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01年01月14日 秦信联)
时间:2001-01-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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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1年1月14日在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秦信联
各位代表:
200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我市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现在,我就市一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工作主要情况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去年,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并贯穿于各项检察工作之中,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17217人;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667件17670人。
1.突出打击重点,确保社会稳定。全市检察机关在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积极参加了“打拐”、“扫黄打非”、“反盗打抢扫毒”、“打击制贩假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工作中,始终把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的犯罪摆在突出位置。一是坚决贯彻中央和全国人大关于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部署、决定,依法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等危害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犯罪,共批捕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罪案32件49人,提起公诉12件21人。二是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突出打击了严重暴力犯罪、涉枪、涉毒犯罪,特别是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共批捕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盗窃等重特大犯罪嫌疑人3898人,涉毒犯罪嫌疑人2151人,带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4个62人。并加大了对监内外罪犯又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共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件234人。三是依法从严打击严重危害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犯罪,为市场经济机制的形成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共批捕走私、骗税、贷款诈骗等各类犯罪嫌疑人440人,提起公诉272件453人。同时,继续配合全市深入开展清理“三金”“三乱”工作,深挖其中的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案件70件75人。
2.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职能,对社会影响恶劣的重特大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如震惊全国的渝湘鄂系列持枪抢劫杀人犯罪团伙首犯张君被我市警方抓获后,检察机关迅速提前介入,在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次日即以杀人、抢劫、贩卖枪支弹药等罪名对张君等10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针对《刑法》、《刑事诉讼法》修订后相关司法解释不够完备,司法实践中存在认识不够统一、执法尺度把握不尽一致的情况,市检察院发起、筹备并主持召开了直辖后我市首次公、检、法、司、安“五长”联席会议,对执法中存在的30个问题进行研究、协调,达成共识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全市政法机关统一执行,有效地防止了打击不力。
3.结合办案,积极开展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十分注意结合办案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化解不安定因素。在处理“法轮功”案件时,坚持打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策,严格区分犯罪者和普通练习者,并认真做好有关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了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办理群众申诉案件,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69件,处置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252件,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各地还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帮教工作,万州、江津、沙坪坝等3 个检察院的批捕、起诉部门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先进集体。
二、加大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全市检察机关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西部大开发、三峡移民等中心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我市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935件1034人。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362件,其中犯罪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有26件,1000万元以上的有6件。立案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105人,比上年上升40% ,其中厅级干部3人。共向人民法院起公诉551件633人(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办的原市人大副主任秦昌典、原市政协副主席王式惠玩忽职守案,交我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现已开庭审理),法院已审结412件476人,作有罪判决47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
1.积极查办了危害国企改革发展的职务犯罪。针对我市是老工业基地,国企改革、脱困任务较重的实际,积极查办了发生在国企中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的案件,特别是把查办“穷庙富方丈”案件作为重中之重,为国企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共立案查办国企中的职务犯罪案件287件,占所立经济罪案的31% ,涉及厂长、经理112人。如重庆索特集团建安公司经理易兴权贪污290万元案,重庆石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孙敦寿挪用公款1170万元、受贿25万元案(孙已被判刑2 0年),原重庆市体委副主任兼奥林匹克集团公司总经理赵忠禄玩忽职守给国企造成600 余万元损失案等。
2.认真查办了发生在移民领域中的职务犯罪。移民工作是江总书记交办的“四件大事”之一,发生在移民资金管理和移民迁建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虽然不多,但此类犯罪危害大、影响大。全市检察机关对这类案件做到发现一件,坚决查处一件,为移民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共查办这类案件41件。如云阳县普安乡乡长黄成大在移民迁建工程中受贿30万元案,万州区体改委副主任谭仁权玩忽职守致使140万元移民资金损失案等。
3.着力查办了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大要案件。针对近年来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增多、危害大的情况,着力查办了金融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保护国家资金安全,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共查办这类案件43件,其中涉案金额上千万元的有5件。如农业银行高新区支行南方花园分理处主任陈剑挪用公款3911万元案,中国银行渝中区支行火车站分理处副主任叶大伟挪用公款2400万元案,中国银行江北区支行营业部会计冉惠芳贪污74万元案等。
4.突出查办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腐败现象,突出查办了司法人员贪污贿赂、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案件。共查处司法工作人员91人。如第三中级法院纪检组长黄良学、武隆县法院副院长徐光林等4名法官为泄私愤,利用职权诬告陷害案等。
5.重点查办了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保障西部大开发战略顺利实施。根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我市直辖后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的情况,狠抓了交通、建筑等热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共查办这类案件154件163人。如丰都县交通委员会主任梁其福收受工程承包人贿赂40万元案等。
6.加大了对基层乡镇站所干部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查办乡镇站所干部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98件,其中书记、乡镇长60人。如巫山县官阳区乡镇干部强迫农民“铲苗种烟”,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检察机关以滥用职权、非法拘禁罪立案查办了该区3个乡镇8名干部,其中涉及党委书记、乡镇长7人。
7.大力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自觉将预防工作纳入党委反腐败工作总体格局,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去年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作法的同时,市检察院还有针对性地先后与市移民局及金融、交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组织机构,分别联合签署了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并与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座谈,探讨预防职务犯罪的良策,促进了社会预防机制和预防职务犯罪整体合力的形成。
三、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全市检察机关把诉讼监督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工作,狠抓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裁判不公、超期羁押等突出问题,同时把诉讼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1.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为重点,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依法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561件,公安机关据此直接立案464件,同比分别增加50.4%和85.6%;通知公安机关立案53件,公安机关已立案49件。对应该逮捕、起诉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的,决定追捕233人,追诉157人。
2.以纠正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为重点,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共提出抗诉105 件,法院已审结18件,其中改判11件,发回重审2件。如白冰生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白冰生在意图强奸妇女过程中遭到反抗,将被害人杀害。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宣告白冰生无罪,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判决明显错误,依法提出抗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白冰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以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超期羁押为重点,强化刑罚执行和监所监督。对违法收押、保外就医、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情况共提出纠正意见1962件,已纠正1605人。加大了对超期羁押的监督力度,共提出纠正意见3167人次,已纠正2497人,超期羁押同比下降35.6%,有效地促进了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
4.以办理抗诉案件为重点,强化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2578件,决定立案审查1075件,已办结913件。对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生效判决、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301件,同比上升23% ,法院已审结225件,其中改判132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15件,调解19件,维持原判59件。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在加强诉讼监督的同时,还注意发现和查办执法不公背后的犯罪案件。如原彭水县粮食局长冉启银因受贿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审法院改判其无罪,当地党政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检察机关及时对该案审查后发现疑点,经深入调查,查明原黔江县县长王鹏、县法院院长刘功平等人包庇、徇私枉法是导致该案被改判无罪的主要原因,其中还涉及贿赂、贪污犯罪,遂对王鹏、刘功平等8人立案侦查,并对冉启银案依法提出抗诉,同时以行贿罪再次对冉启银立案侦查。又如万州区检察院在开展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时,发现因犯抢劫罪被判刑,正在缓刑考验期的崔书笙脱管,经调查查明,其父新乡镇教办主任崔炳尤滥用职权伪造相关证明和镇派出所干警李德成玩忽职守疏于审查,致使崔书笙以假名字、假年龄、假政审、假文凭、假团员的身份混进部队,区检察院在对崔炳尤和李德成立案查处的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将崔书笙收监执行,该案引起部队和当地党委的高度重视。
四、以提高素质为核心,基层检察院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检察队伍是检察事业的两大主题。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手抓公正执法、依法办案,一手抓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检察干警政治思想、业务素质。
1.继续以争创“五好”、“两满意”为载体,加强基层院建设。争创“五好”、“两满意”(即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形象好和人民满意的检察院、检察干警 )是推动基层检察院全面建设和整体发展的有效载体。去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江总书记抓基层、抓落实的重要思想,在1999年全市已有18个基层检察院达到“五好”标准,7个基层院,13名检察干警分别被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检察干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严”字上提要求,在“深”字上做文章,在“实”字上下功夫,继续狠抓争创工作。“五好”最关键的是班子好,去年我市检察机关以“三讲”教育为契机,狠抓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市检察院抽调40多名干部,参加市委“三讲”教育巡视组、指导组,深入各基层检察院帮助领导班子剖析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指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结合“三讲”教育进行届中考察。通过争创“五好”、“两满意”活动,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检察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业务工作得到促进和发展,去年又有一批基层检察院跨入“五好”行列。
2.深化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增添新的活力。一是全面开展了以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和岗位轮换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市检察机关已有95%的单位推行了这项改革,200多名一般干部通过竞争走上中层领导岗位,有的院还把竞争机制引入法律职务晋升和非领导职级晋升之中。人事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了队伍活力,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过者罚的良性用人机制逐步形成。二是全面推行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经过严格的考察、考核和公开竞争,全市共有216名干警被聘为主诉检察官。实行这项改革后,干警办案责任心得到增强,工作效率得到提高,案件质量有所上升。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从严治检。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意识,紧紧围绕公正执法这个主题,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干警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观念,提高检察队伍政治素质。在加强教育引导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市检察院去年制定下发了《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和《关于加强办案一线和八小时以外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规定》,把对干警的监督管理放在办案一线这个重点,并向八小时以外延伸。坚持从严治检,对干警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去年全市共查办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17件20人。如原璧山县检察院起诉科副科长孙宗远与县公安局预审科长陈在权相互勾结,徇私枉法,并从中收受贿赂,已构成犯罪,检察机关依法对二人立案查办,现已被人民法院定罪处刑。
五、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把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认真做好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了与人大代表联系的工作制度,市检察院先后制定下发了《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接受监督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并将与人大代表联系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使这项工作得到普遍加强。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和人大交办的案件、事项。去年市人代会期间,市检察院领导率90余名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分赴各代表团听取代表意见,会后将代表意见梳理归纳成十个方面的问题,以文件形式下发全市检察机关,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改进工作。对代表在会议期间和闭会后提出的8件书面建议,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办结并回复了代表,对代表在审议我院报告中提出的7件口头建议,也及时办结并反馈代表,代表对我院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对市人大交办的16件案件、事项均按期办结并报告了市人大。三是继续坚持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赠阅报刊杂志和法律资料、走访代表、邀请代表视察工作等好做法,抓好与代表联系的经常性工作。同时继续坚持做好与人民政协的联系、沟通工作,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市检察院进一步完善特约检察员工作,将其作为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接受民主监督的重要桥梁,建立了特约检察员每月5日定期接待群众制度,受到群众好评。
去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干警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提高,掌握、运用政策和法律的水平还有待增强,少数干警办案方法简单粗糙,个别干警违法违纪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对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特别是对职务犯罪出现的新特点、新手法研究还不够深入,有针对性的措施不多,发现、证实、揭露犯罪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诉讼监督力度还不够,水平还不高,效果还不明显;四是检察保障机制还未建立,经费困难依然是困扰检察机关的一大问题,基层检察院特别是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问题更为突出,客观上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开展。
各位代表,今年是新世纪的开元之年,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一届八次全会关于“十五”计划的建议,全面规划了我国、我市在新世纪头五年的发展蓝图,也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今年我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紧紧围绕西部大开发、重庆大发展这个大局,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把握法律监督和队伍建设两条主线,突出维护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三个重点,深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察改革,为我市“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检察工作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服务意识。“三个代表”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行动纲领,也是检察工作的根本指针。全市检察工作实践和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不断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作风,讲究执法方法,突出执法效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发展”这个主题服务,为顺利实施“十五”计划和西部大开发、重庆大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结合重庆实际,突出重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一是要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依法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黑社会、恶势力,从严打击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为我市改革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要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结合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和重庆实际,重点查办发生在重大工程建设、国企改革发展、移民等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在党委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三是要把诉讼监督作为检察机关的基本任务,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执法不公、违法办案等情况,加大监督力度,并注意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促进司法公正。
三、坚持从严治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官队伍。要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深化创新“争创”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改善思想政治工作,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检察机关“理想信念、公正执法、艰苦奋斗”三个教育相结合,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努力改进队伍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多渠道、多层次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强化对队伍的监督管理,治理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改进队伍的纪律作风,努力造就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官队伍。
四、深化检察改革,积极完善检察保障机制,走科技强检之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加大改革力度,深化改革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进程。“完善司法保障”是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加强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重视、支持,建立多层次的检察保障体系,努力改善检察机关办案、办公条件。加快科技强检步伐,增加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收集、固定证据和证实、揭露犯罪,提高办案水平和工作效率,保证有效打击犯罪。
五、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全市检察机关要继续强化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的意识,进一步探索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的有效途径,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和人大交办的案件、事项,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同时,进一步做好与人民政协联系工作,接受民主监督。
各位代表,新的世纪已经到来,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