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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检察:与涪陵区法院召开工作交流座谈会
时间:2022-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11日,武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磊带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群,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世勇,检察一部主任徐琼,检察五部检察官彭春雨到涪陵法院开展工作交流,并重点调研交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涪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养统,副院长孔令红陪同调研,涪陵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叶路辉、审管办(研究室)主任杨长煌、环资庭员额法官王艳国等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孙养统院长简要介绍了涪陵区情、涪陵法院基本院情和近年来工作成效,重点从政治引领、工作谋划、党的建设、制度完善、改革创新、强基工程、服务大局、队伍建设、司法作风、联络沟通“十个抓手”介绍了近一年来涪陵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及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后,两院领导分别介绍了近年来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办理情况和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推进情况,并围绕环境公益诉讼中法院提前介入事项、案件审查焦点确定、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判定标准、司法修复金收缴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石磊为涪陵法院对武隆检察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涪陵法院在改革和管理方面的经验值得武隆检察院学习借鉴,此次工作交流让双方沟通更顺畅、合作更有效。武隆检察院将深化同涪陵法院之间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推动环境资源案件办理取得新成效。他还希望双方共同做好环境公益诉讼的后半篇文章,协同发力谋划建设好生态修复基地,共同打响乌江流域生态修复品牌。

  孙养统表示,本次工作交流对涪陵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具有积极推进作用。他希望双方在今后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沟通交流机制,通过多形式、多渠道交流实现信息共享、有力衔接。要创新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率先在辖区尝试履行情况评估制度,加强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践探索。要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法检两院定期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难点问题进行沟通协调,推动形成具有规范性的工作意见。要联合开展理论研究,共同成立课题联合调研团队,不断推动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与实践深度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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