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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姐守未】涪陵:为误入歧途的少年点亮希望之灯
时间:2024-1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9月,检察官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


“希望你能以此为鉴,迷途知返,永远要记住:自己想拥有的东西,一定要靠自己的双手获得,要做一个守法懂法的人。”2024年10月18日,在不起诉宣告会上,小梦(化名)眼里含着泪水,用颤抖的双手接过了《不起诉决定书》,而这份《不起诉决定书》也意味着曾经误入歧途的少年,开启了新的人生。


故事还要从一年前说起。2023年3月,因家庭困难,正就读于涪陵某中学高三的小梦经人介绍找到了一份“好工作”。想着每天拿手机给别人发发短信,就可以赚到成百甚至上千元的钱,小梦动心不已。期间,小梦虽对这份“好工作”起了疑,但看着可观的收入,他还是继续干了下去。

同年4月,浙江省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将线索通过相关工作平台上报至公安部,很快就将嫌疑人锁定到了小梦身上。同年8月,经公安机关传唤,小梦主动前往涪陵区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2024年1月,涪陵区公安局以小梦涉嫌诈骗罪将该案移送涪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原来小梦口中的这份“好工作”实际上却是诈骗,即通过向被害人发送虚假理赔短信,引诱其点击,逐渐骗取被害人钱财。据统计,小梦共计获利4000余元。

“我只是想赚点零花钱,没想到犯了这么大的错……”面对检察官付娟的讯问,小梦惭愧地低下了头。

通过细致的社会调查,检察官付娟了解到,小梦幼时父母离异,均长年在外打工,跟随爷爷奶奶生活。一直缺乏亲情关爱,导致小梦不能抵挡高额报酬的诱惑,走上犯罪道路。

“没关系,人生还长,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检察官付娟针对小梦的情况,开展了心理疏导,并鼓励小梦高中毕业后继续读书深造,学习一技之长,未来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经审查,检察官认为,小梦案发时只有17岁,加之其有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等情节,2024年4月,涪陵区检察院对小梦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6个月。联合社工,为小梦制定了个性化帮教计划,引导小梦远离犯罪,积极向上。

与此同时,检察官付娟还与在外打工的小梦父亲取得了联系,督促其加强对小梦的关心和监管,同时要求其进行线上家庭教育指导,修复受损的亲子关系。

“检察官阿姨,我考上了!”同年5月,一个好消息传来。原来,小梦如愿考上大学。然而,梦想实现的喜悦还未褪去,得知一年的学费近两万元,让小梦犯了难。为此,检察官付娟积极与其考上的大学联系,帮助其落实助学补助,为他争取到勤工俭学的机会。最终在检察官、司法社工和家长共同努力下,小梦顺利踏进了大学校园。如今,他正迎着朝阳,奔赴人生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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