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98年01月19日 秦信联)
时间:1998-01-1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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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998年l月19日在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秦信联
各位代表:
1997 年是我国历史发展非常重要而又极不平凡的一年,举世瞩目的香港回归和党的十五大胜利召开,为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开辟了广阔的前景。1997年也是我市历史发展十分重要的一年,重庆直辖,给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我市检察机关在各级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监督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围绕重庆的改革、发展、稳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现在,我就1997年的主要工作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重庆市检察机关组建工作顺利完成
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后,在重庆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关心下,着手组建了市检察院。6月19日,市检察院挂牌成立。作为新重庆政权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得到市委、人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原重庆市院和“两市一地”检察院的干警顾全大局,积极工作,确保了重庆市检察体制变化的平稳过渡和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行。经过精心准备,10月8日,根据重庆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向所属第一分院、万县市人民检察院、涪陵市人民检察院和黔江分院授发印章,并明确了重庆市院与上述四个分(市)院的职责分工。至此,重庆市三级检察院机构和管理体系基本确立。重庆市检察院认真贯彻重庆市一届一次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精神,带领全市检察机关以崭新的姿态,信心百倍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3000多名检察干警在党的十五大精神指引下,以重庆检察体制变化为契机,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市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二、坚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
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全市检察机关根据中央的指示和市委反腐败工作会议的精神,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更大的决心投入反腐败斗争,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1—12月(下同)共立案侦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880件;立案侦办徇私舞弊、非法拘禁、玩忽职守等渎职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197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92件67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385.8万元。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几点:
(一)突出重点,集中精力办大案要案。我们始终坚持把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的重点放在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力查大案要案,坚决清除隐藏在这些重点部位的严重腐败分子。共立案侦办贪污、贿赂等犯罪大案690件,占立案总数的78.6%。其中犯罪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169件,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22件,100万元以上的22件。立案侦办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55人,其中厅局级干部4人。立案侦办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人员犯罪3l0人,其中党政机关156人,行政执法机关63 人,司法机关21人,经济管理部门70人。影响较大的案件如:原重庆市政府驻新疆办事处主任张学奎(副厅级)受贿5.5万元案(张已被判刑5年),原重庆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黎明泉(副厅级)受贿8.7万元案(正审查起诉),渝中区政协原副主席金祥明(副厅级)伙同他人贪污公款5.1万元案(金己被判缓刑2 年),电子工业部第二十六研究所联发公司原总经理卿荣康、副总经理姜泽万单独或共同贪污198万元案(正审查起诉),原梁平县水电局出纳员肖显春贪污60万余元案(肖已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原万县龙宝区法院经济审判二庭庭长李世相受贿7万元案(李已被判刑10年),重庆有价证券公司北碚经营部原经理黄浩挪用公款1230万元用于炒股和借给他人营利案(正审查起诉),原重庆钢铁设计院会计陈时全挪用公款1900多万元案(正审查起诉)等。
(二)抓住热点,积极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一是查处了一批侵吞国有资产、危害企业改革的犯罪案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给企业带来生机和活力。绝大多数企业领导运用国家的政策和手中的权力为企业求发展,为职工谋利益。但也有少数人把企业作为自己的“致富田”,利用租赁、承包、中外合资等改制之机贪污、受贿,谋取私利。我市检察机关根据职工群众的强烈反映,深入调查,挖出了一批吞噬国家财产的“蛀虫”。立案侦办企业干部犯罪320件339人,其中贪污116件126人,贿赂123件128人,挪用公款做生意、炒股等进行牟利活动的65件70人,涉嫌犯罪金额5106万余元。二是查办了一批乡镇站所干部犯罪案件。立案侦办171件176人,其中乡长、镇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人大主席42人,农村基金会主任24人。这些干部犯罪主要是在集镇建设、路桥建设、旧城改造等发包工程中收受贿赂;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弄虚作假,从中收取“好处费”或贪污计划生育罚款;利用发放贷款谋取私利,甚至利用人事安排捞取钱财等等。酉阳县检察院针对部分区乡干部利用职权侵吞计划生育罚款突出的情况,深入调查,在县委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立案查办贪污计划生育款的犯罪案件6件7人。三是查办了一批医药市场中的商业受贿犯罪案件。近年来,医药市场吃“回扣”严重,少数医院的领导和业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购买药品、医疗器械中收受贿赂,导致劣质药品、劣质医疗器械充斥医药市场。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身心健康,去年上半年涪陵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了专项斗争,共立案侦办这方面的案件16件19人,其中查处医院正副院长6人,卫生所长、医务室主任、采购人员6人,涉嫌犯罪金额36万余元。四是查办了一批移民工作中的犯罪案件。三峡工程举世瞩目,三峡工程成败的关键在于移民。地处库区的万县市检察机关把查办移民工作中的犯罪案件列为重中之重,发现一件,坚决查处一件。共立案侦办在移民资金管理和移民迁建中的贪污、贿赂、挪用移民资金的犯罪案件16件16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
(三)攻克难点,大力查处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犯罪案件。当前,在我市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少数工作人员中利用执行法律、行使管理权的职务之便,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犯罪问题突出,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但由于这类案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查处犯罪发现难、取证难、突破难。我市检察机关站在促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战略高度,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紧紧依靠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排除各种困难和干扰查办案件。共立案侦办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犯罪26件32人,其中科所庭长23人。沙坪坝区公安分局联芳派出所所长贺力和民警许宏,在前两年办理一起盗窃2.6万元的犯罪案件中,接受他人说情,出谋搞假材料,将案犯放走。去年3月,我们接到举报后即组织力量调查,不仅查清了贺、许二人弄虚作假、放纵罪犯的徇私舞弊行为,还将盗窃犯抓获移送公安机关,法院已判处该盗窃犯有期徒刑14年。在重庆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一分院已对贺、许二人立案查处。西南车辆制造厂公安分局局长张保华、局长助理卢伟,去年5月初在查办一起毒品犯罪案件中,将当场收获的毒品、毒资及手机等物没收后,仅对犯罪嫌疑人作了罚款2万元的治安处理,并将案款三七分成,存入单位的小金库。九龙坡区检察院对张、卢二人的徇私舞弊行为查处后,法院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南川市城一区法庭审判员戴伦维在独任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接受犯罪嫌疑人亲属的说情和宴请,擅自删改判决书,伪造被害人撤诉申请,让犯罪分子逃脱刑事追究。南川市检察院以徇私舞弊罪对戴立案查办后,法院判处戴拘役6个月,缓刑1年。
同时,我们还查办了一批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致枪支被盗、致在押人犯脱逃、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玩忽职守犯罪案件,立案侦办53件63人。这些犯罪不仅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危害,还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220余万元。
(四)进一步开展举报工作。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反腐败的成功经验。我们一方面通过查办大案要案,震慑犯罪,坚定人民群众同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另一方面通过开展举报宣传、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及时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事件,增强群众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气。去年,全市检察机关收到群众举报12004件,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转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5566件。对举报内容比较具体、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及时依法初查2850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68人,奖励金额33800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事件18件。
在反腐败斗争中,我们始终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改革、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去年上半年,重庆市检察院专门就如何坚持正确的执法指导思想提出了9条要求。7月,根据市里关于为外商来渝投资创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的精神,我们又从打击犯罪、保护和服务外商来渝投资出发,制定了13条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着眼于加快重庆经济发展,建设繁荣、富强、文明进步的新重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摒弃“左”的思想的束缚,破除就案办案的狭隘执法意识,坚持以“三个有利于”标准指导执法,为新重庆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和谐的法制环境。全市各级检察院统一执法思想,把检察工作纳入重庆改革发展的大局,积极支持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大胆试、大胆闯、大胆创新的改革行为;注意办案的方法和策略,积极保护企业特别是外商来渝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声誉和生产经营。在办案中尽力为企业追赃挽损。同时,在对改革发展中受到诬陷或错告的,为其澄清事实,明辩罪错,尤其对受到诬陷的还其清白。
三、积极开展“严打”斗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特别在市里召开“三会”、庆重庆直辖、迎香港回归和党的十五大期间,我们把“严打”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冬季、春季严打整治行动和禁毒、“扫黄打非”等专项斗争,加大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广大检察干警夜以继日,顽强奋战,及时批捕、起诉了一大批严重刑事案犯。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9141件1324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879件1110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9058件1287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703件10630人。
(一)重点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恶性、暴力性犯罪。这类案件社会危害大,严重威胁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市检察机关把打击的锋芒始终对准恶性、暴力性犯罪、流窜犯罪和团伙犯罪,特别是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及流氓恶势力。共批捕重特大犯罪嫌疑人3889名,占批捕总数的35.1%。其中涉嫌杀人犯罪227人,抢劫犯罪884人,强奸犯罪362人,重大盗窃犯罪1173人。批捕犯罪团伙人员154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062人,并配合法院重判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同时,加强了对在押人犯的脱逃、流氓、伤害等又犯罪活动的打击,起诉又犯罪案犯621人,有效地维护了监管改造场所的监管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近年来,毒品犯罪日益增多,且由此导致的盗窃、抢劫、杀人等重大刑事犯罪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人民群众对贩毒、吸毒深恶痛绝。去年4月,党中央发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禁毒专项斗争的号召。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迅速投入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战斗。重点打击了贩卖、运输、持有、种植毒品和引诱、教唆、容留他人吸毒以及非法提供、贩卖、运输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犯罪活动,共批捕毒品案犯974人,涉及海洛因28200克、杜冷丁890支、鸦片350克、罂粟3000株。禁毒斗争取得明显战果。
在“严打”斗争中,我市检察机关既坚决按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办案,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保证及时、有力、准确地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万县市五桥区长岭镇农民程军在缓刑期间与多人结伙作案,半年多时间持刀抢劫、强奸、杀人、盗窃达40余次,杀死3人、杀伤10余人,强奸轮奸妇女15人,并抢得大量财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公安机关破案后,万县市检察院即派员提前介入,参与研究案件,加班审查证据。受案后,次日就对这一特大犯罪团伙的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资中县农民樊黑一等7人去年9月6日携带海洛因来渝贩卖时被当场抓获,缴获海洛因10567克。一分院10月17日受理案件后,抓紧复核证据,仅用7天时间便对这一起特大贩毒团伙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我们还结合办案,积极开展如检察建议、帮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
四、强化执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尊严
当前有的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突出,少数司法人员滥用职权、违法办案、裁判不公,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我市检察机关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要求,深刻认识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严重危害,增强执法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履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监督职责,加大监督力度,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纠正和防止打击不力。在侦查监督中,严格把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关,对应当提请批捕而未提请批捕、罪该起诉而没有移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坚决追捕、追诉;对遗漏的犯罪事实,也依法追诉,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黔江县农民黄一辉等6人盗窃团伙,以学校、乡镇机关、农户为目标,盗窃作案20余次,盗得财物价值共2万余元。黔江县检察院在审查批捕中,发现公安机关未报捕的另2名团伙成员参与作案7次,盗窃财物2000余元,并参与分赃,县检察院发出追捕建议,从而将这一盗窃团伙一网打尽。大渡口区刘陈建、连佐波等人共同抢劫一对男女青年后,又将女青年扣作人质,叫男青年拿钱取人,刘还将女青年强奸。公安机关破案后,以刘涉嫌抢劫、强奸罪,连涉嫌抢劫罪移送起诉。该区检察院经过严格审查,认为刘、连二人的行为还构成绑架勒索罪,将此罪追诉到法院后,法院对两人的绑架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10年。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追捕犯罪嫌疑人122名,追诉65名。同时,还按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实施监督17件,公安机关已立案15件。
在审判监督中,重点纠正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等打击不力的问题。向法院提出抗诉73件,到年底止,法院审结40件,其中改判10件。
在刑罚执行监督中,组织了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以及留所服刑、久押不决等情况的专项调查,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现象提出纠正意见1944件(次)。新胜地区检察院在对新胜监狱实施监督中,发现有一个中队11名干警中就有8人在为服刑犯报减刑材料、安排干轻活和处理违规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吃、拿、索要、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在服刑犯中反映强烈。为此,我们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经过长达数月的查证工作,不仅对减刑不当等违法情况进行纠正,还对情节恶劣、收受服刑犯大量钱财构成犯罪的该中队正、副队长提起公诉,对其余人员,也建议给予了党纪政纪处理,从而维护了该监狱的改造秩序。涪陵市枳城区原烟草公司副经理张志强,因贪污、受贿罪于1997年1月被判刑8年。同年8月,该市看守所根据医院出具的“肝硬化”证明将张保外就医。涪陵市检察院根据群众反映,将张犯带到重庆市急救中心进行病情复查,查明张根本没病,即督促有关部门将张犯收监执行。
(二)强化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突出抓了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的抗诉工作。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1025件,审查后提出抗诉79件,法院已审结60件,其中改判39件;向法院提出纠正建议、意见40件,法院已纠正13件。如合川市张太利为占有刘勇所有的一辆嘉陵农用客货车,便伙同他人伪造“买卖车协议”和收款“收据”,以刘勇侵占该车为由,向法院起诉。合川市法院依据张太利提供的假证据作出了错误判决。刘勇被夺去维持生计的劳动工具,喊冤叫屈,一边打工,一边提出申诉。检察院受案后查明了事实真相,以原判认定事实有误提出抗诉,法院作了改判,还对张太利伪造证据的行为进行了民事制裁。合川市司法局也对张的诉讼代理人、法律工作者符××给予吊销执业证的处罚。该案的正确处理,得到当地人民群众的赞扬。我们还对人民法院裁判正确的289件申诉案件做好息诉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强化内部制约,加强了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和检察机关内部业务的监督和制约。不断完善侦查工作与审查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分开的内部制约制度,健全和落实办案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和刑事赔偿制。认真做好不服检察机关决定的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依法改变确有错误的免诉、撤案等决定18件。认真执行国家赔偿法,依法受理刑事赔偿案9件,已办结8件,决定给予赔偿2件。
五、狠抓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
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商品经济负面效应对检察官队伍的影响,金钱的诱惑,人情的困扰,检察官队伍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加强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是检察机关适应形势发展,全面完成各项检察任务的迫切需要。我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依法建院、从严治检”的方针,从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入手,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一)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广大检察干警深入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的报告,坚定不移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干警头脑,提高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服从于服务于大局,使检察执法活动始终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卓有成效地进行。我们还开展了创文明单位和“争创先进检察院、争当优秀检察官”活动,以各种形势加强对干警的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勉励全市检察干警经受住执法和改革开放的考验,在反腐败、严打、执法监督中,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秉公执法,忘我工作。全市有24个检察院分别被命名为省、地、县级“文明单位”,有118个先进集体和232个先进个人受到中央、高检和省、市级表彰奖励,其中有两名同志被评为“全国百优青年卫士”。
(二)着力抓好多层次的专业知识培训。坚持组织干警参加各种法律大专、本科等高层次的学习,结合检察办案实践,举办各种类型的业务培训。在深入学习掌握新的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对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新的刑法,有计划地组织了全面培训。市检察院先后举办各分(市)院检察长、各区(市)县院检察长、市院各处室负责人和各检察院业务骨干学习培训班,对400余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各地也采取收看法律专家授课录像、聘请教授讲课等方式对干警进行普遍的培训,促使干警学懂、弄通、会用新的“两法”,并严格按照新的“两法”,规范执法活动。
(三)协助地方党委做好检察长换届工作。今年全市41个区市县检察长面临换届。为了做好换届工作,保证平稳衔接,市检察院组织力量对有换届任务的区市县检察长进行了全面的考查,并协助地方党委以此为契机,加强区市县检察院的领导班建设。
(四)从严治检,严肃查处队伍内的违法违纪问题。我们始终坚持一年一度的执法执纪大检查,针对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突出问题,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对照党纪政纪和检察工作纪律自查自纠,深入开展自身反腐败工作。对干警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发现一件,坚决查办一件,绝不手软。全市共查处接受吃请送礼、参与经营活动、赌博、插手经济纠纷等违纪违法干警12人,其中11人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人的处理正送报批之中。
为保证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我市各级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高度重视和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意见和市人大交办的案件。96年,壁山县人民医院上百名职工签名上书市人大,对该县检察院对医院原领导王义和刘嗣惠、刘嗣国受贿一案作免诉处理不服。市人大内司委将此案交市检察院办理。我们一接到人大的交办函就组织力量调查,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查明情况后,撤销了原免诉决定,将王义等人起诉到法院。一年来,市检察院办理市人大代表批评、建议、意见和人大交办的事项和案件53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有不同意见的人大代表,我们主动沟通,讲明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
1997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各级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支持的结果,也是广大检察干警奋力拼搏、扎实工作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对实施新的刑法、刑诉法不太适应,把握执法尺度不够准,在审查批捕、起诉中存在该捕不捕、该诉不诉等打击不力的情况。有的案件超办案时限,还有不文明执法的现象。二是有的单位受利益驱动,插手经济纠纷,越权力案,引起群众不满。三是对执法监督有畏难情绪,依然存在监督不力的问题。四是有些干警敬业精神差,不思进取,政治业务素质低下;有的纪律松弛,作风粗暴,耍特权;还有个别干警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的吃请、礼金,参与赌博等。五是由于经费紧张,装备落后,检察机关查办大案要案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努力加强工作,不断纠正和克服。
各位代表: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1998年,我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加强监督”的工作方针,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开展检察工作,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第一,深入开展反腐败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工作。继续坚持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中的犯罪案件,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当前要坚决查办官吏腐败、司法腐败方面的犯罪案件。结合重庆的实际,要把查处移民、扶贫工作中的腐败犯罪放在更重要位置,保障这两大任务的顺利完成。要着力查处国有企业改革、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促进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区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变化,把群众反映强烈,对改革措施实施和经济发展危害严重的犯罪作为主攻方向,选准查办案件的重点领域和部位,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在办案中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保证办案质量,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同时,积极开展犯罪预防工作。
第二,把维护稳定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继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积极参加党委统一组织的集中打击和专项治理。坚持打防结合,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第三,大力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继续重点抓好刑事立案监督、强制措施执行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和抗诉工作,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超期羁押、违法取保候审、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违法保外就医、减刑和假释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把执法监督同查办案件结合起来,注意从不严格执法现象的背后发现和查办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犯罪案件。
第四,解放思想,加强调查研究,统一执法思想。改革的突破和深入将给社会的方方面面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检察工作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了解改革和建设的新形势,关注和掌握改革给社会各方面带来的变化,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中心,把执法思想统一到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上来,统一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上来,统一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上来,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更有成效地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五,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的方针,继续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推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把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要以实施新的“两法”为契机,大力加强检察业务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同时,狠抓队伍的作风纪律建设。我们将根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市里作风整顿动员大会的精神,有针对性地扎实开展作风整顿,重点整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办案等问题,着重从检查容易发生问题的案件和窗口岗位的工作入手,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找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对那此品质恶劣,严重违纪违法的,发现一件,坚决查办一件,绝不姑息迁就,绝不包庇袒护,绝不让腐败分子在检察队伍中有藏身之地。通过加强各方面的工作,努力把检察官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可靠、品德高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战斗群体。
各位代表:199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各项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重要一年。我市检察机关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同全市人民一道,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奋发图强,充分运用检察职责,努力为改革发展服务,为全面开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