协同作战力度,完善线索核查、双向反馈等机制,受理线索9条,严格落实“三长签字背书”制度,确保线索不遗漏;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机制,检察长、副检察长靠前指挥、带头办理重大涉恶案件,对所有涉恶犯罪案件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确保引导侦查取证效果,提出侦查意见建议200余条;加强与区法院、公安局等部门衔接,深入推进“打财断血”工作,在办理杨某等19人涉恶犯罪案件中,引导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700万余元,建议法院中止诉讼或执行案件11件,标的物214万余元。

  在深化平安建设中突出打击犯罪。积极参与“扫黑恶、除枪患、追逃犯”“云剑行动”等专项行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63人,提起公诉560人,审查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57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非法持有枪支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17人;“两抢一盗”等侵害群众财产利益犯罪184人;“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33人;“黄赌毒”等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79人。从快批准逮捕陈某某故意杀人案,批准逮捕的重庆直辖以来最大数量毒品犯罪案件的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为更加稳准狠打击犯罪,避免同案不同判,在区委政法委主持下,与区法院、公安局形成会议纪要,就涉黄案件达成统一量刑意见。

  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突出化解矛盾。全力保障“70周年庆”期间社会大局稳定,制定《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迎大庆工作方案》,对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格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的172件来信来访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36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批捕,对78名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起诉,积极促成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达成和解,通过刑事和解结案14件18人;加大检察建议建言献策力度,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份,整改回复率100%;利用司法救助帮助被害人走出困境,为3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家属申请司法救助金16万余元,如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陈某(未成年人)有先天智力缺陷,其母亲系精神病人、父亲无业,全家仅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维持生计,我院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4.2万元以解决生活困难,并采用由区检察院、教委、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站三方共同监督代管的方式保障救助资金使用,这一做法得到最高检肯定并转发报道。

  二、践行司法为民,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展现检察担当

  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做打好“三大攻坚战”的践行者。积极参与防控经济金融风险,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13人,提起公诉18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污染环境、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嫌疑人6人,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犯罪嫌疑人9人;深化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履行乾丰镇帮扶集团牵头单位职责,派出2名扶贫队员长期驻村,组织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统筹各帮扶单位积极落实帮扶措施,争取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资金50万元,筹建“四好农村路”3.2公里。

  做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助力者。强化内部协作,提升服务水平,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统一台账管理、部门协作办案、多元化法律服务、对外宣传引导、案件定期回访、综合考评应用“六个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批准逮捕12人,提起公诉18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对犯罪情节轻微、主动认罪认罚的变更强制措施1人,决定不起诉1人;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主动帮助企业追赃挽损,如我院在办理金科金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向某某等4人职务侵占案中,注重与区公安局、法院协作配合,引导侦查、准确定性、积极指控犯罪,最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万余元。同时,定期开展案件回访和送法进企业活动,组织检察官到相关企业进行回访,并以“企业员工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为主题,为企业员工上法治课。

  做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守护者。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共办结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2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发挥家庭教育、感化作用,对无羁押必要的改变强制措施4人,并责令家长强化家庭监管;严格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依托“莎姐”普法平台,在38所中小学开展“防性侵、防欺凌”法治教育活动,覆盖全区95%以上中心校,为8000余名学生普及相关法律知识,重点针对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假期安全、反家暴等专项普法活动10次,检察长在宪法宣传日到南川中学,以“互联网中的陷阱”为题为学生们上法治课;加强犯罪预防,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如我院经过分析近三年办案数据,发现我区部分网吧等娱乐场所未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筛查制度,向区文旅委送达检察建议后,区文旅委积极开展工作,会同十余家区级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出台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排查取缔“黑网吧”,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教委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在校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完善未成年人救助机制,筹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挂牌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接收涉罪未成年人参与社会劳动。

  做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先行者。强化机制建设,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落地,会同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规定案件适用范围、证据要求、值班律师制度、庭审程序等内容,将值班律师经费纳入财政统筹;成立区法律援助中心驻检察院工作站,与司法局建立值班律师常态化联络机制,为律师履职创造条件;通过梳理近年来法院生效判决,完善类案量刑检索库和内部量刑均衡制度,为量刑建议提供案例支持,提升量刑精准性。全年共对507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程序,适用率78.4%,提出精准量刑建议370人,法院采纳率86%。

  三、维护公平正义,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中体现检察职责

  坚持客观公正的司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严把证据审查关,坚持疑罪从无,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48人,存疑不起诉7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1份,整改回复率100%;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撤案25件,监督立案的一起非法行医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坚持不枉不纵,追捕漏犯4人,追诉漏犯3人、漏罪4条,追捕的1名犯罪嫌疑人被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做实民事行政监督。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过程的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9件,提请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3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件,监督行政机关履职不当案件5件,均发出检察建议并收到整改回复;加强弱势群体利益保护,做实支持起诉工作,如水江镇84户村民因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与企业产生纠纷无法解决,我院依法支持起诉获得法院支持,帮助村民挽回损失30万元。

  做好刑事执行监督。严把安全监管底线,办理监管活动执法监督案件22件,社区矫正监督案件8件,均得到整改回复;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7件,采纳率100%;办理违规扣押款物控告申诉案件12件,被扣押款物均已返还;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0件;办理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2件,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1件;制定《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办法(试行)》,向有关部门移送司法人员违纪违法线索5条。

  四、守护绿水青山,在创新公益诉讼机制中展现检察作为

  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职责”的殷殷嘱托,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

  提高认识,凝聚工作合力。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落实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区党政机构改革后,联合生态环境局等13个部门出台《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日常联络“两个机制”和重大情况通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互派干部挂职等“三个制度”,定期召开公益诉讼协调会、举办专题培训,检察官受邀到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依法行政、保护公益”学习交流。

  发挥职能,聚焦公益保护。全年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5条,立案54件,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2条,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协助市检察院三分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支持区生态环境局提起生态损害赔偿诉讼1件。严格落实河长制,检察长邀请孝子河区级河长带队开展联合巡查,以此为契机制定《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区“三排”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在继续深化“保护长江母亲河”专项行动中,针对金佛山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重点巡查,共立案5件并发出检察建议;加强对农村畜禽养殖非法排污问题监督,督促2家养殖场升级污染治理设备,关闭8家经整改排放仍不达标的养殖场;探索建立生态修复机制,突出生态司法保护,督促修复被损毁林地、耕地200余亩。如某施工单位造成永隆山44.78亩林地被破坏,我院向区林业局发出督促整改的检察建议,在林业局的积极工作下,施工单位对被破坏林地及时复绿。

  加强保障,提升保护效能。采取“当面沟通、书面建议、跟踪问效”三步走工作模式,对2019年公益诉讼工作进行“回头看”,回访案件50件,回访率92%,发现问题10件,均已督促整改落实;回访的同时注重线索摸排,新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条,全部立案并发出检察建议;针对我院2018年发出的检察建议,市委政法委督察组对黑溪河污染整治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对区生态环境局、楠竹山镇政府督促整改效果高度肯定;打造“一箱、一机、一网、一库”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体系,着力提高发现线索、调查取证、评估认定公益损失、沟通协调“四个能力”。

  五、加强队伍建设,在打造“四个铁一般”队伍中激发检察活力

  以党建带队建,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

  深化主题教育,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个轮子一起转、一直转”,党组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11次,各支部开展专题学习60次,班子成员上专题党课9次,院领导和支部书记均在支部内上党课,形成调研文章10篇,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梳理出问题44条,制定检视问题台账,分解整改任务,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并完善长效机制;以“70周年庆”为契机,组织青年干警瞻仰烈士陵园、观看爱国主义电影、举办专题讨论会;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定期进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组织开展“净网”行动,严肃、全面、彻底清理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提升专业素能,打造过硬队伍。完善“三类人员”分类管理体系,补选员额检察官5名,在区内遴选司法行政人员2名,招录检察官助理2名、聘用制书记员5名;深化内设机构改革,重新整合刑事检察办案职能,凸显类案办理专业化、一体化;坚持将人才培养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总抓手,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岗位练兵65人次,各类培训81人次,参加最高检“双百计划”和市院对口援建计划,分别派业务骨干到西藏昌都市检察院和城口县检察院挂职锻炼;选派1名员额检察官到区生态环境局交流学习;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院领导有针对性的与青年干警组成办案团队,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定《干警列席旁听重要会议实施办法》,发挥党组会、检察委员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平台作用,努力为干警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严明政治纪律,筑牢廉政底线。院党组将2019年确定为“作风建设年”,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深化“两个责任”工作要求,制定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三重一大”事项讨论情况报备制度,健全内部监督体系;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三个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如实填写有关情况,向院纪检组备案并报送市检察院;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开展检务督查6次,集中通报3次,开展集体谈话2次,提醒谈话12人次;组织观看《蜕变的“初心”》警示教育片,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院领导为全院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坚持警钟长鸣。

  六、深化检务公开,在自觉接受监督中促进检察规范

  全力打造阳光司法,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监督之下,提升检察公信力。

  加强内部监管,促进案件规范。探索建立纪检组、案件管理部门及业务牵头部门联合督查通报制度,将检务督察、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流程通报充分整合,把握监督“时度效”,将结果统一运用到绩效考评、职级晋升,倒逼干警养成规范化意识;将常规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每季度开展1次案件评查,同时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开展涉民营经济、扫黑除恶、退回补充侦查案件专项评查,努力解决深层次规范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指导、把关作用,全年审议案件35件,改变检察官决定8件,使案件质量持续向好。

  强化外部监督,打造阳光司法。认真落实区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意识,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会议意见,提请区人大任免干部16人次;高度重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等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邀请“两代表一委员”70余人次到我院进行集中视察;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不起诉公开宣告;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及时公开各类法律文书 467份,公开率93.7%,位列全市前茅。 

  一年以来,我院办案质量稳步提升,无捕后绝对不诉、存疑不诉、无罪判决等情形,办案安全继续保持零事故,无干警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刑事立案监督、公益诉讼立案和诉前检察建议等工作全市领先,多项工作得到区四大家主要领导批示;受到区级以上表彰20人次,1名干警在最高检举办的业务竞赛中获得第1名,4名干警在市检察院举办的有关业务竞赛中获得“业务能手”等称号,1名干警入选市检察院辩论队。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面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少数干警就案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理念尚未形成;三是通过检察监督形成双赢多赢共赢良性局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对此,我们将根据本次会议要求认真研究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指示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服务保障南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持续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要在维护安全稳定上实现新作为。继续深化社会治理,既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又化解风险、促进发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分析研判,提出专业防控意见,助力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严厉打击严重暴力、黄赌毒、“两抢一盗”、危害校园安全等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严格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完善涉法涉诉工作机制,将矛盾化早、化小,让群众有更多法治获得感。

  二要在服务保障大局上体现新成效。依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实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精准办好涉众型经济犯罪、“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围绕环境污染防治,健全生态受损修复机制,守护碧水蓝天;加强坑农害农犯罪打击,做好“三农”领域普法宣传,积极投身脱贫冲刺,完成各项扶贫任务;着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丰富司法服务方式,加强与政法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司法保护合力,增强服务效果;认真推进法治校园建设,依托“莎姐”团队,继续落实好防性侵、防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

  三要在强化法律监督上谋求新发展。做好精准监督,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新格局,努力做到群众放心、部门认可、社会满意;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在做优刑事检察的基础上,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发展模式,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四要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专业人才培养,改进培养模式,提升队伍参与社会治理能力;积极打造智慧检务,强化办案全过程智能辅助应用,以检察机关大数据建设和人工智能系统为抓手,加强科技创新;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健全检务督察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推动形成有责必担、失责必究的态势,用铁一般的纪律打造铁一般的队伍。

  五要在主动接受监督上展现新态度。在区委领导下,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主动报告工作,完善精准办理议案、提案、意见建议工作机制,健全人民监督员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和信访化解工作机制,从严落实“三个规定”,细化报告事项。

  各位代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南川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
电话:023-64563222 地址:重庆市南川区金佛大道249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