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人民检察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南川人民检察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76平方米。
2.2工程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体育馆一楼。
2.3比选范围:本次比选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以及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4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3.比选申请人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 月17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南川区康田东郡1-4-14号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费600元/份。
4.2 购买比选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资质证书副本;(3)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4.3请比选申请人于 2020年7月17 日17:00时前将本工程质疑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将质疑内容送至比选人。比选人于 2020年7月18日17:00时前通知各比选申请人领取书面澄清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7 月21 日14:50 时- 15:00时,地点为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五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http://nanchuan.cqjcy.gov.cn/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川区体育馆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8号上峰上座15楼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人:崔巍
电 话:13709467965 电 话:13452536286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