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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及辖区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3-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及辖区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技能考试合格考生进入面试,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2023218

三、面试地点:市检察院三分院机关办公楼513室(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63号)

四、有关说明:考生于20232188:30前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报到,超过8:30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其他事项:面试结束后,将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市检察院三分院综合考虑考生的专业、学历、经历等情况研究确定。考生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市检察院三分院官网(http://www.cq.jcy.gov.cn/sanfy/)和微信公众号“重庆检察三分院”进行公布。

附件: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及辖区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技能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20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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