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在第45个植树节来临之际,我院联合涪陵区荔枝街道办事处,组织干部职工前往涪陵区大梁山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版权所有: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电话:023-72808605 023-72808067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63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