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市委宣传部命名了第十批重庆市岗位学雷锋标兵。其中,涪陵区检察院检察六部荣获“第十批重庆市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称号。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六部,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履职,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强化未检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重庆市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等荣誉称号;部门干警获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能手、重庆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重庆市优秀法治副校长、重庆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表现突出个人等国家级、市级荣誉1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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