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实施“八项行动计划”贡献了检察力量。
4月15日至17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重庆视察指导工作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代重庆发展导航定向。为了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全市检察工作中,坚决兑现市委“三个确保”政治承诺,我们在三级检察院全覆盖学习宣讲,立足检察职能,学用结合、学做结合,出台服务保障重庆发挥“三个作用”“10 条意见”、服务保障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12条意见”,细化抓实“30项检察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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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129人、起诉34148人,立案公益诉讼2144件、提起公益诉讼76件,提出刑事、民事、行政抗诉302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2144人次,审查办理控告申诉10275件。
一、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960人。严惩“黄赌毒”犯罪,起诉7616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2602人。严惩暴力伤医、非法行医犯罪,起诉15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打伞破网” “打财断血”,批捕涉黑恶犯罪498人、起诉966人,配合扫除黑恶团伙87个,移送保护伞”线索143 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追捕、追诉涉黑恶犯罪118人,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不批捕66人、不起诉33人,2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焦点访谈》对此专题报道。落实社会治理责任,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27份。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庆市洗钱案件协同办理操作指引》,联合市公安局挂牌督办4件非法集资重大案件,起诉金融犯罪403人,同比上升8.3%。江北区检察院在江北嘴金融中心设立金融检察办公点,结合办案,防范金融风险,护航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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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聚焦办好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正司法、平等保护是民营企业最有安全感的“定心丸”。明确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一律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重大敏感的一律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争议较大的一律向上级检察院请示。对民营企业负责人保护不袒护,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依法不批捕235人、不起诉322人。深入开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起诉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292人。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监督立案11件、撤案12件,建议办案机关对已逮捕的7名民营企业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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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人民群众的心事,都是检察机关的大事,为群众排忧解难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围绕化解矛盾和防范风险,三级检察院领导干部接访2088人次。市检察院成立了群众来信来电处理中心和督办中心,三级检察院建立了工作专班和督办制度,对5425件信访案件100%做到了7日内程序回复,对1546件信访案件100%做到了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的答复,对不满意答复结果的信访人,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共同释法说理,努力做到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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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脱贫攻坚。起诉“村霸”“乡霸”29人。起诉贪污、挪用扶贫款物、诈骗扶贫资金犯罪28人。支持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957件,帮助追回“血汗钱”4200万元。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56万元。全市三级检察院结对帮扶78个贫困村,选派76名干警驻村扶贫,投入1300多万元帮助发展产业,市检察院帮扶的武隆区后坪乡文凤村实现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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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85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起诉1238人,对不起诉的338人联合团委、妇联等帮教矫治,97人回归校园,14人考上大学。会同市教委召开视频会议,就加强未成年人校园保护,向全市9000多名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提出要求,推动市教委建立性侵人员从业禁止制度,上线教职员工入职涉罪信息查询系统,2名前科人员被禁止招录。为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健康,会同市公安局、市中医院设立首个省级“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结合办案,把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作为“莎姐”普法重点,法治宣讲561场次,三级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带头为学生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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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为了让人民群众远离“餐桌上的污染”“药品中的风险”,我们联合市场监管局、药监局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17人。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公益诉讼389件,已发出公告和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50件,提起公益诉讼1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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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公共利益代表。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立案公益诉讼15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2亿元。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立案公益诉讼151件,督促追回、保护国有财产价值2.4亿元。提起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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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焦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和三峡库区,强化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检察担当
突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破坏生态环境就是破坏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必须依法严惩。起诉1183人,同比上升5.9%。涪陵区检察院起诉的王某、张某跨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9年度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12个典型案例之一。探索专业化办案、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相融合的生态检察模式,责令犯罪嫌疑人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54万元,补种苗木16万株,放流鱼苗110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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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作为重中之重。落实“1号总河长令”,深入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超标排“集中巡查攻坚月”专项活动,立案生态环境公益诉讼1588件,同比上升35.4%,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363件,行政机关采纳落实99%,提起公益诉讼52件,法院已判决44件,全部支持起诉意见,督促治理被污染的水域、被损毁的耕地、林地等6900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近5万吨,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0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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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保护生态环境是大家的事情,需要大家一起办。市检察院与川、滇、黔、藏、青5省区检察院建立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与9个市级部门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三级检察院与生态环境部门互派78人挂职锻炼,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由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专门负责长江上游重庆段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铁检院与长寿区、梁平区、垫江县检察院建立了龙溪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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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聚焦维护公平正义,以客观公正立场加强对法律实施的检察监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不放纵犯罪、不冤枉无辜,对涉嫌犯罪的追捕、追诉1486人,监督立案164件;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不批捕2879人、不起诉938人,排除非法证据44件,监督撤案34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2件,法院审结43件,改判21件、发回重审3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42人、财产刑执行不当519人、强制医疗执行不当16人,督促收监脱逃罪犯28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467人,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获采纳302人,办理特赦案件512件。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16人。
做实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赢官司,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是法院和检察院共同的责任。对当事人申请监督的1215件案件,审查认为法院裁判正确,不支持监督申请,主动释法说理,促使其息诉罢访。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230件,法院审结102件,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和解撤诉7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9件,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101件。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对“假官司”提出抗诉88件。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85件,法院和行政机关采纳29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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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坚持配合是政治要求、制约是法定责任,制定办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办法,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276人,决定逮捕199人、取保候审48人、监视居住1人,退回补充调查1件4人,已起诉227人、不起诉1件2人。
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每年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联席会议,会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开通律师异地阅卷系统,让律师办案少跑腿、更高效。对律师控告阻碍行使诉讼权利的,监督办案机关纠正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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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聚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立足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29887人,全年适用比例78%,居全国第一,被告人认罪服判率98%。研发了量刑建议智能辅助系统,实现对25个常见罪名量刑建议的智能辅助。出台全国检察机关首个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规定,加强对办案活动的同步监督。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做法编印成全国指导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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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监狱巡回检察改革。以促进监管安全、罪犯教育改造、规范刑罚变更执行为目标,在市监狱局配合下,实行“派驻+巡回”检察,邀请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共同参与,对全市15个监狱巡回检察全覆盖,发现问题205个,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2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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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云”基本建成。非涉密检察信息系统全部迁入“数字重庆”云平台。建成检察数据资源目录1.8亿条,提供涉罪信息查询3.3万次,智能语音、电子签名广泛用于远程视频提讯,高清视讯系统实现对公益诉讼现场勘查的远程指挥,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可以在线评查全市检察机关所有办结的案件,智慧检务建设和应用迈出坚实步伐。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经市深改委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同意设立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专门机构设置在全国率先“出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走出关键一步。市检察院决定设立广阳岛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加强对“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的司法保护。
六、聚焦守初心、担使命,锻造 “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市三级检察院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举办读书班等深入学习1500余次,200多名党支部书记讲党课、思政课。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建立健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10项检察工作机制。市检察院紧扣“8+1”专项整治,落实113条整改措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好评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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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造“检察工匠”。三级院检察长办理涉黑恶犯罪、涉众型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283件、列席审判委员会114次,入额院领导和部室负责人办案数量占总数的39%。增设办理涉黑恶、证券期货、未成年人案件3个专业团队。组织主城区、近郊区与三峡库区、武陵山区检察院47名干警交流挂职。会同市律师协会举办模拟庭审大赛。举办培训班38期、培训25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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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不停步。制定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0条措施”,召开会议、对下发文同比减少33%和36%。对10个区县检察院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出台巡察整改监督办法,对7个区县检察院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察。深化“以案四说”警示教育。
七、聚焦依法行使检察权,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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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自觉,市、区县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48件次,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公益诉讼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制定人大代表联络办法,做好向代表通报情况、邀请代表视察等工作。对2019年市“两会”上代表、委员提出的700余条意见建议逐一梳理,印发全市检察机关对照落实。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6件、市政协提案11件,满意率100%。开展“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服务‘三山两江’公益诉讼在行动” 等检察开放日活动、代表联络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各界群众6000余人次参与视察和监督。上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9万条、生效法律文书2.7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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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 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步。90个集体、25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离退休干部党委第四支部荣获“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支部书记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价重庆检察工作走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方阵”。全市检察队伍的综合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持续上升,2019年分别达到97.46分和97.66分,比2018年上升0.57分和0.76分。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兑现市委“三个确保”政治承诺,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新要求、适应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更加突出对解决检察业务工作“三个不平衡”提出的新要求,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为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八项行动计划”,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服务保障重庆发挥“三个作用”。推进川渝跨区域检察协作,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融合、城乡融合、生态融合、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提供司法保障,因地制宜服务保障“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强对“智造重镇”和“智慧名城”建设的司法保护,运用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探索对自贸试验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检察服务机制,协同健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机制,加强外商投资司法保护,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刑事保护力度,加强涉企执法司法行为检察监督,保障民营企业合法经营,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决不允许给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添乱添堵”。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升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治理效能,协同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重点战役,推动治理污水偷排直排乱排、固危废处置、侵占岸线等问题。
二是着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坚决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在 “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上持续发力。严惩严重暴力、个人极端暴力、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建立犯罪年度分析报告制度。结合检察职能,继续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深化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检察长定期接待群众、主持公开听证实现全覆盖。深化创新“莎姐”工作,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关爱服务。
三是着力提高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水平。高质量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监狱巡回检察机制。深化虚假诉讼监督、非诉执行监督,办好示范性、引领性案件。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细化与监察机关的配合制约机制。探索办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大数据安全、从业歧视等公益诉讼案件。
四是着力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全市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警的终身课题。教育干警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自觉同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作坚决斗争,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困难矛盾作坚决斗争,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风险挑战作坚决斗争,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提升体系。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以案四说”“以案四改”。
五是着力完善自觉接受监督机制。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主动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完善精准办理议案、提案、意见建议的工作机制。加强新时代检察公共关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