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出台《重庆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引导、鼓励社会公众依法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范围
(一)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有关文件规定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包括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受到损害的。
线索举报的途径
(一)来信来访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来信举报或直接到南川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来访举报。
(二)电话举报:拨打检察服务热线12309或本院举报电话(023-64563200)进行举报。
(三)网络举报:登陆南川区检察院法律监督网(网址:http://www.cq.jcy.gov.cn/sanfy/nanchuan)、“南川检察”官方微信、“南川检察”新浪微博、“南川检察”手机客户端进行举报,或登陆重庆检察法律监督网(网址:http://www.cq.jcy.gov.cn)、“重庆检事儿”官方微信、“重庆检察”新浪微博、“重庆检察”手机客户端进行举报。
线索举报奖励
根据举报线索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办案效果和举报人协助配合情况等因素,每案一般奖金数额为500元至10000元。其中有特别重大影响、监督效果特别突出或有其他特殊重大贡献的,可视情在50000元以下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