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新闻
涪陵区检察院创新出台人文生态检察制度
时间:2022-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涪陵区检察院创新出台人文生态检察制度

全力打造长江生态保护涪陵品牌

 

近日,为贯彻落实市院党组“打造特色、亮点工作,形成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涪陵区院紧紧围绕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主线,结合本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运行实践,印发《关于建立人文生态检察制度的通知》,通过构建法治与人文融合发展的生态检察模式,全力打造“监督阵地再前移、司法修复更有效、社会治理再提升”的涪陵生态检察品牌。

一、强化大数据思维,探索创建AI预警处理机制。加强与公安、渔政、移动公司等多部门协作配合,通过大数据智能化分析,执法信息资源共享等,准确预防和发现破坏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作出预警处置措施。一是强化信息资源实时共享。依托110可视化监督平台,“智慧河长”“智慧林长”等信息化平台,加强与公安机关、河长办、林长办的信息资源共享,打破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信息壁垒。二是精准发送提示短信。与移动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大数据平台智能识别靠近非法捕捞等犯罪频发地的移动用户,根据停留时间、有无实施违法行为等定向精准发送友情提示、明令警告短信。三是增强AI预警处理能力。与农委建立共享协作机制,明确由检察干警专号登录渔政AI预警处理系统,实时查看预警信息并建立工作台账,对涉及犯罪的案件线索,建议行政机关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强化“矩阵“效应,探索创建全方位协作机制。一是建立预防协作机制与涪陵区休闲垂钓协会、游泳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深度配合,聘请其成员担任长江生态检察工作联络员,鼓励及时发现提供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线索,倡导社会团体每年年初提前预测团体活动对生态可能造成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通过增殖放流、补种树苗等提前开展生态修复,将生态修复由“事后补救型”转变为“事前增殖型”。二是建立检校协作机制。与知名院校、研究基地建立“技术支撑、课题研究、校外实践基地”等工作机制,增强理论调研合力,围绕司法实践中的“疑难杂症“,邀请院校专家上门授课,不断提升长江生态检察官专业化履职能力。三是健全完善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充分运用“刑事+公益”“一案双查”机制、诉前检察建议、诉前磋商等手段,加强对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中破坏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监督力度。四是健全完善行刑衔接配合机制与水利、林业、农委等行政机关建立检察意见移送、跟踪落实,对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同时移送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等正反衔接机制;充分利用检察建议、专题调研报告、情况反映等助力修复行业监管漏洞,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三、强化宣传普法,探索创建立体化宣传机制。一是优化宣传形式。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大喇叭说法、微动漫、口袋书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强化群众对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认识。二是丰富宣传内容。根据群众年龄层次、文化程度、居住环境等客观因素,科学分类制定宣传普法方案,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和内容,重点加强对长江生态环境认识盲区以及误区的宣传讲解,使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三是更新宣传理念。充分彰显人文生态检察制度预防前置功能优势,联合莎姐检察官办案团队,深入开展少年生态环保宣传教育,通过长江生态检察官进学校、上讲台,创建宣传展厅等,让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从小“生根发芽”。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72号 值班电话:023-72805501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