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按照上级部署,10月9日,我院联合区食药监局开展学校食堂安全专项检查,此次行动抽查了道南中学、南川中学分部、书院中学、隆化一小、隆化七小、西南大学实验幼儿园以及红黄蓝幼儿园共七家学校的食堂和小卖部。 行动中,一是检查食堂是否卫生,包括菜品制作和分餐是否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库房存放是否合理规整等;二是检查相关制度是否落实,包括是否执行食物留样管理制度、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等;三是检查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学校存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未办理就提供就餐服务的情况。
10月15日,我院检察官针对发现的问题到区食药监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提出相应的检察建议。区食药监局副局长丁宏力表示将结合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措施,并承诺将于两个月内书面回复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