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辖区内依法履行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开展诉讼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单位组成情况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1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根据工作职能和任务,市院机关设27个处室,市院下设检察官学院。市院机关有专项政法编制363名,现实有在职人员336人。检察官学院有事业编制15人,实有在职人员1人。市院机关现有离休人员16名,退休人员144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收入部门决算本年收入24024.8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5475.8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629.66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两房建设及检察信息化装备款项。2015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16477.06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2751.6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081.84万元,主要原因是两房建设及检察信息化装备支出。2015年我院结转(余)7937.52万元,主要为两房建设及检察信息化装备结转(余)款项。
(二)机关运行经费628.23万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一般公务用车3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0辆。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 “三公”经费决算数428.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47.0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31.04万元,经费支出降低主要原因是单位在中央的规定下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数49.1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4.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0.8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控出国境项目及人数。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因公出国(境)5人
2、公务接待费决算数29.0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3.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0.9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致力降低接待成本,使接待总费用较预算低。接待批次50,接待人数1457人,人均0.02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305.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2.8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4.1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遵照预算控制车辆运行费用,降低维修成本及出行成本。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