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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3年01月28日 余 敏)
时间:2013-01-28  作者:法律监督网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01月28日在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敏

 

各位代表:

  我代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08年以来,市检察院领导全市检察机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及其常委会要求,以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反腐倡廉、促进公平正义为着力点,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共批捕104787人,起诉158549人,查办职务犯罪4804人,提出刑事民事抗诉法院改判456件、发回重审135件、民事调解结案577件,息诉不服刑事民事裁判的申诉7062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2542人次。

  (一)服务发展更加有力。先后出台服务“一小时经济圈”建设、促进库区产业发展、推进平安建设、助推两江新区建设、保障民生和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等工作意见,指导各级院围绕稳定、发展、民生依法履职。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926人、起诉5017人,对非公企业和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受损的民事裁判依法抗诉286件。着力服务产业集聚发展,批捕侵害园区企业及从业人员权益的盗窃、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1183人、起诉1379人;开展“廉洁园区”创建活动,严肃查办园区土地征用、招商引资、招标投标中的职务犯罪845人。着力服务新农村建设,批捕发生在农村的盗窃、诈骗以及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39658人、起诉44339人;深入查办退耕还林、农村道路、农田水利、村镇建设、环境治理等项目实施中的职务犯罪1621人。

  (二)保障民生扎实有效。紧紧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在征地拆迁、支农惠农、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深入查办职务犯罪2803人,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非法行医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犯罪依法批捕214人、起诉349人,通过支持起诉成功帮助10053名农民工追回欠薪,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参与处置环境污染事件25件。不断丰富便民措施,以市检察院法律监督网为支撑,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建成三级检察院整体贯通的互联网站平台,统一开通12309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反映诉求。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1447名生活严重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等予以救助596.1万元。

  (三)惩防腐败深入推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防腐败体系中的作用,以持续开展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以及查办涉农、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抓手,保持惩治腐败犯罪强劲势头,查处职务犯罪人数比前五年上升30.1%,大案率78.2%,其中厅级干部60人、处级852人。积极推动预防腐败关口前移,运用检察建议促进建制堵漏,组建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围绕乡镇、区县换届强化预防宣传,首个在省级范围内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进党校机制,增强了预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改革创新成果显著。在全国省级范围内率先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率先实行由基层院对监狱、劳教场所履行监督职责改为分院派驻检察室实施监督,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力度;率先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委托人民调解制度,多渠道促进矛盾化解;创立的人民监督员上级院统一选任、下管一级实施办案监督制度被全国推广。首创的微罪不诉人员社会帮教机制和民事行政检察与法律援助协作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效果良好,看守所未决人员羁押表现评鉴制度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首肯;不断探索形成的办案专业化、保护全程化、预防社会化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获中央政法委肯定。

  (五)执法水平明显提升。在平安建设和法律监督工作中,以质量效果为核心,切实把好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关,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线,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法不捕27444人,不捕率20.9%;不诉9612人,不诉率5.8%。以规范执法为重点强化内部管理,在全国率先实现网上办案,制定不捕不诉等重点环节内部监督规定,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从抽查案卷入手年年开展执法检查。近五年刑事案件撤回起诉率、无罪判决率分别为0.38‰、0.06‰,比前五年下降0.75、0.56个千分点;职务犯罪撤案率、不诉率为2%、6.8%,下降2.6、18个百分点;民事行政抗诉改变率、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为86.7%、86.6%,提高13.3、18.8个百分点;主要办案质量指标居全国前列。

  (六)基层基础全面加强。突出实践特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炼弘扬“忠诚廉明、守护正义”的重庆检察精神。统一招录和选调1201名大学生充实基层,逐级遴选194人补充上级检察院;全市检察人员中本科学历以上占87.4%,研究生占17.1%,比2007年上升9.9、14.7个百分点。制定实施检察干警素能标准,成立全市首家全系统的青年联合会助推青年干警成长成才。获得全国“十佳公诉人”、“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十佳监所检察标兵”称号人数占全国的8.6%,“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数量全国第6位。13个院新建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7.97万平方米,将7.3亿元中央政法专款和地方配套资金重点用于规范化办案区、办案信息化和侦查装备建设,注重向“两翼”地区倾斜,科技装备水平整体提升。持续开展为期五年的基层院规范化创建,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

  二、2012年主要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相结合,努力夯实社会稳定基础。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9758人、起诉35247人,其中起诉杀人、绑架、抢劫等暴力犯罪4791人,抢夺、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9866人,“黄赌毒”、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9167人。陈文强等9人在我市涪陵、江北等地持刀入室抢劫5起,致3人死亡,被及时批捕起诉,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依法不捕2048人、不诉2098人,对600件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双方和解,减少社会对抗。

  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投入整治非法集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等专项行动,依法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金融诈骗、传销等犯罪745人,起诉1434人。陈建辉等成立多家公司诱骗300余人“投资”4051万元,赵国等非法制售用于晚期肿瘤等重大疾病治疗的干细胞试验药品400余瓶,检察机关及时批捕起诉。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议工商、药监等部门将涉嫌犯罪的736人移送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全市发展民营经济大会精神,对无逮捕必要的“两虚一逃”案件依法不捕6人、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诉26人,努力营造有利于创业的经济环境。以了解需求、法律服务、案例释法为重点,组织开展了“走进民营企业”主题活动。

  积极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以“依法办案、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基本要求,狠抓涉检矛盾源头防范,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强化不捕不诉等环节释法说理,全面落实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对29件重大敏感案件依法妥善处置,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927件申诉成功化解息诉。深入开展信访积案排查,充分发挥“一般信访各内设机构联动处理、重大信访上级院下沉一级合力化解、疑难信访联合相关部门协力处置”等工作机制效能,67件积案已化解息诉59件,确保了无涉检进京非正常访、无涉检群体性事件。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围绕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惩防并举的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加强与纪检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协作,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查办职务犯罪878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157人、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461人。着力维护国家投资安全,在工程建设、园区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422人,在查办渝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洪维俊贪污受贿数百万元案中挽回国家经济损失上亿元。着力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在支农惠农、扶贫救济、城乡社保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332人。着力保障经济社会永续发展,在生态环保、资源开发、安全生产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80人,市检察院同步介入致14人死亡的奉节“10·17”矿难事故调查,指定相关分院和基层院深入查办事故背后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21人。贯彻打击、教育、挽救相结合的要求,将68名情节轻微的公职人员移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为举报不实的63人澄清了事实。

  把预防职务犯罪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立足办案强化个案预防、突出重点强化专项预防、拓展方式推动社会预防。向发案单位或主管部门发出预防检察建议374件,已采纳280件。针对中国移动重庆分公司原总经理沈长富受贿案暴露出的设备采购问题,向中国移动总公司发出检察建议获采纳。在继续推进交通、社保等行业预防的同时,针对园区项目、资金集中的情况,围绕园区土地出让、征地拆迁、基础建设等关键环节主动跟进预防,帮助建章立制117个。全面落实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进党校制度,以增强警示教育效果、提升法制意识为关键,三级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到两级党校授课207场,1.8万余名干部受到教育。分级提交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深入剖析职务犯罪总体形势、特点和趋势,提出针对性预防对策,31个区县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以预防宣传为载体助推全社会廉政文化建设,制作廉政公益动画短片,在电视台、轻轨站、公交车上滚动播出,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法律监督,增强司法公信力。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切实强化诉讼活动监督。

  健全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将机制建设作为落实《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着眼于强化和规范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制定了《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线索发现、受理规定》,与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规定》。着眼于提升刑事案件质量,鉴于近年来我市不批捕率居全国高位,与公安机关建立办案情况沟通机制,剖析通报批捕起诉案件质量。2012年,刑事案件不构罪不捕、不诉人数比上年下降47%、28%,证据不足不捕、不诉人数下降39.2%、19.7%。着眼于更好地发挥渎职侵权检察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在市委政法委支持下将惩防渎职侵权犯罪纳入对区县综治工作考核。着眼于更好地运用检察建议促进改进工作,制定了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规定,针对网络传销犯罪突出、性保健药品市场假药泛滥、以网络交友为名实施强奸等问题提出的检察建议被市领导批转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强化诉讼活动监督。把加强自身案件质量监督放在首位,坚持证据确凿、充分的指控犯罪原则,对起诉后证据发生变化和庭审控辩中发现证据矛盾的14件案件,启动自我纠错程序,主动撤回起诉,切实保障人权。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捕2727人、不诉493人。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386件,对应当逮捕或提起公诉的,追捕追诉1015人。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62件,法院审结52件,改判、发回重审36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418件,法院审结336件,改判、发回重审73件,调解结案226件;提出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205件,法院采纳175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民事行政监督指导案例中,重庆占23.8%。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的农行重庆分行与雨田房地产公司系列申诉案获最高人民法院改判,挽回损失2855万元,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办案干警记一等功。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监督纠正混关混押、违规使用械具等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规1154人次,纠正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86人次。全面推行看守所未决人员羁押表现评鉴制度,对1.3万余名未决人员羁押表现量化考评,结果纳入公诉量刑建议提交法庭,维护监管秩序收效良好。严惩司法腐败,依法查办涉嫌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犯罪的司法人员26人。

  强力推进案件集中管理。为进一步加强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市检察院组织精干力量在办案软件、制度规则上集中攻坚,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以信息化为特征,促进规范执法、科学管理和检务公开的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全部规范设立案件管理中心,履行办案流程监督、涉案款物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律师接待和信息公开等职责,构建起业务条线与案管中心“纵横结合”的监督管理模式,律师阅卷权以及当事人对诉讼信息的知悉权得到充分保障,受到了市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高度评价。

  (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立足职能深化机制创新,充分发挥检察工作助推社会管理的效能。

  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制度。着眼于更好地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批捕、起诉、监督、预防一体化为方向,三级检察院设立专门机构或办案组;全面推行批捕环节听取律师意见,公诉环节亲情会见、社会调查、分案起诉,办案后社会帮教、“污点封存”等制度。全面推进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法制宣传、犯罪预防”为内涵的“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对涉案未成年人和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开展法律援助589次、心理疏导131次,在晨报开设“莎姐故事”专栏以案释法,加强与教委、共青团、妇联衔接,在119个中小学开展“莎姐进校园”活动,宣讲法制、赠阅资料、模拟庭审,广受社会好评。在全市法治好新闻和优秀法治文艺作品评选中,“莎姐故事”获法治专栏类一等奖。

  稳步推进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为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和对基层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现有70个检务联络室作用,依靠相关区县大力支持,7个区县检察院在离城区较远、社情复杂的乡镇建立起有规范办公办案场所和固定检察人员的基层检察室13个。一年来,各基层检察室、检务联络室共化解涉法矛盾313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397次、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63项、实施微罪不诉人员帮教253名、开展社区矫正监督1852人次。

  深化民事行政检察与法律援助协作机制。为强化对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与市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完善了2008年建立的协作机制,将交通医疗事故赔偿、残疾人权益被侵害等申诉案件纳入协作范围。以涉及劳动争议、征地拆迁、人身损害赔偿等诉求为重点,运用支持起诉职能成功帮助1041名农民工实现合法权益。

  (五)扎实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坚持不懈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造就高素质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对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要求,结合业务工作特点,着重加强法治信仰、职业道德、群众观念、执法作风教育;认真评选了一批执法为民示范窗口、亲民爱民优秀干警和执法为民精品案件,以身边人、身边事引领全体干警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针对区县检察长换届全面交流调整的实际,在延安干部学院举办了区县检察长培训班,突出理想信念、职业责任、纪律作风教育。深入推进以培育司法素养、锻造职业品格、激发队伍活力为特征的文化育检工程,出台检察文化建设意见,开展文化建设示范院创建,推出了两个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深化市检察院党组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创先争优,8个基层院机关党委被市委评为先进机关党委。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把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作为重点,邀请法学教授和检察实务专家专题讲座32场,举办业务条线培训班和研讨会26次,组织全员大会考,切实增强干警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效率意识、监督意识和执行能力。坚持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实战磨砺相结合,分层分类培训2625人次,举办“十佳公诉人”、“十佳控申接待员”竞赛和“十佳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优秀检察建议书等评比,与市司法局、市律协联办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带动全系统业务练兵。在首届全国监所检察业务竞赛中,我市一名干警以总分第一荣获“十佳”、一名荣获“业务能手”称号。

  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持续推进规范化检察院创建,围绕人民群众最为关注、最容易产生执法不公的重点环节,组织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扣押处置涉案款物、办案安全等制度落实情况的重点检查,持续开展对办案流程管理、案件质量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情况的全面检查,不断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基层院结对共建,促进业务、队伍、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区域协同发展水平。按照中央改革企业办司法的部署,顺利完成重庆铁路检察院接收,实现平稳过渡。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持续开展“反特权、反霸道、反腐败”教育,以检察人员违纪案例编印廉政漫画集和案例选编,有针对性地警示教育,促进筑牢廉洁从检思想防线;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突出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两大重点,制定的加强对检察长监督、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防范非法言词证据、人民监督员参与检风检纪监督三个暂行规定,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全文转发。严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受党纪政纪处分8人,其中开除公职1人。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受人民监督。不断完善落实接受监督的机制措施。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就重大专项工作向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97次,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情况;依法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法律职务505人次,用心办理、用力落实代表建议67件,满意率100%,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案件40件;不断完善常态化联络机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观摩庭审、联合接访、参与案件当事人和解、视察调研等2507人次。

  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定期向政协委员通报重要情况,认真办理政协提案19件,满意率100%。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参加检察活动,邀请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参与对89件涉众型犯罪案件、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研究处理。将拟不起诉和撤案的77件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94人次参与对检风检纪和群众反映干警执法不文明问题的调查,加大对检察权运行和规范执法的监督力度。深化检务公开,发挥法律监督网络平台信息互动功能,公开案件流程信息4万余件供社会查询,倾力打造三级检察院联动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平台,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重庆检察机关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得到了各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得到了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回首这极不平常的五年,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忠于宪法和法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属性,在公、检、法三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诉讼格局中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履职、敢于担当,守护司法公正;必须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民利、推进反腐倡廉、维护公平正义中的职能作用;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法治建设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必须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在同等位置,以执法质量和执法规范为基本点,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必须增强人民监督意识,不断拓展接受监督的渠道和方式,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理念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打击犯罪与预防犯罪相统一、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少数干警仍存在特权思想、霸道作风,极个别甚至以案谋私;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边远贫困地区检察院人才流失严重。对此,我们将努力改进和解决。

  三、今后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顺应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法治重庆、过硬队伍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不断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推动重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重庆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

  (一)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刻领会和把握十八大确立的“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依法治国目标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检察制度,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认真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切实强化检察服务,着力保障经济建设。围绕推进“一统三化两转变”战略,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抓住公共投资重点领域和产业结构调整关键环节,加大对公共资源出让、城镇化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的惩防力度;进一步加强涉农检察工作,积极预防和查办支农惠农政策实施、农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中的职务犯罪;加大对国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突出查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修复工程、防灾减灾体系中的职务犯罪,积极开展公害污染案件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工作。加强对经济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依法妥善处理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以及小微企业发展等领域的新类型案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

  (三)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电信诈骗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运用不捕、不诉、量刑建议等措施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检调对接机制,严格落实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提高法律文书说理水平。努力拓展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式,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积极打造“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品牌,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稳步推进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

  (四)坚持惩防并举,促进廉洁政治建设。坚持反腐败大格局,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组织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突出查办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司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重大环境污染和责任事故背后的贿赂、渎职犯罪案件。进一步提升预防职务犯罪水平,结合办案加强预防调研,增强检察建议在警示教育、健全制度方面的预防功效,坚持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深化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进党校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

  (五)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把案件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关,完善非法证据发现、调查和排除机制,细化逮捕必要性标准,准确打击犯罪,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坚持敢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重点加强对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区县检察院在民事审判、执行监督中的基础作用;健全与相关政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检察监督与有关部门内部纠错有机结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推进法治重庆建设。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继续推进以增强执法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为重点的分层分类培训,切实提升专业化水平。不断强化自身监督,以增强执行力为关键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机制为抓手加强执法办案同步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检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健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提升接受监督的制度化水平。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加强检察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为契机,健全考评机制,深化结对共建,加强基层院人才培养使用,加大对“两翼”地区检察院倾斜力度,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各位代表,面对新阶段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职、务实进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