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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特辑】九龙坡:这堂法治课开进民主村,以案释法护航“无纹”童年
时间:2025-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文身店不能给我们这种年龄的小孩文身,那是违法的。”“原来文身不仅仅是不健康,还可能犯法!”5月29日上午,一辆车载巡回审判车停靠在九龙坡区谢家湾民主村社区广场,一起未成年人文身维权案,正在这里公开审理。


广场上人头攒动,吸引了包括40名学生代表在内的近百名群众驻足旁听。这场“特别”的庭审,不仅是一场法律实践,更成为一堂鲜活生动的“六一法治公开课”。




“我娃儿还未满十八岁,文身店怎么能给他文身,这不仅影响外貌,更可能对孩子心理健康造成长期伤害,我必须维权!”庭审现场,小鱼家长讲述了自己的维权初衷。


案件源于2024年10月,年仅14岁的小鱼出于好奇,先后在辖区一文身店接受了2次文身服务。事后,其家长向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消费者协会调查后认为该行为涉嫌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遂将线索移送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


接到线索后,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审查程序,由“莎姐”检察官陈霜牵头开展调查核实


“该文身店未履行核实消费者年龄和身份的法定义务,未查验身份证件,擅自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已明显违反《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第四条关于‘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规定。”陈霜同时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文身店在未尽经营者注意义务的前提下提供服务,构成对未成年人身体权、健康权的侵害,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为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九龙坡区检察院依法启动支持起诉程序,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其理清诉讼请求、固定证据材料,并依法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原告提起诉讼。


这起案件不仅反映个案侵权,更暴露出行业管理盲区。尽管《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已出台近两年,但现实中仍有不少人对未成年人不能文身”缺乏清晰认识。如何才能让法条真正“走进人心”?


为扩大法治影响力、增强普法效果,九龙坡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消费者协会、区市场监管局,将此案作为“六一”法治宣传重点案例,在谢家湾片区开展“车载法庭+以案释法”专项普法活动。


庭审中,检察官依法发表支持起诉意见,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经营者身份核查义务、监护人知情权等多个维度进行法理阐述,并就赔偿范围、履行方式提出明确建议,支持原告依法维权。


庭审最后,双方均同意在法官的主持下调解。法官宣布休庭,并择日调解。


“这不仅是一场庭审,更是一场法治公开课。”庭审结束后,检察官、法官、市场监管人员分别围绕“未成年人是否能文身”“经营者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家长如何更好地履行监护义务”等话题,与现场群众展开互动交流。


“我以后再也不会去文身了,还要提醒同学们不要乱来。”“没想到文身背后还有这么多法律规定。”一位参与旁听的小朋友勇敢发言。


多位家长表示,以往只觉得孩子文身“不妥”,但并未意识到这是法律禁止的行为,“这次检察机关组织的普法活动让我们真正了解了什么是身体自主权,也让我们家长认识到监护责任的重要性。”


检察官还现场向文身从业者发放了普法资料,明确法律底线、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其自觉接受行业监管。


“支持起诉只是起点,更重要的是推动社会整体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他们健康成长撑起‘一片天’。”陈霜表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不仅是一项法律责任,更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与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督促文身行业在店铺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警示标识,加强对文身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以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