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未经授权,搭建‘七维学习空间’等网站销售国内外电子期刊。”2023年4月3日,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同日,渝中区公安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向渝中区检察院通报案情,该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该案是最高检、国家版权局等五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庆首例侵犯数字期刊版权系列案。
因涉案网站搭建时间久远,且涉案金额大、权利人众多、侵权作品数量精准认定难度大等特点,检察官及时引导侦查人员远程提取涉案网站后台数据,分类整理出涉案电子期刊的出版发行单位与地区,通过抽样取证的方式确定涉案电子期刊的版权归属及授权情况,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涉案网站期刊数量、注册会员人数、充值金额等进行鉴定。
经查,2018年8月,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其他网站大量购进国内外出版发行的电子版刊物,上传至其搭建的“七维学习空间”电子期刊数据资源网站,通过收取会员费、分享网盘链接的方式对外销售数字期刊。截至案发,网站上的数字期刊达1.2万余部,注册会员近3万人,徐某非法获利7.8万余元。
2023年9月20日,渝中区公安分局以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将该案移送至渝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部分国外刊物是否为非法出版物以及是否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该院建议公安机关委托文旅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该案中的国外期刊均不属于非法出版物,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鉴于侵权电子期刊数量庞大,可在满足相关规范前提下通过抽样取证方式确定涉案数字期刊的版权归属及授权情况。”办案检察官陶维俊向记者介绍说,“徐某到案后多次供述其未取得刊物所属杂志社授权,加之涉案刊物杂志社均出具版权证明,证明徐某未取得授权,据此应以徐某上传的全部12973部期刊认定侵权数量。”
为最大程度帮助杂志社挽回经济损失,该院逐一向被侵权的50余家杂志社告知权利义务,充分听取其诉求,积极引导被侵权杂志社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促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赔偿杂志社经济损失10余万元。
2024年4月23日,经渝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万元。庭审期间,徐某与杂志社达成调解协议,赔偿经济损失20万余元。
“侵权复制品数量巨大,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社会创新力的发展。”为查清期刊数字化源头和传播链条,实现对该类犯罪的全链条打击,该院会同公安机关进一步摸排研判,发现与“七维学习空间”网站作案手段类似的5个上下游网站。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侵权期刊数量较多、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3个网站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