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0-02-20  作者:尹娴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开展刑事犯罪案件审查,对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受理公民报案、控告、申诉、检举相关违法案件及线索,开展诉讼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属于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12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检察七部、检务保障部、李渡检察室、白涛检察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25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50.0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04.3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304.3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250.0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预算2723.3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6.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91.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7.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1.54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304.3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472.4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68.1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0.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0.04万元,比2019年减少30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9.88万元,比2019年减少472.49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转隶人员的人员经费划转,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10.16万元,比2019年增加168.16万元,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年初预算到位率,主要用于公益诉讼、刑事执法办案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19年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92.26万元,比2019年减少2.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费8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26万元,比2019年减少2.85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25.16万元,比上年减少92.66万元,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转隶人员通讯费等划转,相应运行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10.1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4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尹娴   联系电话: 023-72807292
   (附:2020年预算公开表)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72号 值班电话:023-72805501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