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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03年01月11日 秦信联)
时间:2003-01-11  作者: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就市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直辖以来检察工作回顾

  市人民检察院自1997619日正式成立以来,在中共重庆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按照市一届人大历次会议对检察工作的决议要求,带领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围绕重庆的改革发展稳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检察改革,为保障我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推进依法治市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责,为富民兴渝、加快重庆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
直辖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1997年至2002年,共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各类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100719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4328103591人,其中2002年批捕19096人,起诉1567722071人。

  1.严厉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严厉打击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严重刑事犯罪作为重点,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特别是2001年中央作出在全国范围开展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决定后,我们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全力投入除恶等专项斗争,突出打击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重大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等三类重点犯罪,尤其是把黑恶势力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依法快捕快诉。六年来,共批捕三类重点犯罪嫌疑人41238人,起诉2819840967人。其中2002年批捕7980人,起诉55238512人。先后从快批捕、起诉了震惊全国的张君犯罪集团系列抢劫杀人案,王渝男、曾令文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郑家蓉家族特大贩毒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狠狠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同时,我们还依法批捕、起诉了一批危害国家政治稳定的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分子,及时办理了全国首例利用有线电视网络插播法轮功宣传片案件,靳卫等4被告人依法受到惩处。

  2.坚决打击了一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客观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的大局,积极参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斗争,坚决打击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骗税、金融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六年来,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2013人,起诉11921891人。其中2002年批捕294人,起诉244373人。尤其在我市清理整顿城市金融三乱和农村三金期间,我们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及时批捕、起诉了一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立案查办了一批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保障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3.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刑事犯罪的规律、特点,提出对策建议;向发案单位发检察建议,帮助堵漏建制;到学校和工厂、农村讲法制课,建立青少年维权岗。通过上述工作,加强犯罪防范,减少治安隐患。我们还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特别对一些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急、难、险信访和集体上访、突发性事件,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

  (二)始终把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几年来,中央先后对反腐败斗争的方针、格局、重点等作出了明确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部署,自觉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工作,按照狠抓办案不动摇、加大力度不放松、从重从严不手软、标本兼治重预防的总体思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六年来,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1885841人,其中2002年查办79488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亿元。

  1.突出查办了大案要案。根据中央和市委部署,我们坚持把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重点。六年来,共查办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1993件,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有142件,1000万元以上的有22件。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590人,其中厅级干部22人。对綦江县原县委书记张开科、副书记林世元等人受贿、玩忽职守案,丰都县原建委主任黄发祥贪污巨额移民资金案,工商银行九龙坡区支行杨家坪分理处陈新贪污4000万元案,市农资公司原总经理胡启能受贿1200万元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犯罪案件的坚决查处,昭示了党委和政府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

  2.着力查办了重点、热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服务重庆经济建设,是我市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六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中央交给重庆的四件大事,大力查办危害移民迁建、国企改革、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热点领域的职务犯罪。一是针对移民资金管理和移民工程建设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办了一批发生在移民工作中的贪污贿赂、玩忽职守犯罪案件。尤其是库区检察机关,在积极协助做好移民搬迁工作的同时,认真分析研究移民工作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加大打击力度,努力保障移民资金安全和移民迁建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库区移民的根本利益。共查办发生在移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65件。二是积极查办了侵害国有企业利益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以及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查办了一批穷庙富方丈案件。共查办发生在国企中的职务犯罪案件1455件。三是针对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直辖后我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投资大的情况,注意查办基础建设、重大工程建设以及土地征用等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切实保障西部大开发、重庆大发展的顺利进行。共查办此类案件510件。

  3.积极查办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为适应依法治国的要求,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我们积极查办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和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办820878人。尤其在2001年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以来,我们把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中之重。共查办此类案件1518人。典型的有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总队长李虹等人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4.大力加强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根据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要从源头抓起,逐步从侧重治标转向治本,实现标本兼治的要求,我们大力加强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重视支持下,各地普遍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了党委反腐败斗争总体格局,并结合本地实际,主动与移民、交通、金融、工商、税务、医药卫生等重点行业、部门和单位加强联系,联手开展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使预防工作逐步社会化。通过几年的共同努力,职务犯罪多发的势头在一些领域和部门得到一定遏制。市检察院于2002年受市人大委托,起草了《重庆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法制化进程。

  (三)始终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检察工作的主题,大力加强诉讼监督工作

  诉讼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六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依法全面履行各项诉讼监督职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1.在依法快捕快诉的同时,加强了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2369件,公安机关已立案1926件;决定追捕、追诉2515人(其中6人被判死刑,11人被判无期徒刑),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2.在配合法院快审快判的同时,加强了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458件,法院已审结288件,其中改判130件。如被告人白冰生在强奸妇女犯罪中遭到反抗,遂将被害人杀害。一审法院因采信证据错误判决其无罪。检察机关依法抗诉后,经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白被判处死刑。

  3.在依法维护监管改造秩序的同时,加强了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中的违法行为监督纠正6638件;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督纠正3402件;纠正超期羁押10223人。

  4.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为目标,加强了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认真办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1279件,法院已审结1088件,其中改判501件。如重庆市第一公交公司一辆重庆牌中型客车遗失后,其牌照被安装在一辆山花牌客车上转卖,后该车交通肇事,法院一、二审均判决公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8万余元。市检察院受理申诉后,认真审查,依法提出抗诉,法院再审作了改判,有效维护了国有企业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还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正确的3104件申诉案件,负责任地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5.以防止检察权的滥用为目标,狠抓自身执法监督。全市检察机关不仅对外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内也建立健全了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严防检察权的滥用。共立案复查不服检察机关决定的申诉案件543件,改变原决定76件;立案办理刑事赔偿案件215件,决定赔偿105件。


  二、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机制保障

  六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提高队伍素质和创新工作机制作为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的重要保障,大力实施素质兴检,积极探索改革活检,队伍建设和机制创新都取得了积极成果。

  (一)持续不断地狠抓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作为素质兴检的首要任务。1998年以来,围绕公正执法、为民服务的核心,每年一个主题,先后开展了两次集中教育整顿、三讲教育和理想信念、公正执法、艰苦奋斗的三项教育以及执法作风大检查等活动,并制定了《检察工作十条禁令》等一系列制度,严格队伍管理。同时,坚持从严治检,坚决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决不护短。六年来,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74人。通过加强教育、规范管理和严格监督,我市检察队伍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不公、执法不廉、违法办案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执法作风明显好转。

  坚持把教育培训作为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的重要途径。从1999年起,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全员轮训活动,市检察院对全市检察系统1000多名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进行了集中培训,并通过选派干部到国家检察官学院进修、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省区挂职锻炼,鼓励干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目前,全市检察干警大专以上学历达94%,其中法律专业占85%,分别比直辖之初上升2815个百分点,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明显改善,整体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坚持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检察机关建设的基础。从1999年起,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争创五好两满意即班子好、业绩好、队伍好、机制好、形象好和人民满意检察院、人民满意检察干警的活动,以此为载体,推进基层检察院全面建设。经过艰苦努力,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基层检察院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涌现出一批全国、全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10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和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院14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02年,市检察院又制定了今后五年基层建设发展规划,推动全市基层检察院在新的起点上向更高目标迈进。

  (二)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创新业务工作机制和队伍管理机制

  以公正执法为目标,全面推行检务公开。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将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责、工作程序以及当事人的权利向社会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市检察院还建立了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力优势,保证公正执法。

  以优质高效为目标,积极创新业务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强化了检察官检控职责;开展了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的侦查监督方式改革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的公诉方式改革,增强了检控犯罪能力,提高了诉讼效率;建立了上下一体、灵活高效的侦查机制,提出了以实体、程序、办案效果为核心的全面质量观。

  以强化素质为目标,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全市普遍推行了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200多名一般干部通过竞争走上中层领导岗位。还在非领导职级和法律职务的晋升中引入竞争机制,增强了进取意识,在全市检察队伍中形成了一种蓬勃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牢固树立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增强主动性,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一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都自觉、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接受监督、争取支持。市检察院先后就集中教育整顿、民事行政检察和诉讼监督等重点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报告。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事项和人大代表的建议。六年来,市检察院共办理市人大交办案件、事项和人大代表书面、口头建议195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和口头建议27件。2002年,市检察院被评为市一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三是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拓宽联系渠道。市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接受监督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坚持定期向全体市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赠阅报刊杂志和法律资料,在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执法执纪检查等重大活动时,都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市检察院还聘请了10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各位代表,直辖以来,伴随着重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检察工作在克服困难中抢抓机遇,在积极实践中努力探索,在开拓进取中谋求发展,基本完成了直辖之初确立的夯实基础、平稳起步、整体推进的初步发展目标。初步建立了符合重庆实际的检察管理模式;形成了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以服务大局、执法为民为目标的执法思想体系;强化了检察机关在保障和促进改革发展,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职能作用;通过狠抓队伍建设,使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全市检察干警奋力拼搏的结果,更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直辖以来的历程,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保证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紧紧围绕重庆的改革发展大局开展执法工作,将检察工作自觉融于大局之中,服从和服务于大局;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检察工作二十字方针,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检察队伍,使之能真正担负起法律监督的神圣使命;必须以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和勇气,努力革除检察工作中与新的形势和任务、与现代法治精神不相适应的弊端,使检察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这些经验,既是我们六年来努力探索、反复实践的体会,也是我们继续前进、开创未来的宝贵财富。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规律、特点的认识以及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不够深,措施的针对性不够强。二是查办职务犯罪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对司法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的监督有待加强,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待提高。三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与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执法作风和自身廉洁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违反程序法办案、不文明办案以及以权谋私的情况仍有发生。四是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业务运行机制和队伍管理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装备落后、科技手段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发展,检察保障机制有待健全。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意见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目标。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给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市检察机关要勇抓机遇,迎接挑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坚持党的领导,维护人民利益,推进依法治国,为促进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建设,为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出应有的贡献。今后五年我市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全面规范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推进检察改革,创新业务工作机制、队伍管理机制、后勤保障机制,努力实现业务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基层建设正规化、执法保障制度化,不断开创重庆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富民兴渝、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0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我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检察工作全局。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全市检察机关要把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检察工作,始终把保护和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弘扬先进文化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责,打击犯罪、强化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促进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继续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暴力恐怖犯罪以及重大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依法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依法严惩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巩固和深化严打整治成果,为我市的改革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十六大确定的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对构成犯罪的腐败分子彻底查处,决不手软。继续突出查办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等三机关一部门职务犯罪大案、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坚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案件,着力查办国有大中型企业、移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热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深入研究产生职务犯罪的原因和规律,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大力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要按照十六大关于加强对执法活动和司法工作监督,确保法律严格实施,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的要求,全面开展诉讼监督工作,在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措施、解决薄弱环节上狠下功夫,坚决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有法不依、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重大有影响案件的监督,要建立向党委、人大、政协报告和通报制度,增强诉讼监督实效,努力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而奋斗。

  ——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检察官队伍。以换届为契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选好配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检察队伍,进一步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加强执法作风建设,强化职业自律,切实整改队伍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检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坚持从严治检,抓好自身反腐败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基层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的专业化检察队伍。

  ——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以公正高效优质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审查逮捕、公诉、侦查等业务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改革;以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检察官管理方式改革;以保障有力、促进发展为目标,努力建立适应检察工作需要的检察保障机制,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推进执法保障制度化建设。

  各位代表,检察机关的工作始终离不开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积极拓展与人大代表联系的渠道。进一步做好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和对检察工作的决议要求,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以更加富有成效的工作业绩,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富民兴渝、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宏伟目标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