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在管辖范围内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讼诉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职能和任务,机关本级设15个内设机构,包括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检察四部、检察五部、检察六部、检察七部、检察八部、检察九部、法律政策研究室、办公室、政治部、检察业务保障部、检察事务保障部、巡察工作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重庆市检察官学院。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7734.42万元,支出总计17734.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0.18万元、增长12.86%,主要原因是完成阶段性项目智慧检务平台一期建设。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7131.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04.87万元,增长15.55%,主要原因是完成阶段性项目智慧检务平台一期建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32.53万元,占94.17%;事业收入761.48万元,占4.44%;其他收入237.43万元,占1.39%。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02.97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639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6.65万元,增长8.45%,主要原因是完成阶段性项目智慧检务平台一期建设。其中:基本支出10787.50万元,占65.81%;项目支出5604.94万元,占34.1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41.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4.30万元,增长164.34%,主要原因是阶段性项目智慧检务平台一期建设部分项目年底未完成实施或者验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281.4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10.98万元,增长13.30%。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智慧检务平台一期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3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6,23万元,增长15.59%。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智慧检务平台一期信息化建设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6.89万元,增长9.78%。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及年中追加办案业务、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8.94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19.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8.17万元,增长7.72%。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智慧检务平台一期信息化建设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4.08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及年中追加办案业务、聘用制书记员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6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2.81万元,增长545.73%,主要原因是阶段性项目智慧检务平台一期建设部分项目年底未完成实施或者验收。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2866.97万元,占83.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8.28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
(2)教育支出47.01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万元,增长176.37%,主要原因是会计年底功能科目调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11.69万元,占10.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5.80万元,增长23.42%,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0.91万元,占2.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383.14万元,占2.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59.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01.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10万元,增长0.72%,与上年支出基本持平。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费、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15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82万元,下降3.00%,与上年支出基本持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7.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23万元,下降34.7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3.25万元,增长78.36%,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报废车辆,因工作需要,在未超三公经费总控制数的基础上,在车辆编制数内按程序新采购4辆车。二是2018年因工作需要取消了因公出国(境)计划,2019年依计划有相关出行。三是因工作需要,基层院及其他单位来院接待用餐人数有所增加,又因物价上涨,接待费控制在人均接待标准以内的基础上总支出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60.61万元,主要是用于赴奥地利、德国、英国等国家访问及业务培训。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39万元,下降39.3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按相关工作需求在预算数内进行相关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0.61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因工作需要取消了因公出国(境)计划,2019年依计划有相关出行。
公务车购置费67.6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购买执法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66万元,增长10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7.6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报废车辆,因工作需要,在未超三公经费总控制数的基础上,在车辆编制数内按程序新采购4辆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8.7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21万元,下降49.3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72万元,下降26.5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30.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本系统的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30万元,下降69.3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69万元,增长206.69%,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基层院及其他单位来院接待用餐人数有所增加,又因物价上涨,接待费控制在人均接待标准以内的基础上总支出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5个团组,9人;公务用车购置4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5辆;国内公务接待761批次1,96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6.09元,车均购置费16.92万元,车均维护费2.2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6.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88万元,下降3.01%,与上年支出基本持平。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2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8万元,增长145.45%,主要原因是会议在检察官学院召开并结算,以前年度未结算。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8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06万元,下降63.19%,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年实际培训项目进行培训,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2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实物保障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8.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79.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64.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20.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53%。主要用于采购智慧检务平台一期集成服务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所有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预算数5348.80万元,执行数4529.44万元,完成预算的84.68%。我部门按照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认真分析预测,精打细算做好全年经费支出计划,预算支出进度基本达到序时进度。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 名称 |
聘用制书记员经费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婷67319755 |
|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
预算单位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
|
|||||||
|
项目 资金 (万 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
|
年度总金额 |
144 |
327 |
327 |
100 |
|
|||||
|
其中:市级支出 |
144 |
327 |
327 |
/ |
||||||
|
补助区县 |
|
|
|
/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完成聘用制书记员的招聘和岗前培训工作,建立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和考核的具体制度 |
完成良好 |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
聘用制书记员 |
个 |
100 |
100 |
|
||||||
其他 说明 |
|
|
聘用制书记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完成了聘用制书记员的招聘和岗前培训工作,建立了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和考核具体制度,较好的融入到实务工作中,完成相关的工作任务。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7万元,执行数为3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7319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