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1日在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 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0年主要工作
2010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带领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23023人、起诉32539人,查办职务犯罪1153人。其中,市检察院批捕52人,办理刑事民事抗诉案件186件,查办职务犯罪5人。五个分院共批捕789人,起诉1689人,办理刑事民事抗诉案件109件,查办职务犯罪87人。
一、积极投入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责任,坚持打防结合,加强源头治理,在执法办案中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依法惩治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积极投入缉枪治爆、禁毒严打等专项整治,批捕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以及“黄赌毒”犯罪17873人、起诉20879人,对谭力仁等制造冰毒1067公斤,彭伟等持刀抢劫88名中学生等重大恶性案件,组织精干力量快速办理,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中央关于“两减少、两扩大”的精神,对初犯、偶犯和未成年轻微犯罪人员,可捕可不捕的,不批捕2069人,可诉可不诉的,不起诉1469人。如对某职业学院12名大学生群殴案,分清主次责任,将为首的2人提起公诉,对情节轻微的10人不予起诉或建议侦查机关撤案,社会反响良好。对1005件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双方和解后,依法不予起诉或建议法院从轻判处,努力修复社会关系。
倾力化解矛盾纠纷。高度重视民事申诉和解工作,秉持“成功抗诉是成绩、促进息诉罢访也是成绩”理念,对不服法院正确民事裁判的申诉促成和解297件,维护司法权威。积极推行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在刑事案件不起诉、不抗诉和民事行政申诉不立案等环节加强析法说理,促进释疑增信、案结事了。强化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出台公诉环节保障被害人诉讼权利的指导意见,规范权利告知、听取意见和法律咨询工作,确保其依法行使追诉索赔权。扎实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清查攻坚行动,对清理出的135件积案,综合运用依法纠正、公开听证、心理疏导等措施,息诉119件。结合“大下访”,上级检察院主动深入基层,共同处理疑难信访案件68件,合力推动矛盾化解。
强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和校园周边安全防控工作。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与留守儿童牵手结对”、“检察官进课堂”、组织观看禁毒展等活动,运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促进增强守法意识。完善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机制,普遍推行将未成年人与同案成年人分案起诉等措施,沙坪坝区检察院试点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场,万盛区检察院实行女检察官专业化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九龙坡区检察院试行“亲情会见”,强化教育、感化和挽救。加强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检察工作,针对目前扩大适用非监禁刑的新情况,为确保监外执行效果,对交付、监管、矫正活动实行跟踪监督,促使纠正脱漏管490人,建议收监执行108人。加强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推进法律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庄。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专项法制宣传,以候选人和选举工作人员为主要对象,举办法制讲座106场,赠阅宣传资料6.1万份,努力防范拉票贿选、宗族势力操纵选举等违法行为发生。
二、坚持为民执法,切实维护民生民利
为更好地贯彻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民生工作的意见,倾力打造“亲民检察”。
坚决惩治危害民生的犯罪。为促进管好用好群众“保命钱”,严肃查处养老、低保、新农合、城镇医保等社保领域职务犯罪71人,涉案金额561万元。璧山县社保局原副局长张亮收受贿赂、对多达200余人的骗保行为大开绿灯,荣昌县吴家镇卫生院原院长廖泽良等6人集体造假套取新农合基金30余万元,被依法查处。开展“司法护农”专项行动,在征地拆迁、退耕还林、种粮直补、高山移民、道路及人畜饮水工程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365人,涉案金额5298万元;起诉盗窃耕牛和农用电力设施、制售伪劣农资等破坏农业生产的刑事犯罪225人。坚决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如依法办理了龚声明销售8000余公斤劣质香肠案、唐顺国批发1700余盒假药案。
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积极维护群众民事权利,对涉及劳动争议、财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的错误裁判,监督纠正251件。温淑蓉被人假借名义办理贷款和参加诉讼,被判还贷16万余元,检察机关建议法院再审改判,帮助讨回了公道。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支持4564名农民工起诉讨薪,帮助追回薪酬1930万元;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机构移送的群众申诉求助3983件。积极维护群众人居生态环境,运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方式,参与处置环境污染事件6件,一锰业公司冶炼锰矿致饮用水源污染,检察机关配合政府整治环境,支持受害群众提起诉讼,促使其停止侵害、赔偿了损失。
三、围绕发展大局,服务第一要务
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发展大局之中,综合发挥打击、保护、监督等职能作用,助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力度,建议工商、税务、药监等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人员582人,外地某肥业公司在我市销售不合格化肥1689吨,检察机关建议移交司法处理,该公司及其负责人受到了刑事追究;依法批捕非法经营、制售假发票、侵犯知识产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53人、起诉1004人,卫承伟等涉嫌骗贷5.1亿元、施懿烊涉嫌虚开抵扣税款发票5.6亿元,均被提起公诉;深入查办在企业改制和生产经营中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的国有企业人员144人,起诉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侵吞资金的非公有制企业人员171人,清除侵害企业权益的“蛀虫”。
着力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紧盯城乡基础设施等公共资金投入部位,在土地征用、招标投标、项目实施、质量管理等工程建设环节查办职务犯罪350人。围绕促进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批捕合同诈骗等犯罪92人,起诉137人;批捕盗窃、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侵害园区企业及从业人员权益的犯罪1461人、起诉1527人,力促安商稳企。王兴勇等5人为强揽潼南工业园区土石方运输业务,殴打他人、阻挠施工,被依法批捕起诉。
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着眼于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提升“软实力”,严肃查办在审核审批、监督管理中失职渎职、索贿受贿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77人。如涪陵区规划局原局长夏祥文收受贿赂违法规划加油站案。市检察院还与西南政法大学、綦江县联合召开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研讨会,共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思路和措施。
四、坚持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切实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巩固执政根基、深层次化解矛盾的有力措施,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保持惩治腐败势头。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976人、渎职侵权犯罪177人。其中厅级以上干部15人、处级干部235人;贪污贿赂10万元以上的大案543人,100万元以上的54人;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82人。依法查办了市外侨办原副主任廖觉超受贿案、市农委原副主任龚天荣受贿案等重大案件。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派,立案查办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李堂堂受贿案、参与查办并起诉了广东省原政协主席陈绍基受贿案。在查办民生、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两个专项工作中查处833人,占立案总数的72.2%。从群众集访中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查处职务犯罪15人,促进了矛盾化解。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强化举报人保护工作。
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深入剖析职务犯罪类案特点和原因,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94件,如针对近几年煤矿安全监管领域职务犯罪发案原因提出的检察建议,引起国家安监总局高度重视;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交通、林业、社保等部门开展预防宣讲565场,受教育干部群众5.7万人。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关口前移,围绕重点工程建设,综合运用预防咨询、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落实建设合同与廉政合同“双签制”等措施,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第五分院与市城投公司合力防范公租房建设领域腐败问题、26个区县检察院对36个水利工程项目跟进预防,共促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围绕园区建设,采取预测预警、帮助堵漏建制等方式,服务产业集聚发展,万州、涪陵、长寿等地检察院与区内工业园,第一分院与西永微电子产业园携手共创“廉洁园区”,深受欢迎。
五、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是诉讼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检察机关着眼于维护司法活动的公平公正,认真履行对自身执法和其他诉讼活动的双重监督职责。
强化检察环节自身诉讼活动的监督。从提高队伍素质、完善制度、执法检查、强化重点部位监督入手,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审议意见。全面推进检察官执法档案建设,将程序规范、办案纪律执行情况和执法效果记入档案,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在5个分院和20个区县检察院随机抽选548件案件,重点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诉讼权利告知等办案程序及法律文书实施检查。狠抓群众最为关注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将最容易侵犯办案对象人身自由的审查逮捕权一律提至上一级检察院行使,将最容易侵犯涉案人员财产权益的查封扣押款物工作一律纳入年度集中检查,将最容易发生执法不公的撤案、不起诉案件一律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去年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同比下降34.7%。
强化对其他诉讼活动的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大对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的审查力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74件,追捕追诉1543人。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7件,法院审结83件,改判31件、发回重审2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255件,法院审结192件,改判69件、调解结案85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80件,法院采纳321件。对32件当事人之间虚假调解、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的调解提出纠正意见被法院采纳。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纠正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66人次,纠正监管活动违规286人次。针对社会关注的监管场所安全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看守所、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监管专项活动,督促消除安全隐患285起。云阳、荣昌等地检察院试点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表现评鉴制度,将羁押期间表现纳入公诉量刑建议,防止牢头狱霸产生。全面推行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规范管理。
六、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机制
坚持以机制建设为着力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促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设立检务联络室拓宽化解矛盾渠道。推动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就近服务基层群众,市检察院制定了《区县检察院在重点乡镇(街道)设置检务联络室的指导意见》。36个区县检察院在社情较复杂的61个乡镇(街道)设立检务联络室,宣传法制246次,接待群众信访2612人次,受理举报216件,化解矛盾纠纷647件次。检务联络室已成为检察机关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重要窗口。
创建微罪不起诉人员帮教制度促进社会管理。检察机关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这部分人缺乏后续的社会帮教措施,是社会管理体系中的一个盲点。为帮助其回归社会,26个区县检察院试点,以未成年人和亲属邻里纠纷引发轻微刑事案件的被不起诉人为帮教对象,推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依托学校、企业、村(社区)等社会力量,加强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提供生活、就学、就业帮助,促进改过自新。目前已实施帮教291人,社会效果良好。
深化“阳光检务”提升执法公信力。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全市三级检察院从去年4月起,每双月统一开展以“公开公正公信”为内涵的检察开放日活动,9000余人次各界群众“走进检察”,参加工作座谈、信访接待和旁听出庭公诉,与检察官“零距离”互动交流。完善以“法律监督网”为支撑的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开通网上案件查询系统,发布批捕、起诉、抗诉等办案流程信息27813件,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七、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履职能力
紧紧围绕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目标,不断强化检察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公正廉洁执法集中教育,组织“检察职业道德模范”巡回宣讲,以身边可信可学的典型引领干警践行“忠诚廉明、守护正义”的重庆检察精神。坚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政法各部门的意见建议,深入剖析检察干警在执法观念、执法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6个方面27条针对性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认真开展“创先争优”等实践活动,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观念。
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分层分类培训,举办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监所检察、预防等专项业务培训和新进人员培训共19期2050人,提升履职技能。强化实战练兵,通过组织参办大要案件,汇编典型案例强化办案指导,开展“示范庭”、“考核庭”,评选精品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等形式,战训结合,磨砺素能。强化业务技能评比,分级开展优秀侦查员、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评选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打造业务领军人物。去年,2名检察官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18人入选全国检察理论人才库,2人获“全国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称号,3人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其中1人获“最佳论辨奖”。
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结合近年来我市检察干警违纪违法暴露出的问题,扎实开展“反特权、反霸道、反腐败”专项活动,通过巡回播放检察干警违纪违法案例专题片《迟来的忏悔》、纪检组长全覆盖上廉政课、举办反腐倡廉教育巡展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在侦查监督、公诉、职务犯罪侦查等一线执法部门推行廉政监督员制度,强化对办案关键环节的实时监督。加大干部轮岗力度,对748名检察官换岗交流。严格落实“十条禁令”,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人,其中司法处理3人、清出检察队伍4人。
切实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强化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市检察院对2个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对201名基层检察院领导进行了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在有关市级部门和区县党委人大支持下对34名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进行了任职交流。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面向全国公开招录259名大学生,选调85名专业人才充实基层,促进基层检察队伍年龄、知识结构持续改善。推进规范化检察院创建工作,采取结对共创、分批推进等方式,渝中区检察院等首批11个基层院建成“规范化建设检察院”。
八、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
只有在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才能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才能保证检察队伍不变质。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各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24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工作1210人次;办理代表建议、议案46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提请任免检察官281人次。注重听取意见建议的常态性,建立代表联络人制度。向市人大代表(含政协委员)按月寄送《重大案件通报》,按季报告《重庆检察工作要况》,落实代表知情权,真诚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落实专门机构办结提案12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建立市检察院内设机构与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民主党派以及部分群团组织的日常联络制度,认真听取监督意见。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市创设的上级检察院统一选任人民监督员、“下管一级”实施监督模式已纳入全国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框架设计。适应信息化时代特点,健全接受网络舆论监督制度,主动收集网民对检察工作、检察队伍的意见建议,落实办理责任,及时处理和反馈。为扎实有效地做好接受监督工作,市检察院和各分院专门成立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以及人民监督员等工作。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主要业务工作继续保持全国检察机关前列,2名检察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20个集体、73名个人受到市委和国家部委表彰,这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看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仍不够充分,法律监督能力与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二是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创新机制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检察队伍建设和内部监督制约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仍有发生,极个别干警甚至以案谋私、违法乱纪。四是基层基础工作需进一步强化,基层检察院人少案多矛盾比较突出。这些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
2011年工作思路
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三届七次、八次全委会精神,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载体,服务科学发展,保障民生民利,促进社会和谐,加强队伍建设,为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上下功夫。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主动做好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项工作。围绕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依法打击破坏招商引资和企业生产经营,以及发生在金融证券、商贸流通领域的犯罪,积极参与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活动,改善投资经营环境。围绕扩大内需战略实施,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严厉打击索贿受贿、串通招投标等犯罪,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突出打击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的犯罪,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围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以及严重破坏生态的犯罪,探索通过公益诉讼、督促起诉等方式加强对公害污染案件的监督,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围绕改善民生,积极预防和查办社会保障、公租房建设、“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等领域职务犯罪,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运用支持起诉手段加强对弱势群体工伤索赔、追讨欠薪等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解决合法诉求。围绕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充分发挥预防、教育、监督等职能,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
第二,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紧紧抓住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以平安建设为抓手,加大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实行宽缓处理,减少社会对立。加强法制宣传,努力营造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突出工程建设和涉农领域两大重点,积极查办贪污挪用、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坚持个案建议促单位预防、类案建议促行业预防和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促社会预防三管齐下,促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不严、以罚代刑,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因贪赃枉法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第三,在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制度上下功夫。认真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坚持依法改革原则,不断拓宽强化法律监督的方法和途径。充分发挥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委托人民调解机构调解以及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与法律援助机构协作等制度功能,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加强微罪不起诉人员社会帮教、民事申诉和解等机制的总结推广,增强机制效能。探索刑事案件不起诉公开听证和为受到错告的被举报人正名制度,抓好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表现评鉴、未成年人轻罪污点限制公开等试点工作。
第四,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上下功夫。坚持以公正、廉洁、理性、文明、规范执法为目标,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继续抓好以向“身边的检察职业道德模范”学习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实施《检察人员岗位素能标准》,深化岗位练兵,打造业务能手和领军人物;加强群众观点教育,推行后备干部到检察信访部门锻炼制度,增强群众工作能力;深化规范化检察院创建活动,推进检务联络室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第五,在加强自身监督上下功夫。强化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拓宽接受监督渠道,不断改进工作。深入推进“阳光检务”,扩大检察开放日活动覆盖面,将检察干警廉政情况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强化内部监督,探索建立集办案、审批、查询、监督于一体的执法管理监督系统。坚持从严治检,以铁的决心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各位代表,“十二五”规划绘就了重庆跨越发展的美好蓝图,重庆行进在阔步前进的快车道。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忠实履职,努力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