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9月,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26人、起诉944人,立案公益诉讼51件,提起公益诉讼6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36人次,审查办理控告申诉29件。
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1人。
起诉“黄赌毒”犯罪172人。
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1人。
起诉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砂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6人。
起诉职务犯罪2人。
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8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起诉9人。
对涉嫌犯罪的追捕、追诉29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撤案37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76人、不起诉1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提请抗诉2件。
对法院裁判正确的5件案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并主动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提请抗诉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