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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9-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在管辖范围内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讼诉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职能和任务,机关本级设15个内设机构,包括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检察七部、检察八部、检察九部、法律政策研究室、办公室、政治部、检察业务保障部、检察事务保障部、巡察工作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重庆市检察官学院。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5,714.24万元,支出总计15,714.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92.93万元、下降12.73%,主要原因一是按监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相关转隶人员工资福利等仍由我院保障的情况下机关运行及业务经费按比例划转监察委员会,二是2017年完成阶段性项目电子检务工程。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826.5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039.24万元,下降12.09%,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监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相关转隶人员工资福利等仍由我院保障的情况下机关运行及业务经费按比例划转监察委员会,二是2017年完成阶段性项目电子检务工程。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56.30万元,占94.13%;事业收入818.26万元,占5.52%;其他收入52.00万元,占0.35%。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887.67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11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3.71万元,下降11.70%,主要原因一是按监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相关转隶人员工资福利等仍由我院保障的情况下机关运行及业务经费按比例划转监察委员会,二是2017年完成阶段性项目电子检务工程。其中:基本支出10,765.10万元,占71.22%;项目支出4,350.70万元,占28.78%。此外,结余分配90.76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07.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9.99万元,下降42.81%,主要原因是合理使用资金,消耗以前年度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95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30.51万元,下降15.86%。主要原因一是按监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相关转隶人员工资福利等仍由我院保障的情况下机关运行及业务经费按比例划转监察委员会,二是2017年完成阶段性项目电子检务工程。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8.41万元,增长17.01%。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及年中追加办案业务、电子政务专项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14.19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22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69.82万元,下降15.8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按监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相关转隶人员工资福利等仍由我院保障的情况下机关运行及业务经费按比例划转监察委员会,二是2017年完成阶段性项目电子检务工程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3.66万元,增长19.23%。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及年中追加办案业务、电子政务专项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8.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5.25万元,下降64.04%,主要原因是合理使用资金,消耗以前年度经费。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1,441.82万元,占80.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1.03万元,增长16.03%,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及年中追加办案业务经费。

 (2)教育支出50.88万元,占0.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51.41万元,占10.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84万元,增长18.82%,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1.08万元,占2.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383.57万元,占2.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一致。

 (6)其他支出482.80万元,占3.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2.8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电子政务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65.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4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5.12万元,增长11.13%,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费、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224.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54万元,下降8.83%,主要原因是按监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相关转隶人员工资福利等仍由我院保障的情况下机关运行经费按比例划转监察委员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4.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8.98万元,下降67.4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2.27万元,下降49.6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禁公车私用,严控公务用车使用并按监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划转监委车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今年因工作部署,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100.00万元,下降10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39万元,下降100.00%,2018年度根据本单位当年工作部署,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6.14万元,下降100.00%,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4.5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部门办公、办案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万元,下降43.3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09万元,下降17.78%,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使用;二是按监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划转监委车辆,运维也相应减少。

       公务接待费10.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单位到我单位学习交流业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99万元,下降90.5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64万元,下降59.3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8辆;国内公务接待192批次1,09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1.4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3.4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59万元,下降8.84%,主要原因是按监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相关转隶人员工资福利等仍由我院保障的情况下机关运行经费按比例划转监察委员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2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实物保障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0.00万元,未占政府采购支出额度。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和打印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所有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预算数3074.83万元,执行数3073.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我部门按照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认真分析预测,精打细算做好全年经费支出计划,预算支出进度基本达到序时进度。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7319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