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50人、起诉1113人,立案公益诉讼64件,提起公益诉讼6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37人次,审查办理控告申诉67件。
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9人。
起诉“黄赌毒”犯罪214人。
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09人。
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人。
起诉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砂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5人。
起诉职务犯罪4人。
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9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起诉11人。
对涉嫌犯罪的追捕、追诉31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撤案68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82人、不起诉1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提请抗诉2件。
对法院裁判正确的7件案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并主动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提请抗诉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