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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件问题为核心,提升案件汇报质效 ——渝北区检察院开展“案件汇报要义”专题培训
时间:2020-09-15  作者: 渝北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7月,市检察院贺恒扬检察长到渝北区检察院调研指导时提出,要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提升办案质量。为贯彻落实贺恒扬检察长指示精神,全面提升刑事检察干警办案实战能力,在继承刑事检察干警业务能力提升上的“以老带新”、实践工作中的“传帮带”优良传统的同时,强化“检察官教检察官”的岗位练兵理念,通过建立导师双轨制、案件点评制度等多项学习指导制度,每周召开一次部门例会和检察官联席会(刑事检察部门联席会)、每月召开一次案件点评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实务大比武等活动,提升刑事检察队伍整体办案水平,为争创一流刑事检察业绩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经过近期开展案件质量调研和刑检实务研讨,针对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渝北区检察院将开展一系列岗位练兵活动。

    为提升承办人案件汇报质效, 8 月28日下午,渝北区检察院组织刑检部门全体干警召开“案件汇报要义”培训会,由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黄镔专题讲授。黄镔专委结合该院检委会审议的案件实践,从案件汇报现状、弊源、宗旨和方法等四个方面对案件汇报存在问题的症结及解决办法进行了细致的解读。

    渝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戴萍高度重视,多次强调全方位开展实务岗位练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培训会上,黄镔专委分析,从目前情况看,渝北区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向检委会汇报案件存在“重点不够突出、逻辑不够严密”“全而繁”“细而杂”“长而冗”等问题,一个案件汇报少则一个小时,多则两个小时以上,最终还造成不知所云,导致检委会议案效率低下。其根源在于 “方法错误无担当,谨小慎微畏承责。”承办人因害怕自己汇报疏漏,从而造成检委会决策失误而追责,以至于汇报时对认定事实不敢遗漏、对争议问题不敢认定、对自己观点不敢表达。

    “皮之存之,疮为重点”,对此,黄镔专委指出,汇报案件应把握一个宗旨,即案件本身类似于身体的皮肤,要成就完整无缺的皮肤,就需要治愈存在的疮疤,而这些疮疤就是案件的问题。无论是检委会,还是检察官联席会或是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案件,主要在于汇报案件存在的问题,而不是案件本身,不需面面俱到。

    要实现这个宗旨,在方法上要做到四个方面,即做到“言简意赅梳案情,直奔核心谈问题,围绕问题举证据,观点分明阐理由。”对影响到定罪量刑的重点证据、有分歧意见的证据要详细汇报,对次要证据作简要说明即可,要抓住案件分歧的关节点和关键证据,着重阐述分歧意见产生的原因和理由、重要证据疑点、法律难点等,非必备情节可一语带过,做到详略得当。 

    在讲授的基础上,精选了渝北区检察院正在办理的一宗盗窃案件作为示范案例,由资深检察官张伟进行案件汇报。参会人员从思维转变、理论接受到实践观摩,对案件汇报的意义和方法有了更清晰的认知,对今后汇报案件非常有裨益。