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内设1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控申科、案管中心、侦监科、公诉科、职务犯罪侦查局、民事行政检察科、刑事执行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政治处、纪监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法警队、李渡检察室、白涛检察室。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9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9.4万元,比2016年增加1571.07万元。基本支出3098.3万元,比2016年增加1500.97万元,主要原因为增人增资等因素形成。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01.1万元,比2016年增加70.1万元,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年初预算的到位率。主要用于办案等重点支出需要。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14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接待费8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万元,与2016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66.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0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1.1万元。
(后附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