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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1-02-26  作者:王斌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开展刑事犯罪案件审查,对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受理公民报案、控告、申诉、检举相关违法案件及线索,开展诉讼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属于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12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检察七部、检务保障部、李渡检察室、白涛检察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73.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73.06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3.0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23.0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73.0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737.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86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23.0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9.1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6.1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3.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3.06万元,比去年增加2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9.06万元,比去年增加69.1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3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新增人员的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564万元,比上年减少46.1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按市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办案业务费支出相应减少,主要减少培训费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和劳务费支出。
    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99.5万元,比去年增加7.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5万元,比去年增加7.2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政策调整本单位执勤执法车辆开始收取高速公路路桥费;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37.04万元,比去年增加11.88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6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丹  联系方式:023-72807292
  
   (附:2021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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