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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十年了,他苦等的赔偿款终于盼来了
时间:2025-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小钟,你看嘛,第一笔赔偿款昨天到账了。要不是你们几个年轻小伙子前后帮我忙活,这笔钱可能永远都拿不回来了……”2025年3月13日,张某对前来回访的云阳县检察院驻村工作队队员钟焱嵩说道,自己收到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鹏分局代为支付的赔偿款。回想十年追偿路,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终于迎来转机。



张某是云阳县检察院对口帮扶的龙洞镇某村脱贫户。2015年11月,他在广东某防腐保温厂工作时不慎从高处摔下,腿部严重受伤,下半身几乎失去行动能力。经鉴定,张某属于工伤,伤残等级为三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为四级护理。

由于保温厂未给张某购买工伤保险,2019年6月,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调解,保温厂同意分四期赔偿张某工伤费用共计85万元。但张某只收到前两期的29万余元赔偿款,剩余55万元一直没有下文。张某多次催促,保温厂却以各种理由推脱,顺德区法院也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我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这笔赔偿款是全家生活的希望,没想到追了这么多年还是拿不到钱。”张某无奈地说。

2024年3月,云阳县检察院派驻龙洞镇的驻村工作队队员钟焱嵩在走访中了解到张某的情况,立即将线索移交给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们讨论后认为张某的案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于是主动向张某宣讲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并指导其填写相关申请。随后,该院协助张某将恢复执行及司法救助的申请送至事发地法院。2024年5月10日,事发地法院同意为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司法救助只能解一时之急,无法彻底解决张某的实际困难。”因此在申请司法救助期间,该院同步寻找其他救济途径。

2024年6月,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引起检察官注意。根据该办法,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在依法申请仲裁、诉讼后仍无法获得工伤待遇的,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再由社保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

然而,案件实际操作并不顺利。被告单位所在地、实际施工地、工伤认定地不一致,跨越三地沟通协调不便,调取证据材料流程繁琐,且无法确定承担先行支付责任的单位。

为此,该院兵分两路,一方搜集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政务平台的联系方式,一方逐一对接筛查。经过近一个月的线上线下沟通对接,“i深圳”政务平台和深圳市人社局给予云阳县检察院准确答复:由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鹏分局负责此案。

2024年7月2日,在检察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帮助下,张某正式提交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的申请。但新的变故突然而至。

大鹏分局来电表示:“此类案件通常需要当事人先提起行政诉讼,才能支付相关款项。”在粤渝两地先行支付的工作实践中,为规避无法向用人单位追回先行支付款项的风险,需要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以前述规定为由判决其拒绝支付的行为违法后,再以法院的判决为依据支付款项。但该做法维权成本较大,对家庭贫困且行动不便的张某来说困难重重。

为降低维权成本,检察官们将前期收集的申报材料、证明以及家庭贫困的辅证材料再次提交,作为张某符合直接支付条件的证明。2024年9月,经严格审查,当地社保待遇科负责人传来好消息:“本案申请人情况特殊,且无法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为最大化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经会议研究并报上级机关同意,决定适用直接支付。”

十年追偿路终于有了回音。2025年2月,张某收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鹏分局的办结文书:先行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以及生活护理费共计47.6万元,并从2025年1月开始每月发放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张某激动地说:“十年了,我终于等到了这一天!”这场长达十年的追偿之路,终于在检察官的帮助下画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