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2025年11月初。监室内,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的黄某某,反复读着家人的来信,眉头拧成了结。信上说,他入所前承包的几个农村自建房工程已经乱成一团。由于他无法出面结算,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工人们多次上门讨薪,工程面临全面停工。字字句句,像石头压在他的心头。
焦灼之际,黄某某想起有拘役罪犯可申请短期回家的规定。一线希望在他心中燃起。他立即向看守所提交了回家处理薪酬结算的申请,期盼能亲手解开这个死结。
然而,出于监管安全等因素综合考虑,看守所最初并未批准他的申请。希望似乎落空,黄某某情绪低落,整日忧心忡忡。
在一次例行谈话中,廖红君察觉到了他异于往常的沉默与眉宇间化不开的愁绪。“黄某某,看你最近心事很重,是生活不适应,还是遇到了什么难处?”
黄某某抬头,将事情和盘托出:“廖检察官,我在外面承包了几个工地,有十几个工人等着发工钱。我进来后,工程款结不到,工资发不出,工程就要停了。我申请回家去处理,可……没批下来。”
廖红君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个服刑人员的个人焦虑,更是一个关乎十多个家庭生计、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民生问题。“别急,把事情说清楚。具体涉及多少工人?应发放多少工资?工程现在具体情况如何?”他一边询问,一边在笔记本上快速记录。
“大概十四五个工人,工钱估摸着有八万多。”黄某某的焦虑化为具体的数字,“最关键的是,合同是我签的,房主只认我,工程款是按工程进度分期拨付,每个工人该发多少工资也只有我最清楚。如果我不出去,钱就结不了,工资也就发不下去。”
在全面记录情况后,廖红君决定立即启动核实工作。次日,他便驱车前往黄某某承包的工地。初冬的工地上,搅拌机静默,景象萧瑟。几位尚未离开的工人围了上来,情绪激动:“老板进去后,就没人管我们了。”“干了活拿不到钱,家里都等着用。”“眼看就过年了,这工钱还能不能拿到?”
廖红君仔细记录着每个工人的情况,查看施工合同,核对工程进度。他又找到房主,核实付款流程和待结款项;走访黄某某家属,了解工人讨薪的实际情况。经多方印证,黄某某所述属实。
除此之外,他还调阅黄某某的判决文书、了解黄某某服刑表现,发现黄某某无前科劣迹,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符合拘役罪犯申请回家的条件,遂建议黄某某再次向看守所提出回家申请。
在黄某某提出申请后,驻所检察室积极与看守所沟通,就黄某某申请回家进行专题会商。会上,廖红君详细阐述:“从法律层面,其申请于法有据;从社会效果看,此举有助于及时化解欠薪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避免矛盾升级......”
2025年11月20日,经依法审查批准,黄某某获准回家两天。离所前,廖红君再次与他谈话,明确告知其必须遵守的规定和按期返所的义务,也叮嘱其务必积极妥善处理民工工资等问题。
两天后,黄某某如期返回看守所。再遇廖红君时,他肩背挺直了些,眉头舒展:“廖检察官,事情我都办妥了!”他长长舒了口气,“工人们的工资基本结清了,工程也能继续了。”
2025年12月24日,黄某某刑满释放。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带着行李径直赶往几十里外的工地——那里有他放心不下的工程,更有他必须当面道谢的工友。当他出现在工地时,工人们纷纷围拢过来,一声声“黄老板回来啦”的问候声中,少了埋怨,多了理解与期待。他感到肩头责任沉甸甸,却也充满了重启生活的动力。
高墙内外,一次基于法律规定的特殊“回家”,纾解了困于墙内的焦虑,也化解了迫在墙外的纠纷。眼前这栋即将完工的房屋,正是“检护民生”最生动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