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走深走实,我院创新出台了《人文生态检察制度》,旨在促进法治与人文深度融合,打造“监督阵地再前移、司法修复更有效、社会治理再提升”的生态检察工作格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涪陵区院与涪陵区钓鱼运动协会、涪陵区游泳运动协会在涪陵区长江流域增殖放流示范点开展了科学的增殖放流活动。活动开始之前,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庄永东对社会团体进行了普法宣传,现场宣讲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和休闲垂钓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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