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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05年01月14日 秦信联)
时间:2005-01-14  作者: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5年1月14日在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秦信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4年,市人民检察院在中共重庆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重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带领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保障。全市检察机关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积极投入“创建平安区县、建设”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963人,提起公诉14307件20605人。 

  (一)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坚持把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以及重大盗窃、抢夺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上述四类犯罪嫌疑人11574人,起诉8916件13164人。为增强打击实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适时提出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的意见,引导取证,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始终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从快批捕、起诉了施曰芳等4人在解放碑袭警抢枪案,曾文忠等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廖江淋、刘泗洋等7人贩卖、运输海洛因32.8千克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还依法批捕、起诉了一批危害国家安全和组织、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嫌疑人,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二)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从严打击了走私、偷税骗税、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257人,起诉216件328人。针对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较为突出,但行政处罚多、追究刑事责任少的问题,开展了立案监督专项行动,监督有关部门立案17件,并依法查办了放纵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涉嫌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市检察院还与市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和市公安局会签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作联系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指导各级检察院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增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合力。

  (三)积极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等专项工作。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专项工作和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对清理出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268件涉法上访案件和19件信访突出问题,采取上级检察院挂牌督办、检察长包案督办和“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包复查、包处理、包息诉、包稳控”的“四定四包”等方式,切实加大办理力度,已办结284件,一批群众反映合理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四)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紧密结合检察职能,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积极参加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网吧整治,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同时,检察机关还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开县“12?23”特大井喷事故发生后,市检察院在指导下级检察院依法批捕、起诉相关责任人员的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生产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主管单位四川石油管理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引起了该局的高度重视,采取七条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惩治和防止腐败,是维护党政廉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大举措。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80件78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87件680人,渎职侵权案件93件10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

  (一)突出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坚持把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和金额大、社会影响大的贪污贿赂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共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380件,占立案总数的64.7%,其中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32件,1000万元以上的2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128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8.8%,其中厅级干部6人。典型案件有:万州区原副区长康宏达受贿案,南川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泽亮受贿案,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李后蜀、胡绪清涉嫌受贿案,涪陵建设路市粮食储备库原主任兰中建贪污、挪用公款案等。针对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有所增多的情况,我们加大了追逃力度,抓获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22人。

  (二)深入查办重点、热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围绕重庆的改革发展,在继续着力查办党政机关、国企、移民、工程建设等重点、热点领域职务犯罪的同时,根据群众的反映,重点查办了医疗卫生系统和地质灾害防治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如针对医疗机构人员在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过程中收受贿赂,造成药价虚高、医疗费用昂贵、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组织查办了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66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医疗行业的“回扣”风。又如三峡库区二期蓄水后,国家拨付了大量专项资金用于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为确保库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资金安全,积极查办了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贪污贿赂案件39件。

  (三)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贯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集中开展了“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案件专项活动”。市检察院与《重庆晨报》共同开设了“人权热线”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咨询和举报,并积极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案件20件。为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认真履职,我们还加大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共查办此类案件73件。

  (四)大力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反腐败斗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进一步加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各地检察机关主动向党委、人大建言献策,积极争取对预防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不少地方党委专门召开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已有13个区县(市)的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了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有的还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极大地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全市检察机关还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380多个涉及公共投资和公共建设的重大项目中开展了专项预防。市检察院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和行贿记录查询系统,协助有关部门实行廉洁准入制。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诉讼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保障。全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强化对各个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并注重把诉讼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一)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321件;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建议公安机关撤案91件。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依法决定追加逮捕200人,追加起诉547人,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23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914人,不起诉88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56件,法院已审结38件,改判12件。彭水县村民向寿华为骗取保险金将年仅10岁的干女儿向某某杀害,并谎称其是摔死。彭水县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后,向寿华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二)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交付执行等刑罚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2050件,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对2002年以来的27552件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发现并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不当569人;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3049件,并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在全市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开展了“双加强、双保障”创建活动,促进监管机关规范执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继续深入开展纠防超期羁押工作,有效防止了超期羁押的发生,并在建立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一些地方推行了刑事案件“一证通”、超期羁押责任追究等制度,社会反响较好。市检察院还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清理纠正超期羁押先进集体”。

  (三)加强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83件,法院已审结160件,改判88件;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审判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36件,法院采纳159件;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了审判权威和社会稳定。
在加强诉讼监督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查办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共查办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司法人员19人,对促进公正执法起到了积极作用。酉阳县检察院在开展监管活动监督中,发现县民爆公司原经理罗龙芝被二审法院错误改判,在提请上级检察院依法抗诉的同时,立案查办了派出所副所长、法庭副庭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和看守所民警等4人涉嫌徇私枉法,伪造证据,帮助罗逃避处罚的案件。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检察工作,确保严格公正执法的根本保障。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以教育活动为载体,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基层院建设为基础,以检察改革为动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领导班子建设是队伍建设的关键。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坚持从自身做起,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并运用科学发展观积极谋划重庆检察工作的发展思路。在认真回顾总结直辖以来重庆检察工作经验、科学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提出了重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三步走”战略,确立了“突出特色创品牌,全面发展争一流”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提出要发挥重庆自身优势,创造一批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得出”、“叫得响”、“立得住”的经验和典型,以特色和品牌带动重庆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为此,市检察院还制定了《重庆市检察机关2004—2008年“创品牌、争一流”战略实施规划》,确定了12个创建重点,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市检察院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建立完善了对下级院领导班子管理、监督制度,并依托国家检察官学院对全市基层院检察长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培训,促进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提高领导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

  (二) 深化主题教育活动,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全市检察机关把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采取理论学习、执法思想讨论、查找剖析问题等方式,加强对检察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强化公正、人权、平等、程序、效率等现代执法理念。在教育活动中,我们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对2001年以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扣押、冻结款物的处理情况,2003年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以及检察干警违法插手经济纠纷问题三个专项清理检查活动,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纠正,并深入剖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坚持从严治检,做到有反映必查,决不护短,共立案查处违纪干警6人。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队伍建设的成效最终要通过执法办案来体现。办案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司法的公正。为提高办案质量,市检察院从查找问题入手,开展了对近两年来不起诉、撤诉、抗诉的刑事案件和抗诉后法院维持原判的民事行政案件的执法检查,对公诉后被判无罪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深入剖析原因。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执法环节,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无罪案件逐案分析、立案监督个案评析、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月分析和办案预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了办案流程体系,完善了案件质量考核标准,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注重质量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办案质量有了较大提高。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我们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筑牢检察工作基础。继1998年开展以争创“五好”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检察院建设之后,去年,我们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开展了新一轮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市检察院确立了“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中心,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以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为重点,提高基层院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工作思路,建立了领导定点联系基层制度,完善了对基层检察院的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开展了先进检察院、优秀检察长和优秀侦查员评选活动,促进基层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为充实和加强基层特别是边远山区检察院执法办案一线力量,培养锻炼人才,市检察院积极配合市人事局,为21个基层检察院统一招录了67名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并从市院、分院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从基层检察院选调业务骨干到上级检察院挂职。还对全市职务犯罪侦查局长、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集中轮训,组织了主诉检察官统一考试,开展了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全市已有1745名干警通过了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占干警总数的50%。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下,基层检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办公、办案条件得到了改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覆盖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具有视频、数据、语音三大信息系统的二级检察专线网已建成开通。

  (五)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增强检察工作活力。根据十六大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我们积极探索建立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开展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试点。为有效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外部监督,从制度上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从2004年10月1日起,在市检察院、4个分院和23个基层检察院开展了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从社会各界选任人民监督员160人,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8人。在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地方,凡是职务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检察机关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的案件,一律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由人民监督员进行独立评议,提出监督意见。目前,人民监督员已对40件案件实施了监督。

  五、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坚持做好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紧紧依靠人大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一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都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争取支持。市检察院先后向市人大主任会议专题报告了清理纠正超期羁押工作和诉讼监督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和人大代表的建议。市检察院共办理市人大交办案件3 件、人大代表书面及口头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及口头建议7件。办理中坚持检察长亲自阅批,专人督办,主动听取代表、委员意见。代表、委员对办理情况和结果均表示满意和理解。市检察院被评为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先进单位。三是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市检察院坚持半年向全体市人大代表通报一次全市检察工作情况,并先后就我市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情况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各级检察机关也加强了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走访代表,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视察工作,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一年来,我市检察工作虽然有了新的进步,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少数干警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执法为民的观念不牢,执法不规范、不文明,耍特权、逞威风的现象仍有发生,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难的问题还未得到很好解决。二是诉讼监督方面还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发现和查处执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一些基层检察院办案经费短缺、装备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05年是完成“十五”计划、制定“十一五”计划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年。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今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紧紧围绕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大力加强检察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努力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牢固树立科学执法观,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个大局,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深入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打击和惩治各类犯罪的能力,勇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能力,公正执法的能力,正确执行法律和刑事政策的能力,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和成效。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继续投入“创建平安区县、建设”活动,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工作中,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坚决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进一步做好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积极参加各级党委统一部署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涉法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总结研究检察机关在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长效工作机制中的作用和途径,正确运用法律和政策手段,减少和化解不稳定因素。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集中力量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在国有企业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针对职务犯罪的行业特点,继续坚持深入查办重点、热点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进一步推进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和侦查指挥中心建设,增强排除干扰阻力、有效突破大要案的能力。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大力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认真落实市人大主任会议对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的要求,在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措施、解决薄弱环节上狠下功夫。刑事诉讼监督,要着力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突出问题,加强对漏犯、漏罪的追捕、追诉;对量刑畸轻畸重,特别是有罪判无罪的要依法提出抗诉;继续落实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各项措施,加强刑罚执行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要重点监督纠正因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主义和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的错误裁判案件,尤其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注意发现、查办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维护司法公正。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载体,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和队伍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业务规范体系和考评指标体系,对办案工作实行流程管理、质量控制;加强管理科学化建设,重点探索建立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加大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的力度,扩大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试点,增强队伍活力。

  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不断强化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的意识,自觉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同时,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重点抓好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的同时,进一步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完善和落实内部制约机制,把检察权的运行置于有效的监督制约之下,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凝聚全市检察干警的智慧和力量,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