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
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
以金融犯罪为主题,涉及私募基金型非法集资、伪造货币、POS机套现等犯罪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经202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现将张业强等人非法集资案等三件案例(检例第175—177号)作为第四十四批指导性案例(金融犯罪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5月11日
张业强等人非法集资案
(检例第175号)
与审计人员核实资金流向
郭四记、徐维伦等人伪造货币案
(检例第176号)
孙旭东非法经营案
(检例第177号)
版权所有: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72号 值班电话:023-72805501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